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究竟什麼是兼營

菜單

究竟什麼是兼營

究竟什麼是兼營

究竟什麼是兼營?兼營其實就是指納稅人的經營範圍既包括銷售貨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又包括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是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不同時發生在同一項銷售行為中,這一點是區別於兼營與混合銷售的最重要的一點,混合銷售是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貨物有涉及服務。

兼營怎麼進行稅務處理?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徵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徵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按照以下方法適用稅率或者徵收率:

1。兼有不同稅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稅率。

2。兼有不同徵收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徵收率。

3。兼有不同稅率和徵收率的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從高適用稅率。

兼營與混合銷售的異同點以及相關稅務處理:

混合銷售與兼營,有著相同的地方,又有明顯的區別。

相同點:兩種行為的經營範圍都銷售貨物和提供勞務這兩類經營專案。

不同點:混合銷售強調的是在同一項銷售行為中存在著兩類經營專案的混合,銷售款及勞務款是同時從一個購買方取得的;兼營呢,它強調在同一納稅人的經營活動中存在著兩類經營專案,但這兩類經營專案不是在同一項銷售行為中發生的。

混合銷售與兼營是兩種不同的稅收概念,在稅務處理也肯定也不相同。混合銷售的納稅主要原則是按“經營主業”劃分,分別按照“銷售貨物”或“銷售服務”徵收增值稅。兼營的納稅原則是分別核算、分別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對兼營行為不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