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判決書揭露莊家如何操縱股價,手握333個賬戶股價一個月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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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揭露莊家如何操縱股價,手握333個賬戶股價一個月翻倍

判決書揭露莊家如何操縱股價,手握333個賬戶股價一個月翻倍

今天,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北八道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八道集團)、被告人林慶豐等8人操縱證券市場案(其中對被告人公雪採用網路影片方式宣判),對北八道集團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億元(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對林慶豐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千萬元;對林玉婷、李俊苗等7名被告人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一年七個月,並處一百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罰金。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林慶豐系北八道集團實際控制人。2016年下半年起,林慶豐為在證券市場取得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指使被告人林玉婷、李俊苗、何映花等人對外聯絡被告人張丁海等配資中介人員,以1:3至1:10的配資比例,獲取鉅額資金及大量證券賬戶。其中,張丁海向北八道集團違規提供資金10。98億餘元,他人證券賬戶119個。林慶豐集中上述配資資金和他人證券賬戶,連同北八道集團部分自有資金及實控證券賬戶,安排北八道集團及集團下屬廈門六湖遊艇俱樂部有限公司員工被告人蔡詠東、黃輝匡等為骨幹的交易團隊,在廈門、上海、昆明等地,使用上百臺電腦及未實名登記的無線網絡卡等裝置,連續買賣股票或在自己實際控制賬戶之間買賣股票,影響股票交易價格與交易量。

2017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北八道集團使用333個證券賬戶,持有“江陰銀行”的流通股份數量達到該證券的同期實際流通股份總量30%以上,連續33個交易日對“江陰銀行”的累計成交量達到同期該證券總成交量的30%以上。至同年5月9日,北八道集團控制的賬戶組非法獲利3。01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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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陰銀行於2016年9月上市後股價上衝至13。81元,後一路陰跌至7。3元左右。該股流通股2。09億股,本案被控莊家在下跌過程中出手,收集籌碼超過流通股的30%,成本8。5-9元區間,而後迅速拉抬股價,一個月的時間股價即翻倍,透過高位高換手率吸引人氣並撤退,本輪坐莊獲利近60%。據業內人士估計,除去配資成本和通道費用外,莊家淨獲利在40%左右。這也提醒股民朋友們,在投資時需萬分謹慎,保持成熟的投資心態,切忌追漲殺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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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是指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為目的,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資訊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與他人串通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自買自賣期貨合約,操縱證券、期貨市場交易量、交易價格,製造證券、期貨市場假相,誘導或者致使投資者在不瞭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作出證券投資決定,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的行為。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