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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揹著丈夫與陌生男子生子 稱是為丈夫好

“我怕別人說閒話,才找人生了兒子,這是為你好。”湖南嶽陽的女子劉某與丈夫廖某結婚8年卻一直沒有懷孕,左鄰右舍的閒言碎語一直沒有消停過。劉某為了給丈夫爭面子,就四處打聽偏方。後來在朋友的介紹下劉某與一名男子發生了性關係,併成功懷孕。

之後劉某回到孃家生下了兒子,這一待就是一年。期間劉某的公婆想看孩子都非常困難。隨著兒子的成長,周圍的鄰居,丈夫的家人都覺得兒子太醜不像爸爸。面對眾人的質疑,劉某氣憤地稱:“兒子不是丈夫的,是我和別人生的,他生不出這麼好看的兒子,這是為了他好”。(來源:湖南衛視都市頻道)

女子揹著丈夫與陌生男子生子 稱是為丈夫好

其實在一些偏僻的地方,如果夫妻兩一直懷不上孩子,真的會被鄰居的閒言碎語擊垮,有時候還說得特別的難聽。而且大多數時候,大家都會把矛頭指向女性,認為是女性的身體原因。但本案中,顯然是廖某的身體出現了問題。目前,劉某因此事已經被父親趕出了家門,廖某也起訴了離婚。

劉某是否真的為丈夫廖某著想,我們不得而知,但即便是廖某不能生育,也不是出軌的理由啊。如果劉某真想要個孩子,完全可以和丈夫商量去做檢查治療,去做試管嬰兒,甚至去領養。

可是劉某卻偷偷揹著丈夫與別人生下兒子,而且還瞞了丈夫一年多的時間,也不讓丈夫的家人看孩子。這個做法確實有點看不懂,按理說劉某應該讓孩子與丈夫的家人多接觸,減少他們的懷疑才對。所以當劉某說一切都是為了丈夫好時,大家都不相信。

既然劉某出軌已經坐實,而且兒子也不是廖某的,那廖某就可以起訴離婚,並且要求劉某進行損害賠償。

女子揹著丈夫與陌生男子生子 稱是為丈夫好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而出軌行為只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所以才會出現出軌了第一次仍不判離的情況。

但本案中,劉某不僅出軌,還與他人生下了孩子,自己也與丈夫分居了一年多,這已經可以認定劉某與廖某之間的夫妻感情已破裂,符合判決離婚的條件。 除此之外,廖某還可以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的請求。

根據《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夫妻一方有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這裡所指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至於具體能得到多少賠償,還需要結合案情來看,不過這種精神賠償一般不會太多。

最後,劉某因為自己的無知而離了婚,自己的父親也將她掃地出門,這真是自作自受啊。我們在這裡友情提示各位,婚姻不是兒戲,請大家正視。如果實在過不下去了,請先去離婚,離婚後愛幹嘛幹嘛,千萬不要做出軌的事,否則必將受到道德的譴責以及法律的制裁。

你們對劉某所說的一切是為丈夫好的言辭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交流、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