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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就任直隸總督 為何隨身攜帶一張2萬兩銀票

1868年8月,曾國藩調任直隸總督。

當年12月,曾國藩進京覲見兩宮太后和同治皇帝,並於次年初出正式赴任。在進京前,曾國藩隨身攜帶了一張面額為2萬兩銀子的銀票。對於一個年俸為180兩銀子的一品大員來說,2萬兩銀子無疑是一筆鉅款了。那麼,曾國藩為什麼要隨身攜帶這麼多銀子?

目的很簡單,就是要給京城的官員們送錢,即“別敬”。

曾國藩作為一名地方封疆大吏,為什麼要給京官送錢?這就涉及到清朝官場的一個潛規則了。

我們知道,清朝學習明朝,對官員實行“低俸祿制度”。所有的官員俸祿都很低。如前所述,一品大員的年俸只有180兩銀子,二品大員的年俸只有155兩銀子,三品以下就更不消說。特別是京官,他們沒有養廉銀,全靠年俸過日子,往往入不敷出,苦不堪言。養家餬口?不存在的。

相比而言,總督、巡撫等地方封疆大吏的日子就好過多了。封疆大吏不但能正大光明地拿養廉銀,還有各種灰色收入。養廉銀遠超年俸,總督級別能拿到16000兩銀子,巡撫也能拿到13000兩銀子。灰色收入就更多了。據統計,清朝總督和巡撫級別的地方封疆大吏,每年的灰色收入大約為18萬兩銀子。

這樣一來,京官和封疆大吏的收入差別就堪稱巨大了。為了平衡京官的情緒,聯絡京官的感情,構建關係網,封疆大吏總會定時、不定時地給京官送錢。送錢,總得有個理由啊?夏天送錢,就叫“冰敬”;冬天送錢,就叫“炭敬”;過年時送錢,就叫“年敬”;其餘節慶時送錢,就叫“節敬”;封疆大吏進京述職或離京赴任,就叫“別敬”。

除了給京官本人送錢,還得給京官的家屬甚至門房、僕人送錢。於是,給夫人送的錢叫“妝敬”,給正在讀書孩子送的錢叫“文儀”,給門房送的錢叫“門敬”,給僕人送的錢叫“跟敬”。

許多京官就是靠地方封疆大吏所送各種“敬”,才過上比較體面的生活。當然,這種錢也不是白拿的。京官位居權力中樞,自然得利用自己的影響力為封疆大吏多說好話。這種影響力關係到封疆大吏的官帽子和命運前程,不容小覷。因此,京官和封疆大吏透過各種“敬”,形成了一種“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利益共同體。

曾國藩在出京擔任地方封疆大吏之前,在京城當了13年京官,深知京官的酸甜苦辣。當年,曾國藩當京官時,眼巴巴地指望地方官們送點錢來過日子。曾國藩僅是一名從四品的侍講學士,位低權輕,別人送禮的機會不多,有沒有純屬看運氣。1841年底,曾國藩沒有收到“炭敬”,只好在家書中訴苦:“前日冀望外間或有炭資之贈,今冬乃絕無此項”。沒了“炭敬”,曾國藩就傻眼了,不得不找人借錢過年。

1842年,曾國藩的僕人陳昇,嫌棄主人家太窮,跟主人吵了一架就捲鋪蓋另尋高枝去了。事情是小事,但給曾國藩很大的刺激。曾國藩還寫了一首《傲奴》詩:“今我何為獨不然?胸中無學手無錢。平生意氣自許頗,誰知傲奴乃過我。”你看,主人手裡沒錢,連僕人都瞧不起,表現得比主人還要傲慢。

後來,曾國藩出任封疆大吏後,有了錢,總是會想方設法給京官送錢。曾國藩的日記裡,多次出現“核別敬單”“定別儀碼”“定分送各單”等字樣,顯示出他很在意這種事情,務必親力親為。

一次,曾國藩在給兒子曾紀澤的信中,說了送錢的事情:“餘送別敬一萬四千餘金,三江兩湖五省全送,但不厚耳。”一口氣送了14000多兩銀子,曾國藩還覺得不夠多,大有慚愧之意。

正因為此,在用錢方面,曾國藩從不與京官斤斤計較。

1868年,由於捻軍已被消滅,太平天國戰事基本平息,曾國藩應該將歷年來的軍費開支彙總,經由戶部稽核後,交給兩宮太后和同治皇帝報銷。明眼人一看即知,最關鍵的環節是戶部。而要想戶部“高抬貴手”,稽核時稍微寬鬆一點,就要按照潛規則繳納“部費”。根據李鴻章打聽的結果,曾國藩所報軍費為3000萬兩銀子,“部費”需要40萬兩銀子。

40萬兩銀子實在太多了。曾國藩託人找關係,向戶部“討價還價”。戶部最終做出讓步,只要8萬兩銀子。

可就在這時候,兩宮太后和同治皇帝批覆,鑑於曾國藩做出的卓越貢獻,允許歷年軍費開支免於報銷。軍費開支免於報銷,8萬兩銀子的“部費”似乎就可以省下了。但曾國藩沒有這樣做,照常支付了8萬兩銀子的“部費”。

【參考資料:《清史稿》《半制度化的送禮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