導語
”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這句諺語的意思是行善或作惡最終都有報應,只是時間遲早而已。
世界上沒有完美的犯罪,不要存在僥倖心理認為自己只要足夠小心就不會被抓,作惡多端一定會受到報應。
今天要講的案例就與一罪犯作惡多端但最終露出馬腳有關。
案件詳情
2005年雲南省某個小城鎮,有個變態深夜潛入有女孩的家中,趁女孩熟睡綁走女孩帶到無人處趁著夜黑風高進行侵害。
這個變態犯罪手法十分高明,並未給警方留下任何有用線索,逮捕行動也變得難以實施。
一時間小鎮內人心惶惶,每家每戶深夜都牢牢關好大門,鎖好窗戶,女孩們也不敢自己睡,甚至膽子小的女孩子因此變得不敢出門。
警方知道,犯罪嫌疑人一日不抓捕歸案,小鎮便一日不得安寧,於是便更緊鑼密鼓地調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可始終沒有什麼實際的進展,正當所有人愁眉不展的時候,突然,變態又作案了。
警方立馬趕到了現場,可一如既往,女孩都被嚇壞了,月黑風高下兇手頭戴面罩也看不到兇手樣貌。
在所有人心情都降到冰點的時候,突然一名警察在勘察現場時發現了一名成年男子的頭髮,所有人頓時喜出望外,犯罪嫌疑人終於露出了馬腳。
很快,警方將頭髮帶去進行檢測
DNA,終於在庫裡找到了嫌疑人的配對,確定了嫌疑人吳某
(化名,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並開始了抓捕行動。
吳某見到警察後十分驚訝,雙腿發抖直接就癱倒在了地上,警察控制住他後對他家進行了全方位的搜查,並最終找到了他的作案用品。
吳某在被逮捕時還問警察,他認為他的手法天衣無縫,是怎麼被抓到的,警方告訴他就因為一根頭髮。
吳某,
27歲,外表看上去就是一個有文化的優秀青年,在學校是受同學愛戴的優秀教師,這種人怎麼會是侵害多名花季少女的變態色魔呢?
經過審問,警方得知了其中的緣由。
一切都要從他小時候失敗的家庭教育說起,吳某出生於一個富裕的小康家庭中,從小衣食無憂,但是娛樂活動卻幾乎沒有。
他每天都生活在父母的高壓控制之中,他沒有一個正常的童年,每天父母都催促他好好讀書,隨著精神世界的崩潰,他內心的邪惡也越來越深。
他從小就喜歡在沒有人管的時候,虐殺院子裡的小動物來舒緩壓力。
對此事樂此不疲,家人們看到後對此也沒有管教,認為只要他能考出好成績,有這壞習慣也無所謂。
於是他養成了兩面三刀的性格,人前他謙虛恭順,人後的他卻邪惡至極。
他長大後,最希望做的事就是完美犯罪,不過他確實十分聰明,只可惜他的聰明未曾用到正確的地方。
他在背地裡制定了無數套策略,有一天,他終於決定實施他的計劃。
於是趁著月黑風高,潛入女孩家中將女孩帶到荒地上進行侵害,並銷燬了罪證,這是他第一次作案。
第一次之後他內心十分緊張,怕被警察發現,但當他發現自己成功隱藏好所有線索後,他開始大膽起來,幾個月間竟作案六起。
終於在最後一次作案時,背後沾上了一個頭髮絲,自己也沒有注意到,在侵害女孩時頭髮絲掉落在地上,深夜裡誰也看不到,沒想到這卻成為了他犯案的最直接證據。
最後吳某對自己作案供認不諱,等待他的將會是法律的嚴懲。
律師觀點
吳某侵害六名花季少女涉嫌強姦罪。
強姦罪,是指行為人違反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違背被害人的意願,採用暴力、威脅、傷害或其他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從而構成的犯罪。
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2)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姦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2010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發〔2010〕36號印發《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自2010年10月1日起試行,2015年1月19日已經被《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實施量刑規範化工作的通知》廢止。
最高人民法院釋出2017年修訂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法發[2017]7號),2017年4月1日實施。
1、量刑標準:
構成強姦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強姦婦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姦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強姦婦女、姦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二人以上輪姦婦女的;強姦致被害人重傷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3)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程度、強姦人數、致人傷害後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強姦多人多次的,以強姦人數作為增加刑罰量的事實,強姦次數作為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
最終吳某因強姦罪情節十分惡劣,被判處了死刑。
這些案子其實也在警醒我們,別抱著僥倖的心理去犯罪,我們眼中的天衣無縫也許就是警察眼中的漏洞!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做了惡,演飾得再好,終有被識破並付出代價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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