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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的職業道德關乎社會正義

這兩天,又有一位律師火了!他就是為熊磊代理九江許敏萬達房產糾紛案的馬洪濤馬大律師!

馬洪濤律師卓爾不群、特立獨行、超凡脫俗、出類拔萃的卓越表現在於——

其一,眾所周知,在姚策生命最後的彌留之際,姚策曾錄音要把房產歸還給許媽!姚策是3月23日病逝的,但就在3月16日,熊磊卻已揹著許媽慷慨拿出20萬元作為律師費,與馬大律師簽訂了代理房產訴訟的協議!明裡要還,暗裡已籤,陽奉陰違,兩面三刀,出爾反爾!——可是,作為堂堂德恆

上海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律師,馬洪濤信守承諾,嚴守秘密,硬是把這一傷天害理的暗箱操作硬撐到了開庭之日!

若不是蒼天有眼,讓許敏在房產追溯到期的最後一天,果斷出手,提起訴訟——乖乖,那這房產可是鐵定追不回來了!

律師的職業道德關乎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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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在前幾日的庭審中,馬洪濤律師果然不負當事人的重望,對待起那20萬的辛苦費,先是丟擲了驚人的“遺產說”:爭議房產是許敏贈與姚策的,姚策死了,作為遺產,房產就應該由姚策遺孀熊磊、姚策兒子姚楷、姚策父母郭希寬和杜新枝繼承!——乖乖!把骨頭搓成扣,擔驚受怕,含辛茹苦、千辛萬苦替別人養了一個大三陽,沒有得到一絲感恩,沒有得到一絲回報,沒有得到一絲安慰,臨了,還要再讓養父養母搭上一套求爺爺告奶奶籌來房款買下的房產!馬洪濤,放出此等厥詞,你臉紅耳熱嘴燒心跳加速血脈賁張血壓升高良知還在嗎?你就不怕遭到報應嗎?

其三,更奇葩的是,馬洪濤隨後又丟擲了更為欺天欺人、欺世盜名、驚世駭俗的 “無關說”!當善良到令人厭惡的許敏女士拿出購房合同、付款發票、購房經過說明、裝修費用票據、許敏母親證言和借款單據時,馬大律師統統予以否認,當庭表示“當時的購房款是由姥爺名下銀行卡轉出的,所以不能作為姥姥購房的證據”!

此言一出,經由熊磊方新聞發言人一報道,馬大律師一夜紅遍全網,火了!

以致於昨天看到有網友留言評論:“馬洪濤給我解釋解釋:許老爺子銀行卡上出的錢,怎麼就不屬於姥姥(姚策姥姥、許敏母親、許老爺子夫人)購買的房產了?”筆者憤而留言道:

“這就是說,馬洪濤的媳婦不是他自己的媳婦,馬洪濤他自己也不是他媳婦的老公,他和他媳婦的兒子不是他的兒子,他兒子是他媳婦和別人的YZ!”

馬洪濤事件之後,“律師正義”成了全網的一個熱門話題。但筆者覺得,律師和事主——也就是被代理人的關係,就是一種僱傭關係,這與正義無關!“端你碗,受你管”,收你錢,代你言,說白了,這就是一種赤裸裸的金錢關係!惟其如此,在白花花的真金白銀面前,才能真正顯示出一個律師、一個人的氣度寬窄、格局大小、境界高低、品位優劣!熊磊最初並不是奔著馬洪濤去的,而是奔著鄧律師去的。鄧律師不肯接,才介紹給了馬洪濤!

關於“師”,我國自古就有許許多多著名的論斷:“學高為師,德高為範”,“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這個“師”,首先指的是老師,但愚以為又不僅僅限於老師,可以由老師擴充套件開去,指稱各行各業各條戰線上堪稱“老師”的人,諸如律師、醫師、技師等等,正如文中所說“巫醫樂師百工之人”!

律師不是正義的代言人,但律師的人格、人品和職業道德,要求他們必須成為一個品德高尚的人!每接手一個案子之初,都要平心靜氣、客觀冷靜地向當事人分析清楚,當事人在案件中究竟佔了幾分理,向他們講清利害關係、利弊得失,然後再由當事人做出訴與不訴、訟與不訟的抉擇,律師做出接與不接的選擇!這樣,不僅可以極大地節約司法資源,避免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還可以避免許許多多不必要的爭端、糾紛和訴訟,維護和諧社會的公平正義!

從教幾十年,尤其是在高中任教二十餘年來 ,每年都要遇到不少學生來諮詢中考、高考的志願填報問題。並不是說每一個諮詢者他想報啥就報啥,而是要綜合衡量考生成績、個人特長、人生規劃、專業特點、發展前景和家境狀況等等諸多因素之後,才能向考生提出僅供參考的合理化建議,這才是負責任的做法,不辜負考生、家長對“老師”二字的信任。

如果都像馬某人那樣,愛錢如命,見錢眼開,眼中只有孔方兄,沒有法理人情,一身銅臭氣,只要有案有錢,不問青紅皂白只管接,那麼開庭之日,國徽之下,天平之側,法槌之前,陳詞之時,就只能像馬洪濤馬大律師這樣,操三寸不爛之舌,無理強佔三分,把黑的說成白的,把方的說成圓的,把死的說成活的,天馬行空,信口開河,滿嘴雌黃噴糞跑火車,醜態百出,喪盡天良,那麼,你丟的不僅僅是自己的臉面,而且還有自己的父母家人、親戚朋友乃至整個律師界人士的臉面!你褻瀆的不僅僅是法律、法庭、法槌、法袍和天平的神聖,更有國家、社會和人民的尊嚴!

馬洪濤,請你記住,我們是人民當家做主的國度,我們要踐行的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倡導的是國家的富強、民主、文明與和諧,要倡導的是社會的自由、平等、公正與法治;要倡導的是公民的愛國、敬業、誠信與友善。

明代東林黨人顧憲成說過這樣一句話:“當京官不忠心事主,當地方官不留心民生,隱居鄉里不講求正義,不配稱君子

。”馬大律師,咱也不說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這些高大上的標準來苛求您了,咱就單拿封建士大夫關於“君子”的標準來衡量衡量您的做派,您說說,您是屬於君子呀,還是屬於小人,抑或就像許媽當庭怒斥您的“簡直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