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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常見的校園欺凌,就在孩子身邊,卻容易被父母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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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家長都知道“校園欺凌”,但具體哪些行為屬於校園欺凌,大家真的清楚嗎?

拳打腳踢固然是;那假裝不經意用腳絆一下,手肘撞一下,這算不算?

帶有侮辱性的語言暴力也固然是;可對某個學生起綽號、翻白眼、作惡心表情,這又算不算?

還有,有時老師有些方式不當,對孩子造成心理傷害了,家長也隱隱覺得不妥,這又算不算校園欺凌?

以上這些還都是家長能知道的,有更多隱性的、孩子沒說出來的校園負性事件,父母們根本就不知道!

父母們最好對“校園欺凌”這個概念,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有更加深入的認識,才能更好地預防、識別和應對。

5 分鐘

2020年,我國對《未成年人保護法》進行修訂,首次對“學生欺凌”進行了定義:

本文章節:

以前,大眾主要關心的是孩子之間的肢體暴力、身體傷害,現在定義裡明確了精神損害,意識到孩子們精神心理健康的重要性,這是一個非常大的進步。

可是,“學生欺凌”等同於“校園欺凌”嗎?還有,有時候我們也會看到“校園暴力”這個詞,那3者之間到底有什麼區別?

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和相關檔案中,並沒有對校園欺凌、校園暴力直接進行定義,只不過一說起這些名詞,大眾們通常會想到這是發生在校園裡的、學生對學生之間實施的肢體暴力、語言暴力、性侵或性騷擾,尤其是前面兩個。

但我們對大量青少年實施臨床心理干預時發現,“校園欺凌”的涉及範圍比這個大眾普遍的理解更加廣泛;又或者說,會給孩子帶來心理傷害的、涉及權利被侵犯的人際關係負性事件,其實比大眾想的更多。

有很多患有抑鬱症、雙相障礙、強迫症、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甚至是複雜性創傷後應激障礙(C-PTSD)的孩子,他們在校園裡遭受過的負性人際事件形式多樣,有來自於其他學生的,還有老師的,甚至還有其他學校的學生、社會上的閒雜人員、甚至涉黑人士等等。

而這些事件發生的地點也不僅限於校園內,還有可能發生在校外興趣班、託管班、補習班,有時也可能是上學、放學的途中。哪怕在網路上,也有可能存在欺凌,同學散播孩子的謠言、暴露孩子的隱私,在網路上對孩子人身攻擊等等。

而他們遭受別人欺凌的方式,除了新聞中常見的肢體暴力、語言辱罵、恐嚇勒索之外,還有很多是同學有意無意的嘲笑、捉弄、排擠、背地裡說壞話等等。

這些常見的校園欺凌,就在孩子身邊,卻容易被父母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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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於網路

像我們在文章開頭提到的,有的同學不懷好意,假裝不小心撞了孩子,或者打翻孩子的東西,翻白眼、做噁心狀、起鬨、做惡作劇等等,其實都有可能給孩子造成疊加性心理創傷。

這些事件雖然看上去都不嚴重,但其實在孩子的現實生活中更加常見、發生次數更多,也更難得到老師的重視。如果這些做法屢禁不止,長期存在,那就算得上“

01、廣義上的校園欺凌,其實非常普遍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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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這3類隱性校園欺凌,很容易被家長忽視

01、廣義上的校園欺凌,其實非常普遍

的區別,點開可檢視大圖

也就是說,我們在“校園欺凌”專欄裡所指的”,是

學生欺凌,是指發生在學生之間,一方蓄意或者惡意透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壓、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者精神損害的行為。

,跟大眾理解的有所不同;我們對“廣義上的校園欺凌”的理解和危害也更加深入。

希望讀者們、尤其是父母也要加強意識,並不是一定是孩子之間的、發生在校園內的,才叫校園欺凌,才值得重視,這樣才能更加全面、深入地識別孩子是否存在被欺凌的隱患。

廣義上的校園欺凌

那在我們上面提到的“校園欺凌”的型別裡,哪些最容易被家長忽視,導致孩子救助無門,甚至覺得告訴父母也沒用?

主要有以下3種:

狹義上的校園欺凌

是發生在上學、放學路上的,孩子被同學或校外人士拳打腳踢、羞辱,但同時又被恐嚇不能告訴父母,否則會被打得更慘。

孩子心裡非常恐懼,真的很有可能被這些人嚇壞了,不敢告訴父母,直到父母發現孩子不對勁,身上有傷痕,或者孩子害怕得不敢去學校時,才發現事態嚴重。

廣義上的校園欺凌

是老師對學生的欺凌,這種最容易被家長忽視,甚至是合理化,總對孩子說“老師是為了你好”“你要是做得好,老師怎麼會罵你”。

有些老師初衷是好的,確實是希望幫助學生矯正一些不良行為,但方式方法比較粗暴直接,體罰、辱罵,對孩子造成了心理傷害。而且有的老師十分嚴厲,有可能正是受父母所託,想讓老師好好教育教育孩子,該打就打。

