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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社會契約論》:無往不在的枷鎖,是人和生活自願簽訂的契約

盧梭《社會契約論》:無往不在的枷鎖,是人和生活自願簽訂的契約

關於自由,也許人人都知道盧梭的那句名言:人生而自由。

可是一開始生活,一旦落盡生活裡,又不得不感嘆盧梭接下來的話:卻無往而不在枷鎖之中。

人生而自由是什麼意思?每個人都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只要你的手腳沒有被捆綁著,你的自由就在你身上,你可以去想去的地方,可以見想見的人,可以吃想吃的東西,這就是自由。

但是現實生活中,我們不能這樣做,我們做什麼事情,需要考慮後果,會不會影響自己的生活,說話會不會得罪人,不工作該如何活下去?因為這些顧慮,我們就感覺枷鎖無處不在,這些枷鎖你看不見,莫不著,但是你能時時刻刻感受到自己被它約束著,在它的約束下做什麼都得小心翼翼的,這就是自由背後無處不在的枷鎖。

這些枷鎖是怎麼來的呢?我們要生活下去,就要遵守某些生活的法則,觸碰了這些法則,你就得不到你想要的東西,你就會遭到生活的毒打,實際上,絕大多數“無往不在”的枷鎖,都是人和生活簽訂的不平等的契約,一旦簽訂,你就得按照契約的內容去做。

這就是盧梭在《社會契約論》裡面說的,人從自然人變為社會人,雖然得到了很多東西,但是同時也失去了“自由”。

盧梭《社會契約論》:無往不在的枷鎖,是人和生活自願簽訂的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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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紀的歐洲,社會黑暗,等級森嚴,人民備受壓迫,這個時候,有人提倡以理性破除矇昧,強調人生來自由,且人人平等。

這就是啟蒙運動,意在啟迪理性,破除矇昧。

在啟蒙運動中,伏爾泰出生貴族,自己又很會賺錢,晚年還投資股票賺了一大筆,他雖然個子小,但是長得天不怕地不怕的,臨死的時候,他告訴家人,他的棺材一頭放在教堂裡,一頭放在教堂外,如果上帝讓他進天堂,他就進去,如果上帝不讓他進天堂,他就從另一頭逃出來。

和伏爾泰生前就有不菲的名聲不同,盧梭出生貧寒,生前還是一個“臭雞蛋”,名聲很臭,遭人唾棄,他一輩子都是“小白臉”,靠女人吃飯。

1762年,《社會契約論》出版,在書中,盧梭直接說,社會之所以這麼黑暗,不是人的問題,而是社會制度的問題,這嚴重影響了當局者的統治意圖,盧梭被通緝,不得不逃亡國外。

盧梭死後,人們突然就發現了他思想的光芒,簡直照亮了大半個歐洲,死了十幾年後,人們給盧梭塑造起雕像,被安葬到法國先賢祠,而且還是在最中心的位置。

能進入先賢祠的人,兩百多年來,不超過一百位。盧梭被尊為自由的奠基人,後世的大作家歌德、雨果、托爾斯泰等人,都聲稱自己的盧梭的門徒。

歌德在評價伏爾泰和盧梭時寫道:“伏爾泰終結了一個時代,盧梭卻開創了一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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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是一個奇葩,直到38歲,才憑藉《論科學與藝術》成名,蜚聲文壇,受到追捧,但是在和那些上流人士交往的過程中,他發現裡面曲意逢迎的多,真誠灑脫的人太少,靦腆真誠的盧梭,不願意在他人面前虛與委蛇,所以上流社會那個門檻,他始終不願意踏進去。

在上流社會和自由之間,盧梭選擇了自由,以抄寫樂譜為生,清貧而自由。

後來,盧梭的歌劇《鄉村卜師》上演,得到國王的欣賞,國王路易十五打算接見盧梭,以後還要每年給他一筆年金。

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軟,在金錢和自由之間,盧梭再次選擇了自由,拒絕了年金和接見。

寫《社會契約論》的時候,盧梭因為厭倦了頻繁的社交活動,已經過起了隱居的生活。

離開人群,是因為看清了人群。

不在“人群”之中的盧梭,成了人群的“旁觀者”,更加清醒地觀察和剖析著社會人群。

他想,人生而自由,這無可置疑,可是為什麼自由的人一旦進入社會,就成了枷鎖之中的囚徒呢?而且還是自願做囚徒的?是什麼樣的力量,讓人甘願去遵守這些“枷鎖”的束縛呢?

