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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王朝:噶禮、張伯行互參案,此項案件使康熙一度莫衷一是

康熙熟知歷史上皇帝昏庸、政治黑暗的典型事例,並且能夠引以為戒時刻驚醒自己。他精勤政務,嚴肅整飭貪贓枉法的惡吏,尤其是中央級別的大吏要員。

但他畢竟身肩封建社稷重任,一個泱泱大國之君,不可能事無鉅細,事必躬親;他的地位決定了他往往透過間接方式瞭解下情況。

就在這樣理事的過程中,不斷會有虛假、邪惡的事情隱藏著,使正確的事理被埋沒掉,而奸邪之事仍然橫行於世,惡吏張狂於眾人之間。

康熙王朝:噶禮、張伯行互參案,此項案件使康熙一度莫衷一是

對於一個想有所作為的皇帝來說,用敏銳的眼光去發現忠耿之士為朝廷所用,找出奸邪的惡吏並且進行嚴厲的懲罰,這是很不容易做到的事情,需要勇氣,需要無私心,更需要持之以恆的精神。

清朝的社會風氣並不值得人們去欣賞,但值得人們去品評,去汲取教訓,真假、善惡、美醜的較量能給後人以許多有益的借鑑。

人們痛恨的是奸邪官員的得勢,欣賞的是仍有那麼一些賢良、一心為民的良吏;人們為治服危害百姓的惡吏而叫好,也為皇上沒能分清是非、或者分清了是非卻包容壞人而怨恨。

社會上始終存在著難以完全消除的種種不公,清官往往遭到貪官的嫉妒、壓制,甚至是非顛倒的誣陷,康熙對此心裡十分清楚。他知道大清江山不是好坐的,需要忠耿之士的擁護和精心治理,需要政治清明,需要把民憤減小到最低限度,如此等等。

要實現或接近這一目標,只有狠下決心,嚴肅懲治貪汙腐敗現象,特別是懲治那些大貪大奸,為清官提供一個良好的施展才能的環境。

古往今來,犯罪多在私慾,因而治吏重在治貪。

凡事都有正反兩種型別,與貪相對的則是廉,因而,懲治貪汙腐敗的同時還應大力宣揚和獎勵廉潔的官員,兩者結合起來進行,更有利於對社會風氣的扭轉產生良好效應。

正如我們在有關篇章中所談到的那樣,在康熙朝,曾有一項案件使康熙一度莫衷一是,這就是噶禮、張伯行互參案。

康熙王朝:噶禮、張伯行互參案,此項案件使康熙一度莫衷一是

滿洲正紅旗人噶禮是大清國開國功臣何和禮的第四世孫。這個案子以前,噶禮早先在山西擔任巡撫期間,因為私自向民間加派徵收、虐待下級官吏和禍害百姓,受到御史的多次上奏彈劾。

但當皇上過問有關事情的時候,噶禮都矢口抵賴,拒不承認,康熙也相信了他的話,不僅沒有對他進行懲罰,相反因受到信任而將他在四十八年七月提升為兩江總督。

噶禮上任半年以後,朝廷公認為天下第一清官的張伯行接任江蘇巡撫一職,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必然發生貪廉衝突。

惡人先告狀,目的只不過是為了進一步掩飾見不得人的醜惡行徑。噶禮在戶部左侍郎任上受到御史多次彈劾,不但沒有得到懲罰反而升了官職,於是到總督任上以後反而假充良吏,開始大肆攻訐、彈劾治下的主要官員,意在向康熙顯示自己如何負責、廉潔奉公。

