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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湘潭冤案:研究生因嫉妒同學,殺人後嫁禍同學致其坐牢12年

即便不贊同上帝,也會贊同《聖經》中的一句話——“心中安靜,是肉體的生命;嫉妒是骨中的朽爛”,不過也有人覺得“嫉妒”只是一種普遍存在於你我他心中的一種情緒,不至於也不會上升到“骨中朽爛”的地步,可是這個真實案例會完全顛覆你的認知。

2003年湘潭冤案:研究生因嫉妒同學,殺人後嫁禍同學致其坐牢12年

這個案例涉及到4個人,三角戀中的曾愛雲、周玉衡、李霞,以及三角戀之外但和三人都認識的陳華章,嫉妒的人是陳華章,被嫉妒人的是周玉衡,所以接下來的這一系列事件都是身為“配角的陳華章”因為嫉妒而謀害“身為主角的周玉衡”,並嫁禍給無辜的曾愛雲。

那麼具體的經過如何?說到陳華章和周玉衡都是湘潭大學機械設計專業的在讀研究生,不過陳華章是2001級,周玉衡是2002級,所以陳華章是周玉衡的師兄,周玉衡生活中也常常大大方方自稱小師弟,在外人眼裡,他們本來是一對優秀的師兄弟。

但陳華章的心理狀態一直在轉變,細節上來說,陳華章和周玉衡都是農村出身,都在一個導師手底下,不過陳華章身高較矮,外形上略差,周玉衡則玉樹臨風,不然也不會有李霞這麼搶手的女朋友,此外雖然周玉衡是師弟,卻更受導師青睞,這是陳華章最不能忍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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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章覺得自己一無所長,唯獨專業上能夠拿出來說事,因此極其在意這方面的得失,如果導師誇了周玉衡一句,他就覺得“痛苦得不知滋味”,如果周玉衡向他訴說自己專業上的煩惱,他就覺得“得知並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樣優秀,一身輕鬆”(摘自陳華章日記)。

他就在這種心態中來來回回,一下嫉妒憎恨得要撅過去,一下又寬慰自己沒什麼關係,此外他又是個沉默寡言的人,不願意和被人深交,總自己暗中琢磨這些事情,琢磨來琢磨去,既定存在著的事實卻並無任何改變,整個人就完全不行了。

恰好這時候周玉衡和他訴說感情上的煩惱,事實上他和周玉衡的關係只是一般,但作為一個導師的學生,平時也還是會說一些這種話題,尤其那段時間周玉衡已經是有點絕望的狀態,逮住誰都要訴說他的“三角戀”,即和李霞、曾愛雲之間一團亂麻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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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李霞和曾愛雲成為湘潭大學化工機械專業的研究生,彼時李霞和周玉衡從大一開始已經談了4年的戀愛,不過由於兩家各方面不搭正在鬧矛盾,又認識了同樣或者說更優秀的曾愛雲,李霞於是有意分手,這些令周玉衡難以接受。

周玉衡將曾愛雲看作情敵,10月27日聽到了一些訊息的他,貿然在論壇上發帖,稱曾愛雲生活作風不好,還告訴李霞說他私生活混亂,曾愛雲知道後認為他是在造謠,就打電話給周玉衡澄清自己,並要求把帖子刪掉,沒想到周玉衡說了一堆對李霞的不捨。

曾愛雲覺得周玉衡確實很愛李霞,神經還比較脆弱,一副沒有李霞就要去死的感覺,所以大受震撼,當即表示願意不摻和他們的感情,約周玉衡和李霞在圖書館門口見面,然後面對面把李霞交還給他,那天下午他們如期赴約,卻不知道背後有陰謀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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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瞭解到他們的三角戀情後,陳華章就在著手計劃,殺死周玉衡然後嫁禍給曾愛雲,他先後多次前往各醫院買了大量的安定片,在他們約好見面的那天,將這些安定片搗碎後投放到了周玉衡茶杯中,所以當19時28分他們見面時,是陳華章攙扶著周玉衡去的。

但因為之前周玉衡的談話,讓曾愛雲覺得這是他精神狀態不好所致,就沒有多想,把李霞的手交到周玉衡手上,這個極有風度的男人就離開了,李霞原本要照顧周玉衡,卻被陳華章拒絕,在兩個男人之間搖擺的李霞於是就去找了曾愛雲。

卻沒有想到21時許,陳華章又從周玉衡寢室帶走了他,帶到了308室,接著用繩子直接勒死了周玉衡,然後冷靜細緻處理完了現場,將周玉衡拋屍在西側苗圃的臺階上,並於東窗事發之時,非常之淡定地做偽證、說謊,把所有都推到了曾愛雲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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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自己描述成知心大哥哥,說從周玉衡那裡知道了他們的糾紛,又說曾愛雲經常對他說想要弄死周玉衡,後來他也成為懷疑物件,他就說都是曾愛雲指使的,把作案過程描述得尤為清晰,以至於種種線索和痕跡都指向曾愛雲。

2004年9月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曾愛雲和陳華章被認定“故意殺人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可知,故意殺人罪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重地犯故意殺人罪當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曾愛雲和陳華章不存在情節較輕的情形,也不存在情節較重地情形,但因為陳華章的操作,存在共同犯罪中主犯和從犯的情形,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對主犯從重打擊,減刑、假釋應作從嚴掌握;對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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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曾愛雲被判處死刑,陳華章被判處無期徒刑,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無期徒刑符合條件的可以減刑,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說只要之後表現好依然有出獄機會,陳華章的目的到底還是達成了,幸好曾愛雲有一個很優秀的辯護律師——鍾致遠,他發現了案件存在的很多疑點,且堅持為曾愛雲進行無罪辯護,在發回重審3次後,2015年曾愛雲無罪出獄,不過陳華章依然是判無期徒刑。

而一切都已是滄桑鉅變,在獄中12年終於出來的曾愛雲完全跟不上時代,李霞甚至研究生才讀了一個月就被迫離開,找了一個陌生地方結婚生子,而周玉衡,那個被李霞惦記的“玉哥哥”早就成為歲月的一抹剪影,這一切的罪魁禍首都是陳華章那猶如暗夜鱗爪的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