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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四書·康熙奇局|康熙除鰲,為何不殺主犯而殺從犯?①

作者:向敬之

出版:上海三聯書店

清史四書·康熙奇局|康熙除鰲,為何不殺主犯而殺從犯?①

康熙八年(1669)五月十三日乙巳,康熙以下棋為名,召復為一等侍衛的索額圖入宮,決定三日後召見鰲拜,突然發難,將其逮捕。

與此同時,康熙帝利用名義上的親政之權,下旨先將鰲拜的親信派往各地,調離京城,又特詔自己的親信掌握了京師的核心區和衛戍權,如命黃機任吏部尚書,郝惟訥為戶部尚書,將兵部尚書龔鼎孳調禮部,起用曾被鰲拜罷黜的原戶部尚書王弘祚接管兵部,配合康熙倚重的兵部左侍郎黃錫袞掌控兵權。

一場擒鰲的政治戰爭正式開場了——

擒賊先擒王。

康熙派親信太監召鰲拜入宮覲見。當然,康熙會叮囑太監如何敬畏,如何回答鰲拜對皇帝現情況的查詢,如皇上愛上了摔跤愛得不得了、看中了啥新玩意等,不能出現半點破綻。

這是關鍵性的前戲。

鰲拜自恃“滿洲第一巴圖魯”,照常入宮,看小皇帝給他什麼好處。康熙六年七月,他將四輔臣之一的蘇克薩哈滅門,皇帝很識趣,特地給他和戰友遏必隆再次加官晉爵。

鰲拜已有二等公、少傅兼太子太傅的殊榮,康熙加其一等公、太師,賜其子納穆福襲二等公,並加太子少師。

遏必隆於順治五年(1648)襲爵一等公,成為非宗室成員的民爵最高等,康熙則給他再加一份一等公的政治待遇,同時加太師。

清朝封公者,有宗室系列受賞的鎮國公、輔國公。而民爵系列中的“公”,分為一、二、三等,有恩封、功封之別。鰲拜為八門總管衛齊之子,其叔費英東娶太祖長子褚英之女,然鰲拜作為皇家額駙之侄,自然不算勳戚;遏必隆之母為太祖第四女穆庫什,他的女兒也進宮為妃,但他只是國戚,而非皇親,不屬於愛新覺羅氏宗室成員。故而,鰲拜與遏必隆的爵位,只在民爵系列。他們最初都屬於襲爵,有功封的成分,但主要是靠有功受賞了家族世襲罔替的恩封世爵。

此次康熙再給他們額外加一等公[鰲拜原來的二等公轉給其子;遏必隆膺受雙一等公,這樣的獎勵在清朝屬於殊典曠恩。乾隆十九年(1754),乾隆帝因小舅子、保和殿大學士兼領班軍機大臣傅恆平定準噶爾,再次封賞一等忠勇公,傅恆堅辭不受,還感激涕零地說自己在前次受封一等忠勇公已經過分了],按理是對輔政大臣的論功行賞,然而更多的是皇帝對他們的施恩。皇帝的施恩,不僅賜予最高爵位,還將他們同時加太師,進位三公第一位。

清朝位列三公者二十六人,但多為太傅、太保,也有像洪承疇、金之俊等六人先加太保再拜太傅者。

《清史稿·職官志一》有云:“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正一品。少師、少傅、少保為三孤。從一品。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從一品。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俱東宮大臣,無員限,無專授。初沿明制,大臣有授公、孤者。嗣定為兼官、加官及贈官。”三公,雖為無實權的加官虛銜,清朝的一等公已是超品,鰲拜和遏必隆自然不在乎這個品秩,但終清一朝,位居太師者,唯鰲拜與遏必隆二人耳。

康熙如此崇隆,其中潛藏陰謀。

打鐵還需自身硬。少年康熙在導演一出“迷中局”。

清史四書·康熙奇局|康熙除鰲,為何不殺主犯而殺從犯?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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