但個別老師有一定的精神心理問題,很可能是缺乏同理心的人格障礙患者,他們對學生的過度處罰有可能是帶有惡意的,就是為了洩憤,侮辱、羞辱學生。

當然,有時候很難完全分清老師是為了學生好,還是帶有羞辱性質,有可能老師的行為背後同時存在這兩種心態。

像我們接診過的患者小桃,因為長得好看,不少男生喜歡她,還有兩個為了她約架。結果事情鬧得連老師都知道了,還把責任歸到小桃頭上。

老師喊來了小桃的媽媽,在年級走廊上大聲批評媽媽管教不當,還說小桃勾引男人,像個小妓女,包括小桃在內的全班同學都聽見了,她媽媽當時也沒有維護她。這對小桃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傷害。

那這個老師的出發點是為了幫助小桃解決問題,還是為了洩憤、羞辱?

我覺得兩者都有,她希望小桃把更多精力放在學習上,跟異性交往適可而止;但她很可能也因為此事受到了來自領導的壓力,覺得很沒面子,便把怒氣發洩到小桃及其媽媽身上,而且用詞極端,絲毫沒有顧及學生和家長的感受。

還有的老師對部分學生群體帶有歧視,比如對患有抑鬱症、雙相障礙的學生。老師可能會在班上談論精神心理障礙的相關話題,有意無意地貶低、指責患者“脆弱”“矯情”“白眼狼”“不孝”,對班上的學生患者含沙射影,這也會帶來明顯的心理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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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更嚴重的、甚至涉及違法犯罪的,還包括老師對未成年學生的性侵、性騷擾,大學教授、導師利用威逼利誘等方式與學生髮生性行為,而且不限於男老師對女學生的侵害,也有可能是男老師對男學生的侵害!

而且,很多老師吃準了學生們不敢告訴家長,或者即使告訴了,家長也不會相信或重視的心理,更加肆無忌憚,對學生造成嚴重的侵害!

其實涉及到性的時候,不光是老師對學生,也有很多是學生對學生的騷擾和侵害。情節相對輕微的,比如男同學撩撥女生的衣服、裙子、內衣等,故意說一些帶有性意味的話語等等;而嚴重的,有可能是偷窺、強迫別人看性相關的圖片影片,甚至是構成犯罪的性侵!

而且,這個話題很敏感,很多孩子可能遭到了相關侵害但不敢說出去,有強烈的羞恥感,可能同時也受到恐嚇、威脅,內心非常痛苦、害怕,也導致這類欺凌行為有一定隱蔽性。

廣義上的校園欺凌

就是上面提及到,很容易被看作是孩子之間的打打鬧鬧、發生小矛盾的負性事件,如嘲笑、起鬨、惡作劇式的捉弄,背地裡說孩子的壞話,故意作出厭惡孩子的樣子等等。

我們接診過的很多青少年都有這種經歷,尤其是女生。

比如患者星研,在大約二年級時,她在託管班午睡沒睡著,旁邊兩個女生小聲地商量著,“我們以後不要再跟星研玩了,要不,我們趁她睡著,把她扔井裡去吧,再往井裡扔幾條蛇”。原來是兩個女生把星研的鉛筆弄壞了,很怕星研媽媽找麻煩。

星研聽了非常驚訝,也很傷心,從沒想過她把兩個女生當朋友,但朋友卻想密謀害自己,造成了不小的心理傷害。

還有一個患者,她長期被幾個女生小團隊排擠,還鼓動其他同學一起捉弄她。比如發練習冊時,故意跳過她不發;同學不小心碰到她的物品時,故意作出翻白眼、嘔吐的樣子……

像上面這些事情,如果孩子跟家長說,往往得到的迴應是,“哎呀這都是小事,你就管自己學習,別理他們”,或者“他們就是跟你開個玩笑,有什麼好生氣的”。

孩子內心的委屈、憤怒、痛苦,就這樣被家長輕輕地一句帶過,導致他們再也不願意告訴父母了。

另外,從更廣義的角度上講,有的孩子雖然沒有被直接欺凌,但看到校園欺凌就發生在身邊,目睹同學遭受肢體暴力、語言暴力、排擠欺壓等等,他們心裡也有可能會產生害怕、憤怒、厭惡的負性情緒,形成一定的心理創傷。

所以,很多人以為校園欺凌是小機率事件,而且只要發生了,家長、老師就一定會發現,孩子們也一定會說。但其實校園欺凌不但一直存在於孩子身邊,並隨時有可能降臨在每一個孩子身上,而且出於很多原因,孩子的痛苦、求助也未必能及時被發現、重視,孩子遭受的身心傷害就越來越大!

如果讀者看完文章後非常有感觸,也歡迎在評論區、或者私信我們,說出自己曾經遇到過、或聽說過的校園欺凌事件和形式,有助於對更多家長、孩子有啟發,增強防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