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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幸遭遇了入室搶劫,那麼你該怎麼做?

如果不幸遭遇了入室搶劫,那麼你該怎麼做?

第一種:一天,有兩個劫匪持刀入室搶劫,你拿刀與歹徒搏鬥,最後兩個歹徒都死了。這算不算正當防衛?你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嗎?首先,我們要明白正當防衛的先決條件,即必須存在

現實的

不法侵害行為。正當防衛是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利益的行為,理所當然地以存在

現實的

不法侵害為前提。很明顯,當這兩歹徒持刀闖入你的家中時,大喊一聲:“搶劫”!並用刀架在你的脖子上,說敢動就馬上殺了你,那很明顯就已經存在現實的不法侵害了,這種對於你生命的威脅就在眼前,你完全可以在遭受持續緊迫的傷害時,找準時機,作出防衛行為,保護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就算對此讓對方付出一定的傷亡代價,那麼你也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不幸遭遇了入室搶劫,那麼你該怎麼做?

第二種:兩個人進入你的家中,手上沒有作案工具,只是有一個人將你緊緊抱住,從而讓另外的同夥快速拿走家中的值錢物品,得手後兩人快速逃走。這時候若是你拿著刀或者棍棒一路狂追,在離家有一大段距離的時候,將兩個作案者打傷在地,那麼這就屬於事後防衛了。因為兩個作案者已經停止不法侵害,而且在作案過程中只是將你緊緊抱住,並沒有傷害你,對你人身的威脅也沒有達到一種緊迫的程度,且沒有使你陷入一種持續的危險之中,若是此時你還窮追不捨,進行了防衛,導致對方受傷,那麼就超越了法律賦予你的限度,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種:歹徒已經被制服。這時候兩個歹徒的身手都沒有你厲害,在被你制服倒地以後趴在地求饒時,或歹徒倒在地,已經喪失了繼續進行侵害的可能,如果這時候你再補一刀,將其打死,或者他們落荒而逃的時候你繼續追上去結束他們的生命,那就是明顯的防衛過當了。

總結以上幾種關於入室搶劫的情形分析以及是否能構成正當防衛,我們可以知道,形成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是不法侵害必須正在進行,意指不法侵害已經開始,尚未結束。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停止防衛行為:

1、不法侵害行為已經結束;

2、不法侵害行為確已自動中止;

3、不法侵害人已經被制服,或已經喪失侵害能力。

我們認為這三種情況,都可視為不法侵害已經結束。如果在不法侵害已經結束後,仍然超出限度致人傷害的,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如何在自己遭受侵害時,既能保護好自己,又可以不觸犯法律所禁止的情形呢?

1、在可能的情況下,手機錄音或攝像。當然,正當防衛的情況一般比較緊急,這個建議主要是針對可能預知存在危險的情形,比如對方的矛盾向來已深,也進行過人身威脅,上門的時候,可以第一時間開啟手機進行錄音,或透過其他裝置進行攝像,以備不測。

2、在可能的情況下,儘量掙脫歹徒的控制,往人多或有監控的地方跑。人多的地方就意味著證人多,監控可以大致還原案發事實,一旦發生爭議,針對正當防衛是否成立,就可以透過他人的證言或監控錄影進行證明。

3、在可能的情況下,向對方發出防衛警告。比如侵害人正在對你進行不法侵害,當你準備進行防衛時,可以大喊:“別過來”,如果條件允許,可以加一句“再過來我就動手了”,此時對方仍然上前,便可實施防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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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可能的情況下,在對方面板上留下抓痕。如果能夠在侵害人面板上留下抓痕,指甲內就會留有侵害人的面板組織,透過傷痕比對和DNA鑑定就能鎖定暴力侵害的事實。

5、務必要在對方正在侵害,或馬上就要侵害存在一定緊迫性的情況下展開防衛行為,不要超過必要限度,一旦對方失去行動能力或意識,就不要再進一步進行防衛。

6、完成防衛後,控制情緒,千萬不可補刀,立即報警(如果可能也撥打120)並積極尋求周圍證人作證。

7、一定要注意的是,即使無限防衛,也要注意緊迫性和防衛性的問題,如採取的防衛行為已致使對方無法再進行不法侵害,或者失去行動能力或意識的,絕不可繼續“防衛”,否則就是防衛不適時,將構成相應犯罪,需承擔刑事責任。再次強調,不要補刀。

如果萬一哪天入室搶劫的意外真的突然降臨到我們的頭上,也請大家一定要保持冷靜,在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爭取儘快逃脫歹徒的束縛,儘快報警,尋求警方的幫助。如果在不得不為了自保而要進行正當防衛時,也要注意個人安危和必要限度。財產可以損失,但是生命只有一次,千萬不要逞能而在沒有保障的情況與對方搏鬥。在保護好自己的情況下,多記住關於對方的資訊,比如樣貌、身材、口音等等,以便於警方收集證據,抓捕作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