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
商品的內在矛盾要求透過交換來解決。交換過程對商品所有者來說,是把自己手中的非使用價值當作價值支出,以換回具有同等價值的使用價值,來滿足自己在生產與生活方面的消費需
求。所以交換過程實質上是物質的變換過程。
在貨幣出現以前,透過交換而實現的物質變換,是採取直接物物交換的形式
W1-W2。
在貨幣出現以後,商品都要先與貨幣進行交換。但是,把商品換為貨幣
W1-G,
這只是商品形態變化的一半;因為把商品變為貨幣只是說明商品所有者已經把它的商品實現為價值,實現為一般的使用價值。但是商品所有者為了維持自己的生產和生活,需要的是具體的使用價值,這樣就必須再用貨幣換成商品
G-W2。
所以,商品內在矛盾的解決,即從非使用價值向使用價值的轉化,是透過
W1-G
-
W2
這種商品形態的變化,即賣與買的結合,而完成的。
因為商品生產者要把自己的商品變為貨幣,其條件是他的生產勞動耗費必須是社會分工的有機構成部分。但是社會分工是不依存於人們意志的自發有機體,因而每個商品生產者的勞動可能為社會所需要,可能只有部分需要,也可能完全不需要。至於
G-W2
買則可以順利進行。這裡的界限只是購買者手中持有的貨幣量。
W1-G,
從
W1
這一端看是賣,但從
G
這一端看則是買,有賣者必須同時有買者與之相對應。同樣地,
G-W2,
從
G
這一端看是買,但從
W2
這一端看則是賣,有買者必須同時有 賣者與之相配合。所以,一個商品形態變化的過程
W1-G-W2,
同時就是另一商品變形的終結,和第三種商品變形的開始。這樣,全
部
W1-G-W2
就形成了一個不可解開的整體,這個整體就是商品流通。
商品流通無論呈現著如何複雜的現象,其基本因素則不能不是
W1-G-W2。
而在這一公式中,貨幣
G
是中間的橋樑。所以貨幣在商品流通中取得了媒介的作用。作為媒介的貨幣是用自身來實現商品的價值。所以,貨幣在這裡必須是現實的存在,因而它不再能以觀念的形式發揮作用。但是它不一定需要貨幣實體金銀,而可以用貨幣符號來代替。因為媒介作用只是一種轉瞬即逝的作用,是一種手段,而不是最終目的。起媒介作用的貨幣在商品所有者手中一經出現,隨即就會消失。所以只要有一種貨幣符號,當然要具有社會意義的貨幣符號如政府鑄造的不足值的鑄幣或政府發行的紙幣等,就可
以滿足這種需要。
商品流通與直接物物交換的區別
商品流通和直接物物交換有著本質的不同,其區別有以下三點:
1。
商品流通不要求交換雙方對於對方使用價值的需求相
一致。而直接物物交換則要求這種一致。
2。
商品流通不要求買賣在時間上的一致。商品所有者可以在今天出賣自己的商品,而經過一個或長或短的時間再去購買自
己所需要的商品。直接物物交換則要求交換在時間上的一致。
3。
商品流通不要求買賣在空間上的一致。商品生產者可以在這個市場上出賣自己的商品,而在另一個市場上再去購買其他
商品。直接物物交換則要求交換在空間上的一致。
貨幣發揮流通手段的職能,克服了直接物物交換的侷限;但同時也就意味著商品生產者之間的自發的社會聯絡更加發展、更加複雜了。所以,貨幣發揮流通手段的職能並沒有掃除交換過程中所固有的矛盾,適得其反,而是更進一步地加深了這個矛盾。在直接物物交換的條件下,不存在買賣的概念。如果利用這個概念來說明物物交換,則任何一個交換行為從交換雙方看來都同時既是買,又是賣。所以這時讓渡本人的勞動生產品和獲得別
人的勞動生產品有著直接的統一性。
在商品流通的條件下,商品交換分裂為兩個獨立的行為,即出賣和購買。出賣和購買雖然分離開來,但是它們仍然存在著內在的統一性。因為賣和買是完成商品變形的兩個相互補足的環節。但是這時統一性不再直接地表現出來,而是表現為:如果不能賣,也就不能買;如果無人買,就誰也不能賣。賣和買既然成為兩個獨立的行為,所以就有獨立發展的可能,就有賣而不買的可能。不買就會引起不能賣,而不能賣又引起不能買,如此連鎖式地推延下去,就會有許多商品生產者不能出售自己的商品。這種情況的發展如果超過一定的限度,就會發生經濟危機。透過經濟危機,賣和買又重新統一起來。所以,貨幣發揮流通手
