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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遐齡庵舊事和尚賣廟娶妻,佛學會對簿公堂

長沙遐齡庵舊事和尚賣廟娶妻,佛學會對簿公堂

1919年3月25日,長沙《大公報》在“勝聞”欄目刊登了一條十分吸引眼球的社會新聞:和尚賣廟娶妻,好個佛門弟子!

報道稱:“長沙城南黎家坡的遐齡庵,系前清雍正年間所建的公廟。光緒年間,因遐齡庵年久失修瀕臨倒塌,時任湖南鹽法道(主管湖南鹽務)、長寶道(轄長沙、寶慶兩府)李經羲,曾撥款重修。這事在縣誌中有記載。1912年進入民國以後,革命黨將各類廟宇強行改為學堂或其他機關,遐齡庵亦未能倖免。到了1914年,由於佛教界不斷陳情請願,袁世凱政府同意將強制徵收的廟產發還。遐齡庵住持常修,於是向官府索還了遐齡庵。可是,常修索回遐齡庵之後,卻將廟產據為己有。不僅擅自賣掉了遐齡庵在麻子壩的50畝廟田,還將庵裡的1尊金身觀音像、3尊銅佛像賣給了萬福禪林。庵裡的大鐘及大小香爐,均被砸碎當廢鐵賣掉,一共賣了幾千塊。最可恨的是,該僧還飽暖思淫慾,暗娶一位楊姓女子為妻,住在黎家坡的大巷子內。常修白天在庵裡當和尚,晚上則回家與妻共寢。經湖南佛學會核查,遐齡庵的資產早已撥歸湖南佛學會。因佛學會無人管理,常修便將遐齡庵資產盜賣,用於滿足自己淫慾。現佛學會已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勒令淫僧交還非法所得,贖回出賣的佛像。但淫僧常修辯稱遐齡庵是其私產,拒不交還。”

長沙遐齡庵舊事和尚賣廟娶妻,佛學會對簿公堂

上述報道,顯然站在湖南佛學會的立場說話。事情真相以及是非曲直,有待法院審理判決。所幸民國初期新聞比較自由,報紙通常能刊登不同的聲音。上述報道發出兩天後,該報同一欄目刊登了當事人常修的來信,逐條反駁了佛學會的一面之詞。

常修辯稱:“遐齡庵並非雍正年間所建的公廟,而是始建於唐代的私廟,歷代幾經興廢。據庵中碑刻記載,從清康熙年間到光緒年間,先後有僧人闌谷珍、慎言、醒愚募化重修,但並無“雍正年間所建”“光緒年間李某撥款重修”的記錄。遐齡庵撥歸佛學會的說法,更是無稽之談。遐齡庵從1914年發還至今,已過去5年。如果是佛學會的資產,為何佛學會一直不聞不問?直到今年正月,佛學會才忽然提起訴訟。此時,出售麻子壩廟田之事已過去4年。當年出售廟田,是因為遐齡庵舊債甚多,加之進入民國後多次與佛學會打官司,虧空很大。當時主事的白蓮師叔,迫不得已才將廟田出售。而且,出售廟田也得到了時任長沙縣知事(縣長)的許可。關於盜賣佛像之事,那是由於1912年佛學會曾派人來遐齡庵搗亂,我為了保護佛像,被迫將3尊銅佛像暫時寄存到萬福禪林。至於金身觀音像,不僅遐齡庵沒有,連整個湖南的寺廟都沒有。庵裡的大鐘和大小香爐,實際上都是被佛學會的人搗毀的,後來散失無存。說廢鐵賣了幾千塊錢,也是佛學會造謠。此外,縣誌有關遐齡庵的記載,並沒有明確廟產的公私,不足為憑。而說我娶楊氏為妻,純屬冤枉,沒有任何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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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常修來信中可以看出,佛學會與常修之間關於遐齡庵的糾紛,實際上由來已久。早在民國剛成立的1912年,雙方就發生過沖突,後來又多次對簿公堂。可能是佛學會以前缺少有力證據,遐齡庵仍掌握在常修手中。如今,佛學會可能又找到了新證據,所以再次起訴。

