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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從老師走上死刑犯罪道路的深度思考之一

令人羨慕的小學老師--勞榮枝為什麼會走上死刑犯罪的道路

勞榮枝從老師走上死刑犯罪道路的深度思考之一

9月9日上午9時,江西南昌中院依法對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南昌中級人民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勞榮枝夥同他人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威脅手段搶劫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被害人,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勞榮枝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常州綁架的事實,系坦白。勞榮枝故意殺人致五人死亡;搶劫致一人死亡,搶劫數額巨大,並具有入戶搶劫情節;綁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贖金7萬餘元,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雖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勞榮枝犯數罪,應依法予以並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南昌中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

勞榮枝不服判決,當庭提出上訴。

從法律的角度,可能很多人都覺得該殺!這是法律的威嚴!

但從人性的角度,如果去殺這樣的一個複雜的勞榮枝,總覺得於心不忍。

所以我們得從人性的角度,深度地去剖析這個社會問題產生的原因。以防同樣的問題再次出現。

勞榮枝從老師走上死刑犯罪道路的深度思考之一

9月9日上午,南昌中院門口排滿旁聽群眾

是不是脅從犯,是爭議的焦點

勞榮枝辯稱其系受法子英脅迫,是主張自己系脅從犯,依法應當減輕或者免除刑罰

四起犯罪的時間跨度從1995至1999年,

這期間勞榮枝應該有很多機會可以逃脫法子英的控制或者選擇報警,但其並沒有,表明即使存在脅迫,其程度也十分有限,不足以構成脅從犯。

南昌市檢察院指控,在1996年至1999年期間,勞榮枝和法子英共同謀劃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綁架、搶劫、故意殺人案件,其中勞榮枝參與殺害5人,並搶劫大量錢財。期間,二人共謀且分工明確,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做陪侍小姐(俗稱“坐檯”)物色有錢人為作案物件。案發後,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潛逃。

檢察機關指控勞榮枝和法子英同樣是主犯,而非從犯,勞榮枝及其辯護人主張系從犯,而且是脅從犯。

是從犯或主犯,要看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如果參與了犯罪意圖的發起,預謀和實施,在犯罪中同樣起主要作用,則構成主犯。

如果沒有參與犯罪意圖的發起、預謀,相對於法子英,勞榮枝僅起次要和輔助作用,則屬於從犯。但如前所述,應該不構成脅從犯。

勞榮枝反覆辯解稱:合謀不存在,自己也是受害者。最後陳述階段,勞榮枝被害人家屬致歉,但稱她在21歲時被法子英利用、脅迫,遭受毆打,也想過自殺和逃跑,但不知道要向什麼人求助,錯過了一次次機會,最終釀成無法挽回也不可饒恕的後果。

勞榮枝從老師走上死刑犯罪道路的深度思考之一

9月9日上午,南昌中院門口排滿旁聽群眾

勞榮枝是受害者?

不管勞榮枝如何辯解,她犯罪的事實是改變不了的,受脅迫也好,合謀也好,法子英所殺的七條人命都和她脫不了干係。如果不是她當年色誘受害者,給法子英的作案提供條件,法子英不可能成功殺害那麼多人,那所有被殺害的人都和勞榮枝脫不了關係。

我們九江人知道,勞榮枝畢業的九江師範在

90

年代是非常優秀的學校。只有初中成績最好的人才可能考上九江師範,而考不取九江師範的才有機會去讀高中,去考

985

大學。可以說她是非常“聰明”的。

勞榮枝能在殺害七條人命後逃之夭夭,躲過全國警方的追捕

,並且

能夠逃亡

20

多年,足見其

有強大的心理素質,高超的反偵查能力和過人的表演才能,也是

非常聰明的。

我們九江人也知道,她所從事工作的九江石化小學,在當時是令幾乎所有九江人羨慕的工作。工資待遇好,福利好,是很多人擠破腦袋想進去的學校。

她是一個

善良

的人民教師,正值雙十年華的她就職於九江當地的一個好單位。她到底是如何一步一步地從

令人羨慕的小學老師走上死刑犯罪的道路?

請關注我—神思妙想俠,我們將在下一集《勞榮枝從老師走上死刑犯罪道路的深度思考之一》中進行深度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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