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緬甸北部”:一個魔鬼的天堂,普通人的地獄
在緬北你可以在街上,商店,酒店甚至於電梯裡,廁所裡看到全副武裝,腰間掛著一圈手雷的民兵武裝,你看到的這些人其中可能就有某個電詐公司的人...
在緬北你可以在街上,商店,酒店甚至於電梯裡,廁所裡看到全副武裝,腰間掛著一圈手雷的民兵武裝,你看到的這些人其中可能就有某個電詐公司的人...
這些緬北地區的電信詐騙公司頭目嚴格控制被騙過去年輕人的人身自由,透過使出各種卑鄙下流手段來恐嚇他們,甚至有的人在那裡喪失了性命...
剛剛到達緬北,吳某的手機、身份證就立即被沒收,所謂的“繁華商業區、高檔寫字樓公司”只是位於山上的一個巨大的詐騙窩點...
小東等人雖然知道緬北不是善地,但“富貴險中求”的危險想法最終打敗了三個年輕人的理智,經過商議,這次的“交易”由阿文偷渡前往緬北完成,事成之後還會分到3萬元辛苦費...
1947年2月12日,緬甸中央政府與緬北地區的幾個大民族簽訂了《彬龍協議》,確認了緬甸為聯邦制國家,緬北少數民族擁有極高的自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