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事發台州中秋節,凌晨酒駕被查,勸酒的朋友有責任嗎

菜單

事發台州中秋節,凌晨酒駕被查,勸酒的朋友有責任嗎

俗話說,酒逢知己千杯少。但是有些人實在不會喝酒,有些人會喝酒但是確實有事在身,又或者需要開車,在這種情況,作為朋友,是該勸他喝酒呢,還是該勸他不要喝酒呢?

2021年9月21日,《台州晚報》第2版刊發了一則社會新聞,標題為:“交警釋出查酒駕通告,仍有人鋌而走險 小長假首日,台州52人被查”。

事發台州中秋節,凌晨酒駕被查,勸酒的朋友有責任嗎

新聞說,9月19日晚上,市交警局直屬一大隊一中隊組織警力在椒江區解放南路與雲西路路口往南約150米處設卡查酒駕。幾小時蹲守後,次日0時34分,一輛浙JM7**2小型普通客車經過卡點時,被現場交警攔下例行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駕駛人鄒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7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晚上和幾個好久沒見的朋友在KTV唱歌,一開始我是喝水的,後來朋友們勸酒,不好意思,就喝了點。”鄒某說,想著自己喝得不多,家又離得近,所以就沒叫代駕,“我真不該抱有這樣的僥倖心理。”

新聞說,在後續的查處過程中,交警發現鄒某除了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還存在無證駕駛這一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無證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飲酒駕駛如是第一次,罰1000-2000暫扣證六個月,如二次飲酒駕駛罰10000-2000,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能開車,並行政拘留10天以下。

事發台州中秋節,凌晨酒駕被查,勸酒的朋友有責任嗎

中秋小長假期間,與朋友聚會,本來是件高興的事情。大家在一起到KTV唱唱歌,挺好的。這位駕駛員鄒某一開始堅持只喝水不喝酒,還是很有自知之明。然而耐不住朋友勸酒,破了酒戒了,這才出了事。假如鄒某這次只被罰款倒沒什麼大不了的,如果被拘十來天,那些勸他喝酒的朋友,會不會後悔勸他喝酒?有可能會後悔,也有可能不會後悔,甚至有可能還會嘲笑鄒某一番。所謂朋友,越是在這種時候越能體現其感情、人品。

一般來說,朋友之間關係真好的話,喝不喝酒喝多少酒真的無所謂。如果不問實際情況,一味勸人喝酒,這種人八成不是真心朋友。相反,一聽說你是開車來的,反過來勸你不要喝酒,這倒是值得信賴的好朋友。

從新聞報道看,鄒某的朋友有何反應,不得而知,但是鄒某本人看起來是很後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