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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醉駕,黃石多名幹部被處分!

日前,市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5起黨員幹部酒駕醉駕問題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一、大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四級主任科員石友如醉駕問題

2020年5月13日,石友如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撞到路邊,造成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經鑑定屬醉酒駕駛機動車。2021年3月19日,石友如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大冶市人民法院

判處拘役一個月零八日、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021年11月11日,

石友如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二、黃石港區花湖街道黨工委書記鄭朝輝酒駕問題

2020年10月14日,鄭朝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經鑑定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2020年10月15日,鄭朝輝被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黃石港大隊給予

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罰款人民幣二千二百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3月24日,

鄭朝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下陸區老下陸派出所輔警謝正望醉駕問題

2021年1月2日,謝正望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經鑑定屬醉酒駕駛機動車。2021年6月24日,謝正望因犯危險駕駛罪被下陸區人民法院

判處拘役二個月十五日、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021年6月25日,

謝正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四、黃石市水政綜合執法支隊管理七級職員陳海如酒駕問題

2021年2月22日,陳海如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經鑑定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2021年2月22日,陳海如被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給予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罰款人民幣二千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9月14日,

陳海如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五、黃石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支隊隊員彭石醉駕問題

2020年10月5日,彭石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經鑑定屬醉酒駕駛機動車。2021年3月22日,彭石因犯危險駕駛罪被鐵山區人民法院

判處拘役一個月十四日,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021年8月20日,

彭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通報指出,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市少數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自我約束不嚴、紀律意識不強、法律觀念淡薄,不僅受到黨紀政務處分,還受到法律懲處,給本人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代價極其沉重,教訓極其深刻。

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切實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徹底從思想深處摒棄僥倖心理和特權思想,模範遵守黨紀國法。

通報強調,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日常教育、監督和管理,尤其是“八小時以外”的監督,開啟“警示燈”、念好“緊箍咒”、架設“高壓線”、築牢“防火牆”,透過提醒談話、警示教育等多種方式,督促黨員幹部強化紀法意識、守好安全底線。要深入推進廉潔文化建設,引導黨員幹部遠離違規吃喝,把時間和精力用在幹事創業和涵養家風家教上,帶頭弘揚新風正氣。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始終堅持嚴的主基調,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行為堅持“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持續釋放越往後越嚴的強烈訊號。要加強與司法機關協作聯動,確保紀法有效銜接,透過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案件這個“小切口”,深挖徹查“酒杯中的奢靡之風”特別是各類隱形變異“四風”問題,堅決整治歪風邪氣。要充分發揮教育宣傳、案例警示作用,推動構建點上案例查處、線上以案促改、面上教育引導的綜合治理閉環,不斷推動黨風政風持續好轉,社會風氣持續向上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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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 |

鄧 磊

鄧 磊

值班主任 | 董瑾瑜 本期監製 | 張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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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黃石廣播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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