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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條就一定能拿回錢?不一定!

借條是出借人追討債務的重要憑證,不少人認為只有自己手裡有借條就不怕對方不還錢。有借條就一定能拿回錢嗎?事實上,在司法實踐中,許多出借人手持借條去討債卻不能得到法院的主張。下面就來為大家詳細談一談。

有借條就一定能拿回錢?不一定!

一般而言,出借人的訴求得不到法院支援,

一是借條“漏洞百出”,二是超過訴訟時效

借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檔案,且能夠作為證據保護當事者的利益。有些人可能會在書寫借條時為對方設定陷阱,給自己的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常見的陷阱有:

有借條就一定能拿回錢?不一定!

1、打借條時故意寫錯名字。

2、借條上的借款人的簽名並非本人親自書寫。為防止此類情況出現,借條書寫要現場完成、不得離開視線,確保簽名是本人籤的。

3、利用歧義。比如“陳某借王某現金5萬元,現還欠款5000元”,這裡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又可以解釋為“尚欠”。

4、簽名用綽號或簽名模糊。借條上需要寫明借款人的真實姓名,姓名後面最好加上借款人的身份證號。

關於借條的訴訟時效

有借條就一定能拿回錢?不一定!

出借人若想走司法程式追討債務,一定會涉及到訴訟時效的問題。很多人認為訴訟時效是從落款的借款日期起算,這個理解是錯誤的。若有

約定還款期限,時效是從約定的還款期限到後開始起算為2年。若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時效是從出借人第一次開始索要借款後起算,最長不超過20年。

有借條就一定能拿回錢?不一定!

此外提醒的是,

借錢儘量寫借條,而不是欠條

。借條和欠條在法律意義上是不同的。借條是證明借貸關係,而欠條則是證明欠款關係。最為重要的是,兩者在都沒有註明還款日期的情況下,借條如果沒有約定歸還時間,則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而欠條自出具時,其訴訟時效是3年。

追討欠款一定要注意訴訟時效,適宜訴訟的,及時起訴,以免無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