這個案子的最終判決結果,未能查到相關資料,不得而知。雖有其它資料提到過遐齡庵,但也未明確歸屬人是誰。如長沙《育才中學校史》中記載,1922年,“某僧”應該校校董會請求,同意將遐齡庵捐給育才中學作為校舍。但校方到現場察看之後,發現遐齡庵房屋的光線太暗,不適合作為校舍,只好放棄了。此外,《長沙野史類鈔》中記載,1924年12月底,長沙小西門發生火災,遐齡庵曾作為災民的住處。

不過,不管是誰贏得了這起官司,都未能挽救遐齡庵衰落的命運。民國時期,遐齡庵在長沙佛教界的影響力日漸式微,最終堙沒在長沙黎家坡那彎彎曲曲的巷子裡。沒有多少人還記得,晚清時期的遐齡庵,不僅是長沙聞名遐邇的寺廟,還是長沙傳忠書局及長沙刻經處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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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國運動時期,湘軍興起。為紀念戰死的湘軍將領和死於太平軍刀下的地方名紳,湖南巡撫毛鴻賓及前任巡撫駱秉章,於同治年間在長沙設立湖南褒忠局,負責編纂《湖南褒忠錄》。褒忠局由湘陰人郭嵩燾和湘潭人羅汝懷主持。《湖南褒忠錄》編纂完成後,湖南褒忠局改為官督商辦性質的傳忠書局,負責刊刻湘軍統帥曾國藩的文集《曾文正公全集》。傳忠書局後遷至長沙城南黎家坡遐齡庵,由曾經擔任過曾國藩幕僚的長沙人曹耀湘主持。傳忠書局於光緒二年(1876年)完成了《曾文正公全集》的刊印,共180卷,影響極廣。《曾文正公全集》雖署名湖廣總督李瀚章(李鴻章之兄)編纂,實際編纂人是曹耀湘。曹耀湘在先秦諸子、詩歌、楚辭、經學等方面皆有建樹,還精通佛學。傳忠書局下設的長沙刻經處,曾刊刻了大量善書,頗受好評。

由於傳忠書局具有官方背景,遐齡庵也一直受到官府的厚待。光緒十九年(1893年),李鴻章的侄子李經羲任湖南鹽法道、長寶道時,曾撥款重修遐齡庵。還有資料說,光緒年間一位姓熊的湖南鹽法道,也曾撥款重修遐齡庵。正是由於官府出資重修遐齡庵,導致了後來的產權糾紛。因為重修後的遐齡庵,產權歸屬並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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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佛學會聲擁有遐齡庵產權,也並非沒有道理。當初官府撥款重修遐齡庵的目的,就是為傳忠書局提供辦公場所。湖南佛學會的創辦人吳嘉瑞,是原傳忠書局及長沙刻經處主持曹耀湘的外甥。吳嘉瑞是清末翰林,早年隨舅父研習佛學,頗有造詣。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吳嘉瑞曾在北京指導譚嗣同學佛,被譚嗣同尊為“餘學佛第一導師”。吳嘉瑞後任貴州知府,是維新運動的堅定支持者。戊戌變法失敗後,吳嘉瑞被撤職查辦。1911年辛亥革命時,吳嘉瑞在貴州響應武昌起義,被推舉為貴州都督。1912年,吳嘉瑞從貴州回到長沙,成立湖南佛學會,並出任會長。不過,1917年7月,吳嘉瑞擔任湖南省民政廳廳長後,不再過問佛學會的事務。所以,佛學會與常修對簿公堂,爭奪遐齡庵產權之事,吳嘉瑞可能並未介入。

雖然遐齡庵廟宇早已蕩然無存,但遐齡庵舊址仍留有一口古井,叫遐齡井。前些年我父母在長郡中學陪讀時,租住在上黎家坡,離遐齡井不遠。我有次去那兒,特地去看了一下遐齡井。遐齡井應該是重新修復的。井口用兩塊麻石拼合覆蓋,麻石拼合處有兩個圓孔井眼,看上去像個躺平的8字。井口旁邊有經過雕琢的石碑,上面刻著“遐齡古井”的漢字和拼音。遐齡,是高齡、長壽的意思。所以,遐齡井又被稱為“壽井”。據稱,遐齡井是長沙市區僅存的14口還有水的古井之一。(文/謝志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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