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三男子去抓“石雞”,辛辛苦苦25只,差點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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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去抓“石雞”,辛辛苦苦25只,差點被判刑

老吳和老邱開車到淳安縣裡商鄉石灣村,在未取得狩獵證情況下,攜帶礦燈、網袋等工具,到該村名為“冷水塢”、“青頭塢”兩處山上的山灣裡,非法獵捕浙江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棘胸蛙27只。

老謝在淳安縣威坪鎮沃川村一處山灣、蜀阜村“三林灣”和威坪林場東山尖山灣山三處位置,非法獵捕棘胸蛙25只。

三男子去抓“石雞”,辛辛苦苦25只,差點被判刑

縣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發現了這兩起非法狩獵案件。

“我就是想不通,我會因為‘吃’野味犯法。以前石雞是我們農家的家常菜……”杭州淳安的老吳、老謝和老邱跟小時候那樣,在田間水頭獵捕一種家常野味——棘胸蛙(俗稱“石雞”),他們沒明白自己怎麼就因此變成了非法狩獵。

“小時候爺爺帶著我們去抓石雞,第一次吃,就喜歡那個味兒。用我爺爺的話說,這是老祖宗留給我們的人間美食。”3人中年紀稍長一些的老謝認真地跟檢察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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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知道美食可吃不得,棘胸蛙屬於浙江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沒有狩獵證,就是非法狩獵。

不過由於介入及時,全部棘胸蛙得到解救、獲得放生。檢察院考慮到,3人的違法行為情節輕微,且未造成實質傷害,便依法對其作出相對不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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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很奇怪,自己小時候經常抓來吃的野味什麼時候變成了,國家保護動物了。要不是這一次抓到的還沒有有來得及吃,就要被判刑坐牢了。

他們也奇怪,抓野味還要狩獵證。要是有時間辦那個證,還抓野味幹啥,怎麼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