段的職能包含著爆發經濟危機的可能性。
但是,貨幣發揮流通手段職能只是包含著爆發危機的可能性。在簡單商品經濟中,這種可能性是不會變成現實的;只有資本主義生產關係才使這種可能變為現實。因為資本主義社會中存在著生產社會性與生產資料資本主義私人佔有制之間的矛盾,這一矛盾最終必然引起生產與消費的矛盾,從而在一定時期內巨量
商品不能出售就成為必然的現象,因而經濟危機成為不可避免的。
貨幣流通
商品和貨幣在流通領域起著不同的作用。如果把流通領域比做一個大舞臺,那麼商品只是舞臺上匆匆的過客,貨幣則是主角,經常在舞臺上表演。在正常情況下,每個商品在出賣以後就退出流通領域而進入消費領域,或作生產的消費,或作直接的消費。貨幣則相反,在各個商品的交換過程中它卻是從出發點不停頓地運動於流通領域之內。譬如在產金地,農民用糧食換取了黃金,然後他又用黃金購買鋤頭。此時黃金結束了糧食的變形過程,而開始了鋤頭的變形過程。
鐵匠又會用黃金購買布。鋤頭的變形過程結束了,布的變形過程又開始了。已被交換的商品糧食、鋤頭、布退出了流通領域,但新的等待交換的商品又進入流通領域。這樣就會引起貨幣在流通界連續不斷的運動。
“
因此,商品流通直接賦予貨幣的運動形式,就是貨幣不斷地離開起
點,就是貨幣從一個商品所有者手裡轉到另一個商品所有者手裡,或是說,就是貨幣的流通。
”
商品流通是貨幣流通的基礎和前提,貨幣流通是由商品流通引起的,併為商品流通服務的;絕不能認為商品流通是由貨幣流通所引起的。商品所以運動,不是因為貨幣的存在,而是因為商品的內在矛盾;正是商品內在矛盾的發展才導致貨幣的產生,才引起貨幣的運動。人們所以會認為貨幣引起商品的運動,是由下述情況決定的。在貨幣存在的條件下,任何交換行為都可以簡單地歸結為
G-W
買,而且在一定時間內、在不同的地點上,總會有無數的貨幣持有者來實現購買的行為。
“
買
”
好象是交換的唯一形式,因而也會產生上述的錯覺。但是貨幣為什麼能分配在流通的各點上呢?馬克思指出:
“
撇開金在產地同商品的交換不說,金在每個商品所有者手裡都是他所讓渡的商品的轉換形態,都是賣的產物,或商品第一形態變化
W-G
的產物。
”
所
以買的前提是賣,而賣則是引起貨幣運動的動力。
貨幣流通規律
貨幣流通規律是一國在一定時期裡流通界貨幣必要量的規律。既然作為流通手段的貨幣是不停頓地在流通界運動,那末就會產生這樣一個問題:在一定時期內流通界所需要的,或者說流通所能吸收的貨幣量是多少呢?流通界所必要的貨幣量,取決於以下三個因素:
1、
商品的價格水平
P;2、
市場上所出售的商品數量
Q;3、
貨幣的流通速度
V。M=
在貨幣發揮價值尺度職能時,商品的價值已經在觀念上與一定量的貨幣相對等,亦即具有了價格。既然如此,那末當商品價值從觀念的貨幣轉化為現實的貨幣時,所需要的現實貨幣量當然就是價格所已經指示出來的量,即
P=p1+P2+P3+······+Pn。
如果商品價格為已定數,那末貨幣的必要量就要取決於商品的數量。因為每種商品都不只有一件,而有多件,即
Q=q1+q2+q3
+
······+q。
譬如,出售一個價格為
10
元的甲商品需要
10
元貨幣,出售
200
個這種商品就需要
2 000
元貨幣
10
元
x200=2000
元;出售一件價格為
15
元的乙商品需要
15
元貨幣,出售
500
件這種商品就需要
7 500
元貨幣
15
元
x500=7500
元,等等。商品價格和商品數量這兩個因素合起來可用
“
商品總價格
”
來表示,即
PQ=p1q1+p2q2+P3q8+。。。。+pnqn。
在一定時期裡,流通界的貨幣需要量與商品總價格成正比,商品總價格越大,則流通
界的貨幣需要量越多;反之,則越少。
結語
但是,在一定時期裡流通界的貨幣量會遠遠地小於商品總價格。這是由於,在一定時期裡商品的銷售並不完全是在同一時刻相併進行的。如果在這一時期裡所有商品是在同一時刻並且互不聯絡而進行銷售時,如果在一定時期裡所有商品是在同一時刻並且互不聯絡而進行銷售時,那麼,顯然商品總價格就是作為流通手段的貨幣必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