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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聖談錯換人生案的追訴時效沒過,從知道為受害者之日開始計算

李聖律師講到,從病歷上確實存在太多的疑點,關於追訴時效上錯換人生案並沒有過追訴時效,因為從被害者知道其為受害者之日起計算時效,很顯然許敏一旦被確認為受害者,依然可以依法追究侵害者的責任。

李聖談錯換人生案的追訴時效沒過,從知道為受害者之日開始計算

我們參考一下李聖律師所講到的民法典: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其實李聖律師就是指許敏所追訴的民事責任,這就是起訴杜新枝賠償金額的合法說辭。雖然刑事責任已經過了追訴時效,但是可以透過民事賠償解決錯換28年人生的糾紛。

也就是說刑事責任不去追究,可以從民事責任上入手,透過民事賠償解決糾紛,這未嘗不是一種解決方式。前提其“非人為不可抱錯”確實有人為因素干涉其中,李聖律師給我們解釋清楚了追究民事責任過過追訴時效,另一方還有王雲律師提出的虛假訴訟的問題可以追責,前提是有人為干預的事實存在。

許媽會不會繼續追究其醫院賠償款分配

根據目前熊磊的站隊情況,已經讓許家人徹底對熊磊失去了興趣,最終62萬的轉賬還是要清算一下的,房產至今還沒有一個定論,總之9月18日只是一個開始,後面醫療費賠償和房產問題還待逐步解決。

9月20日為今年的中秋節,於是潘克律師才有了那句感嘆。

李聖談錯換人生案的追訴時效沒過,從知道為受害者之日開始計算

待9月18日後一樣能給予受害者家庭一個公正的答覆,之前潘律師也提到過民轉刑的問題,究竟潘律師如何安排只能等到錯換人生再次開庭。

有人說,經歷了一次律師聽證會的李聖已經退出了錯換人生28年案件

李聖談錯換人生案的追訴時效沒過,從知道為受害者之日開始計算

其實關於李聖被舉報到北京律師協會這件事肯定就是聽了個寂寞,其被控訴的律師會經律師協會裁定後把結果送給當事人。

按照杜粉這邊一向的作風,如果李聖受到了處分的結果肯定已經拿出來炫耀好久了,不過看目前的情況李聖並沒有被處分,雖然其平臺帳號下的一些關於錯換人生的影片被舉報下架,但是他依然在堅守自己的底線,並沒有退出關於錯換28年人生案件。

之所所以李聖先提出對病歷的看法,首先就是取決於之前李聖地從醫經驗。總之臨陣脫逃的事李聖沒有做。

關於最高檢方面對於立案還沒有直接答覆

許敏哥哥申請的刑事案件立案監督沒有得到明確答覆,但是檢察院已經對許敏進行了回訪,稱“會給予受害者家庭一個滿意的答覆。”再次被立案必須經過最好檢察院的立案批准,所以還需要耐心的等待。

很大程度可以認為9月18日只是一個開始,而並非結束。錯換後面的糾紛還需要時間去解決,確實徹底結束還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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