在張伯行到江蘇巡撫任上之前這半年時間裡,噶禮先後上疏彈劾了江蘇主要官員。他的這些舉動一方面是做給康熙看的,另一方面卻是先給治下官員一點顏色,以免將來不聽從自己。

然而噶禮的彈劾幾乎全是誣陷,沒有什麼真憑實據,而且他彈劾的物件大多是政聲頗好、頗為廉潔的官員,這就難免會令人生疑。

康熙王朝:噶禮、張伯行互參案,此項案件使康熙一度莫衷一是

噶禮

他先是彈劾布政使宜思恭貪婪,結果宜思恭受到革職的處罰;巡撫於準也因此受到牽連而解任;按察使焦映漢和頗有廉潔之譽的蘇州知府陳鵬年、督糧道賈樸也受到了彈劾。

噶禮的胡作非為,使江蘇上下一片怨聲載道。

康熙四十八年底,張伯行出任江蘇巡撫。因為噶禮是頂頭上司,他到任以後,首先遇到了橫行霸道的鳴禮,而噶禮此時依然貪橫如故,甚至比以前有過之而無不及。

一向清正廉潔的張伯行面對這樣一個上司,再高的雄心壯志也無法施展。

康熙對張伯行的品行還是相當信任的,其“天下第一廉吏”的封號就是在實際瞭解的基礎上,親自賜予。

到江蘇上任以後,張伯行看到那麼多廉潔官吏因為噶禮的彈劾無端罷職,也看透了官場而且產生了離職的念頭。

這是因為他心裡明白,即便是自己不主動請求離職,也會受到噶禮無端挑釁。

但張伯行也明白,以自己聲名在外並受皇上看重這一點來說,噶禮還不敢明目張膽地輕易彈劾自己,而自己看到噶禮那樣貪橫也不會坐視不管。

實際上不難想見,噶禮與張伯行這兩種水火不容型別的人物,遲早會碰撞出火花轟動朝野。

為了進攻,先選擇主動退讓,原因是噶禮這尊獅子不好惹。可是當張伯行上疏皇上要求離職時,康熙批示說:張伯行操守一向清潔,朕深刻了解他志向堅定的品性。

江蘇是國家一塊重地,不能隨便藉口有病辭職,言語中透露出對張伯行的極度信任。

既然皇上交重任於己,就是赴湯蹈火也只好承受了。果然不出張伯行所料,不久就出現了江南科場案,張、葛二人真正交鋒的時候到了。

康熙五十年,江南鄉試主考官是都察院副都御史左必蕃,副主考官是翰林院編修趙晉。九月九日,江南鄉試放榜公佈考試結果,引起士子一片喧譁。

揚州士子在盛怒之下拆毀了左必蕃的祠堂。蘇州上千名考生之中,只有十三名考中,並且除了解元劉捷之外,錄取的大多是富有鹽商子弟,大家知道的就有五人是透過行賄被錄取的。

蘇州士子也出現了騷亂情況,他們抬著財神泥像擁入府學,爭相發表演說,抨擊諷刺時弊。當蘇州織造把具體情況上奏給康熙的時候,京城也為此產生一片議論。

清朝對各級考試的管理是相當嚴格的,這次科場作弊事件的公開,自然引起人們的關注。

康熙十分氣憤,提筆在奏摺後面批示道:“可羞之極矣!”

隨後,江蘇巡撫張伯行和江南主考左必蕃的奏疏也送抵北京,左必蕃在疏中說新中的舉人吳泌、程光奎試卷文理不通,請求解送京城進行復試。

張伯行此時雖然還不瞭解實際情況,但也提出了這次江南科場考試不公正的問題。禮部的意見也是把提到的中試考生解送京城進行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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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伯行

康熙已經預感到這次事件的複雜性,不是隻舉行復試就可以了結的,於是派出欽差,命令會同兩江總督噶禮、江蘇巡撫張伯行、安徽巡撫梁世勳徹底詳察案情,對案犯嚴格審訊,直到事情真相大白。兩位欽差分別是尚書張鵬翮與漕督赫壽。

此時的揚州這時成為天下矚目的焦點,欽差辦公地點官員雲集,科場作弊案正在嚴格審理之中。被認為有問題的新中舉人經過複試,其中有一名叫席珞的人果然文理不通,甚至考卷中筆跡與原卷都不符合,後來供認是夾帶文章參加考試,於是被關進了監獄。

