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經典案件」農村老漢為省錢用破損電線,致他人死亡,所犯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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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案件」農村老漢為省錢用破損電線,致他人死亡,所犯何罪?

張某承包了西北村的西瓜地,在西瓜地南側搭了一間草房。該西瓜地位於比較偏僻的地方,很少有人來往。在西瓜地的旁邊有一塊菜地,西瓜地與菜地之間有一個水塘。為了生活用電方便,張某從西瓜地北面一根電杆上拉了一根電線,橫穿西瓜地接入草房。張某在拉電線時,未採取架空的方法,而是將電線搭在西瓜地的鐵絲網架上,使電線與鐵絲直接接觸。某日,在西瓜地旁邊種植毛豆的承包戶李甲去菜地裡幹活時,手碰到了西瓜地的鐵絲網架,有觸電的麻木感,當即告訴了其父李乙。李乙將上述情況告訴了電工王某。王某即趕到現場檢視,並在電杆處將張某所拉的電線剪斷,又找到張某的未婚妻趙某,明確告知拉的電線有破損,不能用了,要換新的電線,否則要出事故。

當天,趙某把電工的話告訴了張某。張某即去查看了一下,發現電線確有幾處已經磨破,露出了銅芯,他就用塑膠薄膜將破損處作了包紮,又重新接通電源,後又用手在塑膠薄膜包的地方碰了一下,覺得沒有電麻的感覺,就沒有再採取換線的措施。當李甲又去菜地澆水時,雙腳踩在水塘中,右手觸及西瓜架上的鐵絲,因鐵絲帶電而觸電倒地。事故發生後,張某積極協助將李甲送去醫院搶救,並幫助做人工呼吸,但是李甲最終死亡。

「經典案件」農村老漢為省錢用破損電線,致他人死亡,所犯何罪?

張某私自架設電線,目的在於解決自家的生活用電問題,並不針對其他任何人。張某在得知電線破損以後,已經預見到如果不採取措施,將會出現他人觸電傷亡的後果,但他沒有聽從電工的要求更換新的電線,而是把電線的破損處用塑膠薄膜包紮起來,並用手去碰觸包紮的地方,覺得沒有電麻的感覺,就輕率地認為不會出事故。這種已經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卻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危害結果的行為,完全符合過失犯罪的特徵。因過失行為致人死亡的,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違章行為的故意和對危害結果的過失,是過失犯罪的一個主要特徵。張某違反用電管理規定,私自架設電線,並且不按規定將電線架空,而是將電線搭在西瓜地的鐵絲網架上,這些行為都是故意的,但不能因此就認為張某具有殺人的故意。從張某架設電線的目的,到他發現電線破損後採取包紮措施,直到觸電事故發生後他對受害人李甲的搶救活動,都可以看出張某對李甲的死亡既不希望也不放任,所以不能以故意殺人罪來定罪。

這裡還必須把張某的行為與過失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區別開來。過失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過失使用放火、決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這種犯罪行為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財產的安全。張某所承包的西瓜地處於偏僻地方,很少有人來往。私拉電線為的是解決自己的生活用電問題,而不是在果園周圍架設電網以防止小偷,主觀上不是為了加害於人,客觀上也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只是由於李甲的過失行為,加上他觸電當時又踩在水塘之中,才發生了觸電身亡的嚴重後果。因此,張某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構成過失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