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偷竊、喜歡上姨夫、示愛媽媽的男友,春夏:我自幼叛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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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竊、喜歡上姨夫、示愛媽媽的男友,春夏:我自幼叛逆

春夏的人生,如同秋冬一樣充滿了寒冷和蒼白。

劉昊然對她一見鍾情,在自己的《見風》這本書中。

用最溫情的筆,描繪了這個女孩子:

她穿了一身真絲睡袍一樣的衣服,像是七八十年代的香港女人。

整整一章,都是對春夏的描寫,看到照片後的人都會為她驚歎。

但瞭解她故事的人,都會感覺不可思議。

春夏的原名是李俊傑,雖然是女孩子,但她卻不是在父母的呵護中成長。

春夏的人生中,最先懂得的成語是:察言觀色。

父母早早離異,母親帶著她輾轉在一個男人又一個男人的身邊。

缺乏父愛的她,在幾歲的時候就已經喜歡上了自己的姨夫。

二姨夫三姨夫,她不懂這份喜歡,只知道只要對自己好的男人,自己就會有一種悸動。

曾經有人問她的夢想,春夏說:我想嫁給我的姨夫。

大多數人將春夏的話當做童言童語,而春夏則是在長大後才明白,那些男人對她的好,是親情。

而春夏的家族,只要是女人都離過婚,她沒有見過完整的婚姻,不理解什麼是婚姻幸福。

青春期的春夏十分叛逆,逃課、打架、偷竊、早戀乃至網戀。

她對母親的每一個男人,都大膽示愛,網戀過很多老男人。

春夏從不與網戀物件見面,只是貪戀著那些老男人口中的關心,從關心中找到一點點溫暖。

有人曾問:為何叫自己春夏,她說她想要活在秋冬中。

那個女孩的童年及青春是慘烈的,她想要體驗不一樣的人生。

初三畢業後,她揹著自己的行囊,踏上了行程去尋找遠方。

她去了上海,讀了一所中專,畢業後憑藉那個文憑卻找不到好的工作。

最好的一份工作就是服裝店導購,此時春夏最喜歡的就是坐在街頭,聽一聽音樂。

此時的春夏,只想要活著,體面地活著。

後來她換了一份工作,做了公司前臺,後來她跟著老闆去應酬喝多了,去了老闆家。

沒想到熟睡後,老闆竟然對她動手動腳,春夏驚慌失措地逃開了。

她逃離了上海,回到了老家,未來沒有一點點方向。

幸好老天爺還是很照顧她,19歲那年春夏的一個簡單頭像,被人看中。

邀請到北京做平面模特,又因為有著不羈的氣質,成為了簽約演員。

可沒有背景沒有人脈,也不是科班出身,春夏的演員之路太難。

最難的時候,春夏四天都沒有吃飯,因為沒有錢。

直到她接到了《踏雪尋梅》這部戲。女主王佳梅:一生疾苦又孤獨。

和春夏太像、太像了,鏡頭中那個女孩,熟練地周旋在各個老男人身邊。

像極了當年尋找溫暖的春夏,可以說王佳梅是春夏,春夏也是王佳梅。

春夏憑藉這部戲,拿到了金像獎影后。

這一刻有一束光打到了春夏的身上,她成功地讓人記住了。

那年站在領獎臺的春夏,23歲。

更加令人不解的是,成名後的春夏沒有成立團隊,也沒有簽約經紀公司。

所有的工作都是自己一點點做,媒體驚訝觀眾驚訝,春夏卻說:質量大於數量。

前半生她不能做主,後半生她想要過自己的生活。

面對採訪的時候,她說:我自幼叛逆,她說我的人生最重要的是戀愛。

這就是春夏,一個前半生活在縫隙中,活在泥濘中,但她還是一步步掙扎著走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