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布斯去世十週年了,人們還在懷念他。
喬布斯的偉大在於,
他堅持做正確的事情,而不是堅持做“使用者喜歡的事情”。
這兩者之間有著本質的區別,我們來做個解釋。
什麼是使用者喜歡的事情?
使用者喜歡通常體現在,
對現有的事物進行同等維度的改良。這裡面存在一個悖論,就是使用者永遠無法對還沒出現的事物表現出偏好。
在iPhone出現以前,使用者對手機的偏好往往是,螢幕更大,電池續航更長,功能更豐富,通話質量更清晰等等。所以諾基亞幾十年一直圍繞著使用者的這些偏好做改良,滿足使用者的偏好,這也幫助了諾基亞成為一代手機王者——直到iPhone出現。
什麼是正確的事?
喬布斯對手機做了改革性的創新,他選擇了去做“正確”的事情,然後用正確的事情去影響使用者,而不是跟隨使用者的選擇去做設計。
這個思路非常重要,以至於iPhone直接成了潮流引領者。
這就類似於,在汽車出現以前,使用者更偏好尋找更快的馬,大家為了賺錢,都拼命地想養出跑得最快的馬。直到汽車出現了,才發現,原來使用者的偏好變了。發明汽車的那個人,做的就是正確的事情。
使用者的偏好重要嗎
使用者的偏好,非常重要。但是
致命的是,使用者往往並不知道自己偏好什麼。
而現在陷入了追求使用者偏好這個陷阱的,有很多平臺。大家常見的抖音、頭條、快手等以推薦演算法起家的公司,因之而盛,但是也有極大的可能因之而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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