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以案釋法」以破壞車輛的手段連續實施,盜竊行為應按一罪還是數罪處理?2022-07-09TAG:盜竊罪盜竊財物竊得行為被告人的行為完全符合《解釋》第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適用第一項規定能夠充分評價以破壞性手段連續實施的多次盜竊行為,就排除了對行為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和盜竊罪進行數罪併罰或者將未竊得財物部分的行為單獨認定為其他犯罪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