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為獲取報酬,只為新認識的“朋友”帶自己多遊玩見世面,益陽桃江縣沾溪鎮一18歲男子非法出借銀行卡給對方,12月8日,該男子投案自首,被桃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終於為自己的荒唐行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12月初,桃江縣公安局沾溪派出所獲上級公安機關下發線索,稱其轄區男子吳某名下銀行卡使用異常,可能涉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民警立即展開調查,多方做吳某思想工作。12月8日,吳某前往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經查,10月14日,剛過完18歲生日的吳某前往益陽市某酒吧玩,認識了一位朋友。兩人聊得甚是投緣,朋友向吳某推介一個輕鬆掙錢的“不二法門”,說是隻要提供銀行卡賬號和支付寶賬戶,每使用一次都能拿到相應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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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明知對方是借用自己的銀行卡支付寶為犯罪分子“跑分”洗錢,同行的朋友也勸他這是違法犯罪行為,吳某仍然滿口答應,提供了名下兩張銀行卡,還提出不需要報酬,只需朋友帶著自己泡泡酒吧各處遊玩一下見下世面就行,對方欣然同意。截至案發,吳某名下銀行卡累計跑分“洗錢”達28萬餘元,涉及多起電信詐騙案。
目前,吳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通訊員王鵬 肖廬彬 瀟湘晨報記者滿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