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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龍女兒:管理著父親的人物形象版權,成了她一輩子的事業

由於《好萊塢往事》,李小龍的女兒李香凝和昆汀·塔倫蒂諾之間的爭吵已經從好萊塢傳到了中國,甚至連《好萊塢往事》的發行時間都受到了波及。從李香凝的話語中,可以聽得出來,她對昆汀的怨恨,很大程度上來自於《好萊塢往事》中對李小龍的“醜化”,但昆汀並沒有與李香凝交流。

2007年《好萊塢往事》

《好萊塢往事》中的劇情背景是六十、七十年代的好萊塢,電影中的許多角色都是真人,昆汀在這部電影中,與大部分主角和家人都進行了交流,但卻沒有通知李香凝,這大概也是李香凝不滿的原因。電影上映之後,李小龍再次成為了一個“狂妄的小丑”,這讓李香凝更加憤怒,昆汀自己也認為李小龍是一個狂妄的傢伙,這讓兩家的口水仗再次升溫,最終的結果就是,《好萊塢往事》很長一段時間都見不到中國的粉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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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香凝在李小龍的影像及著作權問題上,曾多次與別人產生爭執。十年以前,香港著名導演文雋為了拍攝《李小龍我的兄弟》而邀請李小龍的哥哥李振輝擔任該片的策劃者,李香凝也曾向該片公司發出過關於版權的警示。但是李振輝為自己辯護說,《李小龍我的兄弟》的劇情都是在李小龍前往美國以前,那時李小龍還沒有露面,林達(李小龍夫人)和李香凝還沒有露面。這件事很快就被壓在了新聞裡,誰也不知道最後會發生什麼,《李小龍我的兄弟》雖然按照預定的時間播出,但票房卻很差。

《李小龍我的兄弟》中的一張照片

李香凝與大伯李振輝之間的矛盾,這是毋庸置疑的,李振輝曾經用“不相往來”來描述他們兩家的感情,而這段感情的破裂,也源自於美國的1993年《李小龍傳》。

李小龍女兒:管理著父親的人物形象版權,成了她一輩子的事業

李香凝和她的媽媽琳達曾經聲稱,李小龍的形象、名字等商標的所有權,在世界大部分的國家和地方都是由李小龍公司,李小龍基金以及李香凝母子所有,這些都是美國的合法財產。其實,李香凝的老爹,她四歲的時候就過世了,這是她畢生的“事業”,而她目前最重要的工作,便是經營李小龍的遺物。

李香凝對李小龍作品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李小龍電影的發展。央視曾經出品了以陳國坤為主角的《李小龍傳奇》。根據導演俞勝利的說法,電影拍攝之前,劇組和李香凝已經聯絡了三年,一共發了70多個信件,最終簽訂了數十份合同,細節非常細緻,而李香凝自己,也是這個節目的總製作人。

文雋曾經嘲笑過李香凝和李香凝,因為他們(琳達、李香凝)不能完全佔有李小龍,誰要是敢動李小龍,他們就會像一頭“箭豬”,渾身的尖刺都豎了出來,說:“不許動!”也許就因為如此,像吳宇森和劉偉強這樣的知名大導演,都想要出演李小龍的作品,但最終還是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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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香凝在她爸爸和大哥李國豪的薰陶下,自幼習武,出演了不少武打電影,尤其是元奎導演的香港電影《渾身是膽》,更是如雷貫耳。《渾身是膽》的時候,李香凝正是風華絕代的時候,元奎為她量身定做的武俠服,讓她看著很是賞心悅目,但遺憾的是,這部電影到現在還沒有合適的改編版。

比起演戲,李香凝自己好像更喜歡音樂,所以她的電影並不多。李香凝自己回想起,她拍戲時,總聽著導演說:「要象你老爹一樣打法」,李香凝覺得很有壓迫感,而她大哥李國豪生前,也曾有過類似的心理壓迫,大概也正是因為如此,李香凝才會逐漸退出娛樂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