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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論》:什麼是戰爭,戰爭都有哪些性質?

大家好,這裡是小播讀書,今天我們繼續分享克勞塞維茨的經典著作《戰爭論》。前面我們簡單對比了《戰爭論》和《孫子兵法》的異同,接下來,讓我們正式開始分享這本歷史上排名第二位的兵書。

《戰爭論》:什麼是戰爭,戰爭都有哪些性質?

關於戰爭,克勞塞維茨提出了很多著名的論斷,比如:“戰爭無非是國家政治透過另一種手段的繼續”;“戰爭是迫使敵人服從我們意志的一種暴力行為”; “戰略包括精神、物質、數學、地理、統計五大要素”;“數量上的優勢在戰略戰術上都是最普遍的制勝因素”等等,為什麼作者如此崇尚戰爭?戰爭到底意味著是什麼?在今天的分享中,我們會講到這些問題。

《戰爭論》全書共有三卷八篇一百二十四章,分別論述戰爭的性質、戰爭理論、戰略、戰鬥、軍隊、防禦、進攻和戰爭計劃。接下來我將分為四個部分為大家一一解讀,這四個部分包括:

第一:戰爭的性質

第二:戰爭的理論

第三:戰略的理論

第四:戰鬥的理論

今天我們開始分享第一部分的內容:戰爭的性質。

作者說,戰爭就是迫使對方服從我方意志的一種暴力行為。那什麼是暴力行為?作者說暴力是一種手段,把自己意志強加於對方才是目的。當然,為了讓對方服從與自己的意志,我們有很多方法,比如溝通談判、達成協議等等,但是作者一針見血地說,要保證且有把握地達到這個目的,就必須使對方完全喪失抵抗能力。而透過戰爭,這種暴力行為才可以做到。一言以蔽之就是,戰爭的目的就是消滅敵人,從精神上和物質上都要消滅敵人。雖然戰爭充滿了血腥和暴力,但是人類歷史上從來就沒有停止過戰爭,所以,我們不可以忽視它,而必須正視這個問題。

《戰爭論》:什麼是戰爭,戰爭都有哪些性質?

雖然戰爭是一種暴力行為,聽起來感覺它屬於情感的範疇,但情感並不是戰爭決定性的因素,甚至和人類文明程度都並不直接相關,從遠古時代的部落戰爭到近現代的種族戰爭,人類的文明雖然大踏步進步,但是人類的戰爭卻幾乎從來沒有停止。戰爭有這麼幾個特點。

第一,使敵人放棄抵抗,甚至無力抵抗是戰爭的目標;

第二,戰爭是最大限度使用力量;

第三,戰爭過程充滿了不確定性和偶然性,甚至可以說就是一場賭博;

第四,戰爭絕不是孤立的行為;

第五,戰爭不是短促的一擊,戰爭是一系列連續行動的結果;

第六,戰爭的結果不是絕對的,戰敗國往往將失敗看成是在未來的國際政治關係中還能夠得到補救的、暫時的不幸。

顯然,這種結果一定會極大地緩和相互對立的緊張程度和力量使用的激烈程度。

《戰爭論》:什麼是戰爭,戰爭都有哪些性質?

前面我們介紹了戰爭的目標是徹底打敗對方,讓對方失去抵抗的力量,那什麼才叫使對方失去抵抗呢?需要三個方面:軍隊、國土和意志。

第一,敵人的軍隊必須消滅,也就是說,一定要使敵軍淪為不能繼續作戰的境地。順便解釋一下,在後面提到的“消滅敵軍”,指的都是這個意思。

第二,必須佔領敵人的國土,否則敵人仍然會在那裡組織建立新的軍隊。

第三,即使上述兩點都做到了,但敵人的意志還沒有被打垮,也就是說敵國政府及其盟國還沒有在和約上簽字,或者敵國人民還沒有屈服,我們就不能認為戰爭已經結束。所以歷來的戰爭都有一個最終的簽字投降環節。

《戰爭論》:什麼是戰爭,戰爭都有哪些性質?

講了這麼多戰爭的特徵,那是什麼導致了戰爭呢?戰爭的動機是什麼呢?

作者說:戰爭不是遊戲,也不是冒險家和嗜賭者的單純的娛樂,更不是心血來潮的產物,它是戰爭為了實現其特有的目的而採取的嚴肅手段。戰爭表現出的一切,如善變、激情、勇氣、幻想和熱情的起伏,都不過是這種手段的特色而已。

戰爭真正的動機和最終的目標是政治目的。

但政治目的並不能決定戰爭的一切計劃和行為,隨著軍事行動計劃的改變,政治目的本身也常常會隨之有較大的調整,這一點,我們從美國對伊拉克的戰爭就可以看出,政治目的和戰爭行為本身都可能不斷調整,但不管怎麼樣,戰爭的動機和最終目標都是服務於政治目的,政治是目的,戰爭是手段,你可以想象一種沒有目的的手段是不可能的。所以,就像作者克勞塞維茨說的:

戰爭是政治透過另一種手段的再現,戰爭是一種真正的政治工具。

戰爭是一種政治行為,而政治目的往往是經過充分論證,並高度理智的,所以,戰爭不是一時衝動採取的盲目行動,而是受政治目的支配的有明確目標的行為,政治目的的價值決定著軍事行動需要付出多大的代價。這裡所說的代價意味著犧牲,不僅是指犧牲的規模大小,而且還包括承受犧牲的時間長短。因此,當軍事力量的消耗過大,超過了政治目的實現後的價值時,人們就必然會考慮是否放棄政治目的而媾和,以避免更大的損失。所以,在戰爭中,除了一方喪失抵抗能力之外,還有另外兩種情況可能促使媾和。一是雙方完全獲勝的可能性不大;二是為了獲勝付出的代價過高。

《戰爭論》:什麼是戰爭,戰爭都有哪些性質?

關於戰爭和政治的關係,作者說,戰爭的動機越大、目標越高,戰爭與整個國家存亡的關係就越大,戰前的局勢就越緊張,戰爭就越接近它的抽象形態,這一切都是為了打敗對手,政治目的和戰爭目標就越趨於一致,二者完全相同的時候戰爭就越是純軍事的,政治目的便被掩蓋了。反之,戰爭的動機越弱,局勢越不緊張,政治制定的方向與戰爭要素(即暴力)的自然趨向就越遠,戰爭離開它的自然趨向就越遠,政治目的同抽象戰爭的目標之間的差異就越大,戰爭看來就越從屬於政治的。

雖然在任何一種情況下,我們都不能把戰爭看成孤立的軍事行為,而應該把它看成一種政治工具,但是它又不僅僅是跟政府有關,戰爭包括三位一體。它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戰爭要素故有的慘烈性,即仇恨感和敵愾心,這些可以看作是盲目的自然衝動,這主要和廣大的人民群眾有關,也就是說戰爭充滿了民族情緒;

第二,戰爭是一種充滿不確定性和偶然性的活動,這兩種特性又使戰爭成為一種自由的精神活動,這一點體現在軍事統帥和其所領導的軍隊士兵相關,一個軍隊的氣質和軍隊統帥的性格氣質是息息相關的,這點我們後面會講到,但正因為和人相關,所以充滿了變數;

第三,戰爭作為政治工具的從屬性,戰爭又可以當作純粹的理智行為,這一點主要是和政府及政府官員相關,因為政治目的純粹是政府的事情。

今天我們從什麼是戰爭,戰爭的特點,以及戰爭的最終目的分享了戰爭的性質。一言以蔽之就是:戰爭是實現政治目的的一種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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