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溺愛!啃老!起底21歲女孩晨跑遇害案兇手 家庭教育缺失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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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愛!啃老!起底21歲女孩晨跑遇害案兇手 家庭教育缺失害人害己

11月初湖北十堰竹山縣21歲女孩朱某甜遇害一案備受網友關注,窮兇極惡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持刀上山搶劫殺人。據瞭解此次作案並不是張某首次犯罪,其早在18歲那年就因為搶劫、強姦被判處無期徒刑。雖然經過數次減刑,但是18年的牢獄生活並未從根本上改變這個孩子的性格特質,以至於犯罪嫌疑人張某在剛剛結束管教期後就再次作案鑄成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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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監控

案發生後除了被害人朱某甜的父母痛失愛女、傷心欲絕之外,兇手父親的餘生也因為這麼一個“逆子”被摧毀殆盡。

兩個家庭陷入了無盡的傷痛,但是整個事件留給家長反思的地方有太多,下面我們先了解一下張某在身邊人眼中的形象:

鄰居A:

我們兩家住對門,他出獄後父母本想給她找個媳婦,但是他說不要,他喜歡年輕的。他老爸在外教書,他母親從小對他嬌慣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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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B:

他把他父母害了,他父母掙了一輩子錢都陪在他身上了。他爸作為一名教師根本沒有老師的樣子,星期六、星期天他都出去幹活掙點錢,只要有掙錢的機會他就要出去掙錢。

鄰居C:

他平時回家就是要錢,平時他父親不給他也就算了,這次案發後他回來要錢,他爸不給錢他就抱著他爸的大腿非要1000元。

鄰居D:

他屋裡沒有生過火,他在屋裡睡覺的時候燈都是開著的,他就怕黑。

小賣部老闆:

他很愛面子,賒賬從來不當著人面算賬,從來不做飯吃,麵條都不買,平時他買些大碗麵或者袋裝泡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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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面子、啃老、不能獨立生活、好逸惡勞,這是大家對兇手張某的印象。而縱觀張某的成長曆程,家庭教育的缺失是這個孩子最大的問題。透過張某周圍人對其評價可以看出張某從小生活在一個被溺愛的環境裡,正是這種溺愛讓他在成長過程中沒有形成自己的三觀,再加上剛滿18歲就被判處了無期徒刑,長時間的脫離社會也讓他失去了成人的最佳機會。

從小時候溺愛不想管到長大後想管管不了,家庭教育中有哪些家長常犯的錯誤呢?

孩子還小:

有些家長總把“孩子還小”、“他還是個孩子”掛在嘴邊縱容孩子。其實在孩子兩歲的時候基本上就能聽懂家長的各種指令,此時的孩子雖然不會犯大錯誤,但是像自己吃飯、定點排尿、不亂丟垃圾等生活習慣都已經可以著手培養。好習慣除了培養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外,培養過程中規則感的鍛鍊意義更大。孩子在家長面前永遠是孩子,如果一味地縱容孩子,那肯定會貽誤很多教育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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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分溺愛:

溺愛是毀掉孩子最快的途徑,溺愛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孩子,首先是心智不成熟,遇到事情自己不能進行合理的思考;其次生活沒有獨立性,即便是成人之後也不能照顧好自己;還有溺愛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孩子大多都比較自私,唯我獨尊的想法會一直根植在孩子的內心。社會不等於家庭,社會更不會溺愛你的孩子,所以有些孩子成年後一踏入社會就有極強的不適應,不能自理生活、不能面對壓力、處理不好社交關係等等這就是溺愛的結果。

疏於懲戒:

中國自古就有“懲小過,戒大錯”的諺語,每個年齡段的孩子都有每個年齡段的特點,所以當孩子做錯了事情,適當的懲戒是很有必要的。當然懲戒孩子不一定就是打孩子,像簡單的罰站、物質懲罰、家務勞動等等都可以參照。很多育兒專家都提倡千萬不要打孩子,但是作為普通的家長當孩子犯錯時根本不可能靜下心來再抽絲剝繭地去分析、去教育,當孩子犯了有可能讓他誤入歧途的錯誤時,“打”也是一個合理選項。當然“打”的目的是懲戒,孩子小可以用紙條打手心,當然那種“棍棒”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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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最後我們也再次提醒喜歡晨跑、夜跑的朋友們,鍛鍊的時候除了要選擇市民比較多的場所同時也要選擇合適的時間,以免給犯罪分子提供機會。

同時也要提醒家長一個孩子的成長教育只有一次機會,遵循孩子成長規律的教育非常重要,孩子成長過程中的教育缺失往往是不可逆的,作為家長一定要從小嚴格要求自己的孩子,切不可覺得孩子還小,錯過了最佳的教育時機,最終釀成害人害己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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