隨後在進一步的審問中,副主考趙晉交代了受賄三百兩黃金的事實,閱卷官員句容縣知縣王曰俞、山陽縣知縣方名也承認了自己有舞弊行為,暗中在試卷上做記號,並且事先把做好的文章埋在考場照抄,使行賄考生吳泌、程光奎被錄取。

這次被供出的還有原安徽巡撫葉九思以及其門人員炳,還有另一個同考官徑縣知縣陳天立。

然而,案子中顯示吳泌、程光奎每人行賄三百兩黃金,只查出了趙晉收受的三百兩,另外三百兩卻沒有下落。於是會審官員進一步深入調查審問。於是葉九思家人李奇供認,這三百兩黃金送給了安徽布政使馬逸姿家人軒三,並且準備送給總督大人噶禮。

噶禮聽到這裡,惱羞成怒,當著欽差的面下令將李奇亂棍打死。張伯行立刻制止了噶禮的這一行為,公堂一度出現混亂。

兩位欽差大人只好勸解開張、噶的爭議,下令把犯人押進監獄看管起來。接著在李奇家中搜出銀兩,但李奇堅決說這是有人故意栽贓陷害,案情由此變得更加複雜。

康熙五十年底,噶禮和張伯行各自上奏摺,互相進行參劾。張伯行參劾噶禮收受賄賂五十萬兩銀子,徇私為富家子弟科考舉人開綠燈,而且“擅長威福,賣官賣法,復賣舉人”,行為惡劣,貪橫之極。

噶禮卻參劾張伯行是誣告,並說江浙一帶饑民搶劫的時候,張伯行進剿不力,“違旨逗留、挾私斃命”,“縱盜殃民”,“徇私作弊”,把精力用到著書上,“猜忌糊塗”,對於《南山集》在蘇州刊發三千部卻不追究責任等項罪狀。

兩位滿、漢大吏一時爭辯激烈,互相攻汗,康熙暫時無從斷定誰是誰非,到第二年二月四日,只好傳下聖旨將二人同時解任。

事實上,康熙知道自張伯行一到江蘇巡撫任上,與噶禮就有矛盾。當時因為江蘇藩庫積欠賠補這件事,二人就沒有按照常例在奏疏上共同署名,康熙還針對二人不合的事情,在公開場合向大學士們提了出來,張伯行因此要求辭去官職,雖然被康熙勸止,但他畢竟也由此知道二人以後不會很好地合作治政。

這時康熙還沒有把噶禮看成好邪之臣,認為張伯行與噶禮各有所長,希望他們不要發生矛盾,同心協力處理地方事務。

張伯行是河南儀封人,也就是現在的蘭考人。此人康熙二十四年中進士以後,考取並授予內閣中書令的官職,不久因為家父去世,丁憂回到原籍。

在家中張伯行遍讀經書,鍾情於理學,這樣七年很快就過去了。三十八年六月,黃河在儀封決口,張伯行拿出家資僱人冒著大雨堵塞決口,被當時擔任河道總督的張鵬翮發現,並且舉薦朝廷,要求幫助治理河務。

康熙王朝:噶禮、張伯行互參案,此項案件使康熙一度莫衷一是

張伯行

在河務任上,張伯行處事精勤,時常拿出自己家中的錢糧救濟災民。

康熙四十五年,康熙南巡時瞭解到張伯行賑濟災民的善行,賜給他“布澤安流”四個字以示激勵。不久就把張伯行提升為江蘇按察使。以後多次表揚他為官清廉,政績突出,又提升為福建巡撫。

但康熙曾經對張伯行大量刊刻理學著作《任誼堂叢書》心存疑慮,一度認為刊刻書籍的大量費用是貪汙所得,後來才知道他用的仍然是河南老家的積蓄。

康熙四十八年,當張伯行調任江蘇的時候,福建廣大士民戀戀不捨地為他送別,有的竟然痛哭有聲。這些事實反映了張伯行官品的清正,人品的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