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宜乎眾矣”——那一場白蓮花大戰綠茶的千古大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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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乎眾矣”——那一場白蓮花大戰綠茶的千古大戲!

放一個長假,連著下了好幾天雨。氣溫驟降,冬衣還沒翻出來,凍得人打哆嗦。昨天重陽節,小朋友們就廣傳“九月九日凍死山東兄弟,遍插茱萸少一人”這樣的段子,也算是冒雨挨凍排隊做核酸中的一點小樂趣吧。

今天讀完了《愛蓮說》。之前寫的那篇小文章,說了一些自己的想法,未必就對,但也未必就錯。但無論對錯,總要捍衛每個人表達意見的權利。

只是想不到讀到最後一句,仍讓我頭痛了好一陣子。

句子是《愛蓮說》中的最後一句

“牡丹之愛,宜乎眾矣。”

課本上把

“宜乎眾矣”

譯為

“人該是很多了”,

同時,注

“宜”

“應當”。

真是讓人頭痛啊。

首先,“宜”作“應當”、“應該”解

,自然是助動詞,因為助動詞不能單獨謂語,所以,譯文就加了一個判斷詞“是”。只是這個“是”加得有點蹊蹺啊。

其次,“乎”字怎麼辦呢?按照課本譯文,應該是略去不譯了。為什麼略去不譯呢?

“乎”作為語氣詞,有兩種情況不譯,即

用於句中表提頓不譯,用於形容詞或副詞後不譯。

何樂士在她的《古代漢語虛詞詞典》P189中更是進一步註明:用於主語後表提頓,用於動詞後表提頓,用於介賓短語充當狀語之後表提頓,用於動詞謂語之後補語之前表提頓,用於並列成分表提頓等。

但是,明顯不能用於助動詞後表提頓啊。

此處,按課本注“宜”為“應當”,則“乎”的前面是一個助動詞,既不是形容詞或副詞,也不是何樂士所說的其他幾種情況,那怎麼就省略了呢?倘若“宜”字作形容詞“適宜”的話,也與此處文義明顯不符,只能徹底打消這個念頭。

再次求證上下文:

菊之愛,陶後鮮有聞。蓮之愛,同予者何人?牡丹之愛,宜乎眾矣。

通觀整篇文章和這一段,作者說:

喜愛菊花的人,陶淵明之後就很少聽說了。像我一樣喜愛蓮花的人,還有嗎?(可是)喜愛牡丹的人,人就多了去了。

作者最後一句的言下之意是什麼呢?

再考之前文

“予謂菊,花之隱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貴者也;蓮,花之君子者也。”

作者說:我認為呀,這個菊花,就是花中的隱士;牡丹呢,就是花中的富貴者;蓮花呢,就是花中的君子。

因此,我們可以得出,作者的言下之意是:喜愛牡丹的人,人多了去了。為什麼這麼多人喜愛呢?因為牡丹代表了富貴,也就是財富和權勢呀。我老周和那些俗人是不同的,我既不愛菊花,也不愛牡丹,我偏偏愛蓮花,因為蓮花代表了內心的高貴和美好,我要讓你們這些眼中只有阿堵物、只知道跪舔的人知道,我是一個“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的男神,我是神,我代表了真正的美好和高貴。牡丹,在我眼裡,就是俗不可耐的阿堵物!就是逼迫我跪舔的威權!我要打倒它們!我是白蓮花,她們都是綠茶!

千百年來,窮書生們每每讀到此處,是不是一個個都像打了雞血一樣,突然就覺得自己變成了一朵聖潔的蓮花?生活中的苦楚,運命中的不濟,在此時此刻,是不是統統消失不見了?自己原來嚮往的榮華富貴,是不是像極了那一池塘汙穢不堪的淤泥?而現在,自己要從這汙穢的萬丈紅塵中,亭亭淨植!

生命在這一刻得到了昇華!老周的文章,就在每一個這樣的此時此刻,救贖了天下所有不得意的書呆子,進而奠定了他這篇文章千古名篇的地位。

咳,咳,醒醒,醒醒。說你呢,講哪裡去了,你不是要講“宜乎”嗎?淨扯那些沒用的。

好吧。繼續說“宜乎”。

當我把百度網頁翻到一百頁之後,無果。當我把一桌子字典都查過一遍,我只在一本字典上查到了:

韓崢嶸《古漢語虛詞手冊》P466:

宜乎。副詞,表示明白了原因,對下文所說的情況不覺得奇怪,用作全句修飾語,可譯為“怪不得”、“無怪(乎)”。例:《孟子》“我非愛其財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謂我愛也。”譯為“我不是吝惜那點錢財用羊替換它,(可也)怪不得百姓說我吝嗇呀。”

明白了。此處的“宜乎”整體作為一個複式虛詞,修飾整個句子。這樣,整個句子就等於“宜乎(人)眾矣”,可譯為“怪不得(人)多了”。為什麼“怪不得”呢?因為顯而易見嘛。這樣譯,完全符合前文的“牡丹,花之富貴者也”。既然牡丹代表富貴,那麼世人趨之若鶩就可以理解,喜愛牡丹的人當然“眾矣”。

整個句子翻譯一下為:

“唉!喜愛菊花的人,陶淵明之後很少有聽到了。喜愛蓮花的人,與我一樣的(還有)什麼人呢?喜愛牡丹的人,怪不得很多了。”

這真是一場白蓮花大戰綠茶的千古大戲啊!

以上。

“宜乎眾矣”——那一場白蓮花大戰綠茶的千古大戲!

“宜乎眾矣”——那一場白蓮花大戰綠茶的千古大戲!

“宜乎眾矣”——那一場白蓮花大戰綠茶的千古大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