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們聚在一起,沒有酒,總覺得缺少點什麼。
這種時候,全場的靈魂人物,一是能胡吹海擂的人,二便是能大口大口喝酒,而始終面不改色的人。
海量,讓人望塵莫及,那是真男人的本色,豪爽盡顯。
《俗世奇人新篇》中,馮驥才講了一個喝酒牛人的故事。
與其能喝酒的本事相配,此公有一個特別好聽又好記的綽號:
甄一口。
一、絕活
論喝酒,甄一口要說是第二,沒人敢說自己是第一。
但凡和喝酒相關的極限挑戰,甄一口來者不拒,全都能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談笑間擺平一切。
論酒量,甄一口沒事,隨便喝。
論酒種,甄一口也沒事,白的,啤的,冰的,熱的,各種酒照樣隨便喝。
這還不算,把這些酒雜在一起,誰看誰皺眉頭,誰喝誰倒,但甄一口依然沒事。
如果這些都不算,那眾位客倌可以再看看,在喝酒的終極挑戰——喝急酒上,甄一口的表現——
甭管多急多猛,甄一口都不含糊。
以啤酒為例,他喝時,可以仰著腦袋,把酒瓶倒立在嘴上,手不扶瓶子,口對口。
這種時候,甄一口不是喝,而是將一瓶酒直接倒進胃裡。
不是一瓶如此,一晚上兩箱,整整二十四瓶,甄一口全都能這麼灌下去。
這樣說吧,人人都看見甄一口喝酒,但誰都沒見他喝醉過。
對此,甄一口這樣迴應:
我娘說過,我要真醉就醒不過來了。
別人只當甄一口說著好玩,拿自己娘擋事,實則是過於謙虛。
只有甄一口極親近的人,才知道甄一口如此能喝酒的秘密——
他有一套與眾不同的出酒方式。
迅速,而且隱秘。
怎麼出呢?
有人靠來也匆匆去也沖沖,去衛生間解決問題;有人靠轉眼大汗淋漓,從渾身各處毛眼兒想辦法;還有人怎麼進怎麼出,一嘔解百酒。
但這些方法都不是甄一口使用的,他的絕活是從腳上出。
不喝酒時,甄一口的腳乾乾爽爽;喝酒時,他的腳立馬無縫切換,變成排灌站。
從甄一口的腳上排出來的,自然不是什麼尋常腳汗,而是酒。
深諳自身秘密的甄一口,每次赴宴時,回回準備周全,絲襪布鞋是標配。
在他座位前放腳的地方,隨從還會額外放上一件神器——
一小塊厚毛毯。
每次曲終人散,只有隨從和甄一口知道,他的兩隻腳,就像從酒河裡趟過來的。
二、被降
一定有人會問,竟然有隨從,這甄一口除了喝酒,到底是什麼來頭?
當然有來頭,甄一口可不是普通人,而是貨真價實的一縣之長。
也有人拿這件事表示異議,說甄縣長的喝酒功夫沒什麼厲害,無非是常在杯邊走,練出來的。
縣長嘛,喝酒不花自己錢,敞開喝,想喝多少喝多少,這麼喝,狗都能練出這樣一身好本事。
這種說法純屬抬槓外加不服氣,天天練酒也許能讓酒量提升那麼一點點,但像甄一口這樣,人家根本就是天生的。
有什麼辦法,就得承認人家厲害,不承認都不行。
某日,甄一口去開會,結束後準備返回時,卻被留下吃飯談事。
留他的人還不是一般人,正好是現管他的上司。
想想未來自己的升遷之路還要仰仗對方,甄一口沒有辦法推辭。
隨行知道其中微妙,一旁悄悄提醒道:
“縣長您今天喝酒可得悠點,您沒穿布鞋,小毯子也沒帶著。”
甄一口說:“我有根。”
話雖如此,上了飯桌上了酒,一切就由不得甄一口了。
酒至酣處,上司見甄一口推推擋擋的樣子,衝他叫了起來:
“都說你大名甄一口,喝啤酒時嘴和瓶子口對口,眼見為實,今兒我得親眼看看,不然就是瞧不起我。”
這會兒甄一口徹底成了人家菜板上的肉,只能任憑拿捏。
被降,還得是老老實實被降,不能不喝也不敢不喝。
上司的酒多半趁亂倒掉,他甄一口哪敢有樣學樣,全都瓶瓶放空真刀實槍。
尾聲
等到甄一口察覺不妙的時候,為時已晚。
到頭來果真應了甄一口孃的那句話:要是真醉,就再醒不過來了。
《俗事奇人新篇》中,在這個故事的結尾,作者疑惑道:
可是他娘是怎麼知道的?
知兒莫如母,當孃的怎麼可能不知道自己兒子的真實斤兩,又怎麼可能不處處為子女著想?
然而,紅塵喧囂,有疼你的,就有糟踐你的。
甚至,不聲不響給你一悶棍子,
唯恐
你在就礙了人家好事的。
也許,你根本沒有妨礙誰,但就是有人容不得別人好。
或者,就是有人不拿別人當回事,旁人存在的價值,無非是讓他開懷一笑。
沒有當孃的心思,命如草芥,又有什麼可稀奇的呢。
世界一點一點失去該有的溫度,也許,這才是讓人寒心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