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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伯丁走了,爺的青春也結束了

原創 鍋爐上的貓 後廠村體工隊

文:體工隊特約作者貓三(原文首發於去年5月)

前兩天有記者透露NBA決定在下賽季和用了37年的官方籃球斯伯丁分手,轉用威爾勝品牌的籃球。大部分球迷在斯伯丁宣佈和NBA解除合作關係的新聞下表示緬懷,“爺的青春結束了”,“我現在就已經開始想念你”之類的留言層出不窮,另外也有心思細膩的朋友直接表達了更激烈的情緒,比如一名叫做凱文-杜蘭特的網友就驚呼道:“天吶,不要!”

NBA球員可能對換球更敏感一些,聯盟上一次打算換球是在2006年夏天。這次是換球並不是更換品牌,而是更換籃球表面的材料,斯伯丁研發出了一種超細纖維複合材料來替代原來的真皮材料,在籃球生產商看來,聯盟使用這種新材料製作的籃球將更富科技感,更符合時代的潮流(當然也更“環保”,更不會被動物保護組織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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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伯丁走了,爺的青春也結束了

但問題是籃球運動本身並不是什麼高科技,運動員的感覺才是第一位的,從2006-07賽季的訓練營開始,各路球星對新籃球的抱怨接踵而至,新球有塑膠感,彈性不行,沾了水就很滑,而乾的時候摩擦力又太大,甚至會割傷球員的手等等,更糟糕的是新賽季開始各隊紛紛打鐵,比賽充斥著各種匪夷所思的控球失誤和投籃不中。

於是這次換球只維持了不到三個月就宣告結束,NBA依然換回了老式的真皮籃球,斯特恩王朝迎來了最慘一敗。斯特恩本人對新球還是有著極大的期望,想必從官方角度推廣新材料可以吸引一部分家裡已經有了老皮球的顧客來嚐嚐鮮,拓展一下市場,在2006年6月NBA官方釋出的新球推廣文案裡,他們給這次商業變更鄭重其事地平添了一些歷史沉重感:

“這是聯盟35年來第一次更換籃球,也是60年來的第二次。”

根據文案中的介紹,NBA再上一次改變籃球形態是在1970年,“籃球表面由經典的四塊皮革更改為現在的八塊皮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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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並非有意抹除他們在1983年由威爾勝品牌轉投斯伯丁的事實,他們的表述確實精準:品牌變化確實不意味著籃球本身形態的變化。實際上,杜蘭特的哀嚎毫無道理,因為威爾勝也將會使用和目前由斯伯丁製造的比賽用球相同的材料,同樣的8塊皮革組成表面,並保持同樣的大小和重量。簡而言之,除了籃球上印的商標不同,球還是那個球。

籃球對於球員的影響不言而喻。NCAA錦標賽中統一使用威爾勝品牌籃球,但在下轄的其他各級聯盟例行賽中,每支球隊主場卻可能使用不同贊助商提供的籃球,Pac-12聯盟中,有9支球隊用的是耐克球,猶他大學用的是威爾森的球,而亞利桑那州大用的則是阿迪的球。前USC後衛伊利亞-斯圖爾特說有些主場的籃球“甚至重量都不同”,“我從AAU聯賽的時候就發現了,主場更容易贏球是有道理的。”

籃球並非一開始就長成如今這副模樣。而且你很難從老照片中發掘出前代的“四塊皮革”籃球,因為1970年以前的籃球實際上長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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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數都是六個面,當然,其中是否存在偽縫線就不得而知了。

不過,歷史上第一個“籃球”卻不會少於六個面。因為1891年奈史密斯發明籃球運動的時候,他最初用的球是個足球,用的籃筐真的是個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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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奈老師覺得自己發明的運動非常好,但如果還用足球就顯得比較low,於是1894年他聯絡上了體育用品製造商A。G。斯伯丁,請他們做出了歷史上第一個籃球。奈老師十分喜愛這個新玩意兒,以至於他在後來修訂籃球規則的時候加上了這樣一句話:

“籃球運動的官方用球須是由A。G。斯伯丁公司生產的球。”

可以從下面這張圖片上看出來,奈老師拿到第一個專屬籃球運動的球之後,比之前抱著足球的表情要開心和驕傲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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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在的角度看,這個故事如此順理成章,斯伯丁確實是那個時代的體育用品巨頭之一,在他們自己的宣傳口徑中,現代棒球、棒球手套、橄欖球、籃球的一血都是由他們拿下,前棒球選手A。G。斯伯丁在流行體育界的地位看起來就像是科學應用界的愛迪生一樣了不起。

但和商人愛迪生的故事背後充斥著大量說不清道不明的商業“惡行”一樣,斯伯丁和他的體育器材發明故事也並沒有那麼幹淨利落。因為博物館裡陳列的初代籃球介紹中出現了另一個名字:

歐福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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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福曼公司本業是做腳踏車的,他們和斯伯丁曾經有過一段合作關係,斯伯丁負責銷售歐福曼公司生產的腳踏車。但到了1892、93年,兩家公司產生了嚴重的經濟糾紛,直至訴諸公堂。斯伯丁公司開闢了自己的腳踏車生產線,作為報復,歐福曼開始大舉進軍斯伯丁所在的體育用品市場,生產棒球、球棒、橄欖球、拳擊手套,總之斯伯丁做什麼,歐福曼就做什麼。

但1894年這個年份就顯得十分尷尬,此時斯伯丁和歐福曼關係究竟惡化到什麼地步,到底誰才是第一個真正籃球的發明者,現在看來還需要進一步探索。當然,隨著當時腳踏車運動在北美大熱,大量企業湧入,腳踏車行業迅速出現泡沫,歐福曼的腳踏車定價偏高,又加上1886大蕭條恐慌襲來,他們很快就在1900關門大吉,再無機會為自己在籃球歷史上的地位進行任何辯解,畢竟歷史向來都是由勝利者書寫。

在商業嗅覺方面,斯伯丁確實要比同時代許多企業都高上一籌,這也是他們生存至今仍威名赫赫的原因,二戰期間他們還曾經和另外5家企業一起組建了新英格蘭輕武器公司,專門生產M1918布朗寧自動步槍,又發了一筆戰爭橫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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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伯丁以前還做這個你敢信?