在盧梭看來,這些因為人們和社會簽訂的一份契約,這份契約是自願簽訂的,因此也是自願遵守的。

和誰簽訂的呢?當然是和大多數人共同締造出來的一個“主權者”。

於是,人只要成了“社會人”,就是已經簽訂了這份契約。

盧梭《社會契約論》:無往不在的枷鎖,是人和生活自願簽訂的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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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契約論》中,盧梭區分了兩種自由。

第一種是自然狀態下的自由,這種自由是人人皆有的自由,就像動物遵循本能行事,人還沒有學會理智思考的時候,行事憑藉本能,他不知道什麼是自由,也不知道什麼是束縛,他和動物一樣,有著“天然的自由”。

天然的自由是人人都有的自由,是人類天性自然發展的產物,對人的本性而言,維持自身生存是首要法則,人性的首要關懷就是關注生存,所以再小的嬰兒,餓了也會哭,痛了也會哭。

人漸漸長大,懂得了理性思考,能夠自主決定以何種手段謀生的時候,人就成了自己的主人,這個時候,人的自由,就成了文明社會的自由,文明社會的自由,是建立在人能理性思考、人能夠自主決定做什麼的基礎上的。

康德說:“

當你遵循理性來行動,而且也有能力遵守道德律,讓你的慾望服從你的理性,才是真正的自由。

人一旦進入社會,他就要遵守社會的某些規定,也就意味著自然的自由失去了,並且再也回不去了。

人在社會上生活,要受到觀念的管束,要受到世俗的要求,要受到所學的知識的限制,這些是在相對自由中的“絕對枷鎖”,可是人為什麼還要拼命成為一個“社會人”呢?

再換句話說,人既然感覺到了一個“社會人”身上的枷鎖,那為什麼他不掙脫呢?這些枷鎖又沒有綁住他的手腳,他隨時都可以掙脫他,但是為什麼他要一直遵守這些約定呢?

盧梭給了一個答案:人在接受枷鎖的時候,他得到了更多的東西。

就像人活著要掙錢,掙錢無所不在,到哪裡都在約束著人,但是偏偏沒有人不掙錢,因為有錢了,你可以買想買的衣服,可以吃想吃的東西,可以去任何地方旅遊,你不掙錢,要去哪裡,只能靠雙腳,要什麼東西,只能靠雙手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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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社會上必須遵守的某些東西,並不是天然存在的,而是人自己製造的。

盧梭講了一個故事:

在家庭關係中,年幼的孩子依附父母,聽從父母,是因為需要父母的養育,一旦孩子長大了,可以自立了,這種需要父母養育的關係也就失去了,他們就不需要事事都聽從父母的安排,就可以解除父輩強加的意志。

同樣的,孩子長大了之後,父母也就沒有了繼續養育的必要。

可以說,從孩子自立之時起,父母和孩子雙方都重新回到了獨立自由的狀態,他們沒必要繼續保持這樣一種關係,沒必要繼續組成一個“家庭”。

可是,即便長大了,可以各自回到獨立的狀態裡,但是他們依舊保持著“家”這種關係,這絕對沒有人逼迫他,而是自願形成的,是他們自發的去做的。

似乎這背後,就有了某種神秘的力量,把這幾個原本獨立自由的人聚集在一起,讓他們甘願失去某些“自由”。

我們有理由相信,人們在這樣做的時候,是因為他們在權衡之後覺得,為了得到這樣的利益,可以失去某部分的自由,為此甘願受到“約束”。

你會說,這一切不是為了得到什麼,而是出於愛。那我告訴你,愛就是一種收穫,同時,去愛人所獲得的情感體驗,也是一種收穫。

你還會說,這不是為了什麼,這是倫理道德的要求!確實,這中間有倫理道德的要求,但是倫理道德並沒有綁住你的手腳,但是還是去遵守了,是因為你覺得,成為一個不忠不義不孝的人,名聲太臭了,走到哪兒都會被罵,所以為了不被罵,你成了一個遵守倫理道德的人,甘願遵守束縛。

不管是出於什麼樣的考量,總之,一個家庭的成員,都和這個被稱為“家”的存在簽訂了契約,只要你還想做這個家庭的成員,就要遵守契約的規定。

推而廣之,社會就是一個更大的家庭,社會里的所有成員,也都簽訂了一個“契約”。

人簽訂契約的目的,用盧梭的話說就是:

