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契丹遼朝建國後,建立因俗而治的雙軌制制度,使奴隸制國家得到鞏固

菜單

契丹遼朝建國後,建立因俗而治的雙軌制制度,使奴隸制國家得到鞏固

前言

契丹建國前,境內民族主要是從事畜牧和狩獵的遊牧民族,其統治模式也是基於血緣關係的氏族部落聯盟制,各項制度的制定都較為簡單,大體是因人設事。

契丹遼朝建國後,疆域幅員萬里,民族眾多,既有從事畜牧業的遊牧民族,也有從事農耕業的漢人和渤海人,原有的統治秩序受到挑戰,遼朝統治者在考慮自身情況和借鑑中原漢制的基礎上,廢除了契丹的部落聯盟制,建立了基於地緣關係的因俗而治的雙軌制統治制度,從而使奴隸制國家得到鞏固。

契丹遼朝建國後,建立因俗而治的雙軌制制度,使奴隸制國家得到鞏固

漢人在政治上的契丹化

隨著漢地及漢族人口大量入遼,受中原先進漢文化的影響,景宗時,重用漢官,採取了一系列封建化的改革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聖宗時,在承天皇太后的輔佐下,進行了全面封建化的改革,採用封建的賦稅制度,改奴隸為部民即平民等。雖然改革後的遼朝仍保留了大量的奴隸制的殘餘,但封建制已經逐步確立了起來。

同時,大量進入遼境的漢族士人群體也被吸納進入了契丹遼朝的統治階層,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漢人在政治上融入了契丹的政治生活,推動了漢人在政治上的契丹化。

契丹遼朝建國後,建立因俗而治的雙軌制制度,使奴隸制國家得到鞏固

在北、南面官制上的表現。契丹建國前,各部族之間基本上是鬆散的部落聯盟關係,尚未形成國家共同體的狀態,部族居民也基本上是草原牧民,因此,契丹族的官制較為簡單,一般設有一個王即部落聯盟長,有一位專管征討的軍事首長——夷離堇,還設有由各部族族長組成的議事會以及方便契丹部民參政議政的人民大會,此外還設有管理刑獄的官吏即決獄官。

直到阿保機任夷離堇時,透過對外征討,俘獲了大量的其他遊牧民族以及漢民族的戰俘,實力大增,阿保機也由此掌握了部落聯盟的軍政大權,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了契丹遼朝。

契丹遼朝建國後,建立因俗而治的雙軌制制度,使奴隸制國家得到鞏固

北、南面官制應運而生

遼朝建國後,為更好的統治境內的遊牧民族和漢族,北、南面官制應運而生。北面官主要治理以契丹為主的遊牧民族,其官職既包括契丹本族原有的官職,也有承唐仿宋的中原王朝的官職,如宰相府和宣徽院等機構的設定,就是學習中原漢制的結果。

而南面官以漢人為治理物件,其官職基本沿襲中原王朝的官制,在官制的實行過程中,隨著各民族交往的深入發展以及中原文化的深入傳播,這一制度也不斷髮生變化,其中北面官制不斷向南面官制發展,即北面官制的漢化趨勢,而南北面官制均有漢人參政,這也促使漢人在政治上融入契丹政治生活,推動了漢人政治上的契丹化。

契丹遼朝建國後,建立因俗而治的雙軌制制度,使奴隸制國家得到鞏固

地方上部族制、州縣制融合的表現。契丹建國前在地方實行的是部族制,由於契丹部族組織的發展先後經歷了古八部時期和大賀氏與遙輦氏部落聯盟時期,因此,不同的歷史階段,契丹族部族制的特點不同。

古八部時期的部族制尚未成型,各部落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四季遷徙,居無定所,並且各部落之間是分散行動,不相統屬的關係。在大賀氏與遙輦氏部落聯盟時期,這時的生產力有了顯著的提高,強大的部落開始發展成為部族,並且出於戰爭的需要,契丹族也將軍事上作戰的組織改編為部族,契丹各部分地而居,血緣聯絡漸弱,地域性加強。

契丹遼朝建國後,建立因俗而治的雙軌制制度,使奴隸制國家得到鞏固

遼代統治者多次對部族進行改編

建國後,

遼代統治者多次對部族進行改編,從而使部族制發生了質的變化。部族內的部民不再屬於部落聯盟,而是隸屬於國家的屬民,國家派官員對部族進行管理,他們也有了共同的放牧之地以及自己的畜群,還有國家發給的一定數量的耕地,為此,這些屬民要向國家繳納租稅,承擔各種徭役和兵役。

契丹在建國前後的征戰中,俘獲了大量的外族人口,對於俘獲來的北邊諸部族,遼統治者將他們分別置於契丹各部之下,而漢人、渤海人聚居區則基本按照中原州縣制度進行管理。

契丹遼朝建國後,建立因俗而治的雙軌制制度,使奴隸制國家得到鞏固

遼朝州縣制的設定與漢族北徙息息相關,早在契丹建國前,不僅有大量為逃避中原戰亂的漢人北徙,也有契丹族在征戰中俘獲的漢人,為安置這些漢人,契丹統治者設定了新的州縣加以管理。在整塊獲得中原的領土與人口時,契丹統治者也置州縣以居之,不改中國州縣之名

遼滅渤海後,也未改變渤海的政治制度。州縣的設定使。得遼朝對漢人、渤海人等農耕民族的管理進入了一個規範化的軌道。遼朝推行的州縣制不僅緩解了民族矛盾,而且促進了草原地區農業經濟的發展及地方管理體制的漢化。

契丹遼朝建國後,建立因俗而治的雙軌制制度,使奴隸制國家得到鞏固

在法律制度方面的表現。遼朝建立前處於穴地為牢的狀態,雖有決獄官,但沒有成文法,只是按習慣和傳統斷獄,隨意性強。遼朝建立後,太祖詔大臣定契丹及諸夷之法,漢人則斷以律令,制訂了蕃漢二律。

總結

蕃律的制訂既保留了一些契丹遊牧民族的習慣法,又參用了部分唐律,如蕃律中的十惡、八議等法理精神就是借鑑的唐律,而漢律則基本為中原律制。

契丹遼朝建國後,建立因俗而治的雙軌制制度,使奴隸制國家得到鞏固

由於蕃律不太健全,契丹人也常常直接使用唐律。到遼中期以後,隨著社會的發展,民族融合的加深,蕃漢二律逐漸走向統一,契丹等遊牧民族犯法也依漢律決斷。

參考內容來源:《遼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