"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護衛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而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並且自然像以往一樣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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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一直在強調人的自由,無論什麼樣的“社會”,都要保證人的自由,並且其他人沒有任何權利幫助另一個人決定他的自由,即便是父母,也不能代替子女行使子女的自由。

人的自由,是天生的。

但是天生自由的人,自認為是世間萬物主宰的人類,卻比世間其他存在更受奴役。用叔本華的話說,人因為有記憶,而且記憶時間很長,所以人的痛苦是最長,也最難熬的。

人比其他存在物更受奴役,也是因為人“知道”得更多,所以受到的奴役就越多。

到了現在,強力導致的不自由已經沒有了,在一個自由平等已經深入人心的時代,如果有人企圖用不可抗的強力把他人重新變為奴隸,他是沒有機會的,是要受到全世界譴責和討伐的。

如果因此說存在天生的奴隸的話,那是因為之前已經存在了違背自然天性的奴隸制。是強力創造了最初的奴隸,又是奴隸的怯懦使他們永世為奴。

盧梭所在的十八世紀,各種不平等還存在,而且處處可見,貴族壓迫平民,資產階級壓迫農民,人們在這種不平等之中,叫苦連天。

盧梭所企望建立的社會,就是一個人人自由,並且有合法的權利,這種權利不是為了壓迫人民,而是為了維護人們的自由,人們在這樣一種社會下,做什麼,其實都是“為自己”而做。

盧梭《社會契約論》:無往不在的枷鎖,是人和生活自願簽訂的契約

假如盧梭穿越到我們所生活的社會,他所追求的社會的樣子,無非也就是這個樣子,盧梭所說的“自然的自由”,不用說肯定是有的,文明社會的自由,也有了,人們做什麼都可以,並且都是為了自己做,但是很多人同樣還是覺得“身不由己”,覺得“不自由”。

這種不自由,不是外在的,而是內在的。

社會契約是早就簽訂的,雖然很多人未曾感知到自己是在何時簽下的,但是自從人進入社會,成為一個社會人的那一刻起,契約已經生效。

不管你承認不承認,你都已經是社會的一份子,要遵守其內在的規則。

否則,遊戲將提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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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8年7月2日,盧梭與世長辭,至今兩百四十多年。

當初喊自由平等的人,在歐洲也沒多少,當時在中國要是敢喊“自由平等”,那更是大逆不道。

現在,自由平等已經深入人心,要是再有人把階級壓迫拿出來,絕對要被當成是大逆不道。

可是,越來越多的人在自由的社會喊著不自由,可是奇怪的是,人們雖然嘴上喊著不自由,可是他們手腳完全沒有被綁住,可以在大地上自由行走,可以在世界上到處旅遊,嘴巴上吃著各種大餐。

然而,他們為什麼會覺得不自由呢?為什麼又不敢去自由呢?

答案是,他們的心被上了枷鎖,這枷鎖是他們自願戴上的,可千萬別說是迫不得已,可千萬別說是生活所迫,若真是被迫,完全可以撂挑子不幹,但只要人還沒有撂挑子,就說明從這種枷鎖之中,得到了好處。

有些人喊工作不自由的人,工資很高,你告訴他,放棄這份工作,換一份你喜歡的工作,會自由一些,他不願意,因為他擔心喜歡的工作賺不到錢。有些人喊不自由的人,工資不高,但是你說讓他換一份自由的工作,他不願意,因為他擔心找不到工作。

所以就像盧梭說的,人之所以願意帶著某些枷鎖生活,願意放棄某些自由,是因為他從中得到了好處。

而人們所感受到的身不由己,所感受到的人生的枷鎖,是他們和生活簽訂的契約,這契約的外面就是自由,但是人們不願意違背契約,是因為擁有契約外面的自由,代價太大,他們不願意付出,所以,寧願在心裡戴上枷鎖生活,也不願意真正擁有自由。

人人都想自由,但並不是人人都願意付出代價。

尤其當代價是他們喜歡的某種遊戲宣告結束,是他們喜歡的某種東西宣告失去,是他們擁有的財富地位宣告破產的時候,大多數人就只能看著自由,挫敗地感嘆一番了。

但盧梭還說:奴隸的怯懦使他們永世為奴。

文|不有趣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