不過,看這個初代籃球,和當代籃球最典型的差異應該是在上面的粗縫線上,和橄欖球的粗縫線應該是同一製作原理,但籃球終歸是要拍的,多這些粗縫線很顯然會在某些時刻出現奇妙的跳躍感。至於什麼時候取消了這種設計,有史料稱是查克-泰勒在1935年改造的。熟悉匡威籃球鞋的人,一定對這個名字不會陌生。20世紀20年代,查克-泰勒是一名半職業籃球手,他加入了匡威全明星籃球隊,後來他成為這支球隊的球員兼經理,當然,他更重要的身份則是匡威的“全明星”籃球鞋銷售員。

查克-泰勒顯然是體育行當歷史上最牛逼的銷售之一,他幾乎以一己之力將匡威推向巔峰,從1936年到1968年,匡威全明星一直是美國國家隊的官方鞋款。二戰期間,查克-泰勒也參軍了,但那時候他年紀偏大,沒能親自上戰場操一把斯伯丁公司生產的布朗寧自動步槍,他對軍隊做出的最大貢獻就是在1944年期間執教了美國空軍的籃球隊,當然,捎帶手也讓匡威“查克-泰勒全明星”成為了美軍的專用健身用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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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克-泰勒(中)

1935年查克-泰勒給籃球定了型,後面的事情就是用幾塊皮去縫,一年後男子籃球成為奧運正式專案,但有意思的事情在於,籃球在奧運會上並非完全一致,譬如1952年奧運會上,籃球是這個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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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1952年赫爾辛基夏季奧運會第一輪比賽美國對匈牙利的照片,你可以放大看看這個籃球長什麼樣,如果你覺得不夠清晰,可以再看看1960年羅馬奧運會的決賽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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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長成了排球的模樣。這個決賽用球除了長得和排球一樣之外,還有一個更恐怖的點,上面的簽名實在可怕:大O羅伯特森、傑裡-韋斯特、傑裡-盧卡斯……這個球后來在2019年以6位數拍賣。

但更奇怪的是1956年奧運會同樣有一個美國隊簽名籃球遺留下來,卻長得和當代籃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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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覺得這個可能是個假古董,那麼可以看一眼決賽的照片就沒有爭議了。決賽中美國以89-55戰勝蘇聯,照片裡上籃的人名字叫做比爾-拉塞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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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面這張照片還稍顯模糊,下面這張拉塞爾的靚照應該足夠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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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一提,這支由拉塞爾和K。C。瓊斯率領的1956年美國奧運隊才是美國國家隊奧運歷史上最具統治力的球隊,甚至超過1992夢之隊,他們8場球合計砍下773分,只丟365分,相當於每丟1分,就拿到2。12分,相比之下,夢之隊每丟1分,只能拿到回1。6分。

當然,從1956年奧運決賽用球上,我們還會發現另一件事情:這是一支威爾勝的“Last Bilt”籃球,也是NBA的官方用球。從下面這張保羅-阿里津的帥照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位大漢抱著一隻威爾勝的籃球露出了痴痴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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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對於NBA和威爾勝而言,這就是一個來得早不如來得巧的故事。威爾勝脫胎於一個肉類全流程加工廠,簡單點形容,就是把“豬一身都是寶”發揚光大,殺豬宰牛屠狗販羊肉類營生之外,威爾勝還利用動物的下水和皮毛做點其他副產品,譬如網球棒球足球橄欖球之類的,籃球不過是全產業鏈上的一環而已,早在成為NBA官方用球之前,他們也已經開始為美國橄欖球聯盟供球。

奈史密斯“打籃球必須用斯伯丁”的祖訓早已被拋諸九霄雲外,NBA從誕生起就用上了威爾勝品牌的籃球,而且一拍就是37年。

至於為何1983年威爾勝棄NBA而去,史無記載,但也有跡可循。NBA當時正面臨史上最大的危機,聯盟形象一塌糊塗,半數以上的球隊面臨虧損,上座率將將超過場館的一半,轉播商拒絕直播總決賽,贊助商也紛紛離開,老闆們已經組建委員會準備踢掉一半的虧損球隊來實現盈利。

因此最符合邏輯的可能,就是威爾勝也在這個時候拋棄了NBA。

至於為什麼選擇斯伯丁,按照斯伯丁自己的說法是因為他家的籃球“由最優質的全粒麵皮革製成,符合最嚴格的質量和效能標準”,從而被NBA選為官方用球。

但更可靠的說法應該是:當年斯伯丁自己也因為經營不善快掛了,和NBA的結合純屬抱團取暖。

然而誰曾想,1984年斯特恩執掌大權,喬丹進入聯盟,詹姆斯和貓三也出生了,一年間籃球世界就發生了四件決定性的大事,只能說斯伯丁和NBA的運勢實在太好。當然,威爾勝雖然退出了NBA,卻還是在臨走前撈了一把,他們簽下了喬丹作為自己的代言人,從此籃球世界,仍是兩個巨頭分庭抗禮,直到1985年摩騰籃球橫空出世,籃球世界才有了三分天下。順便說句摩騰,現在還兼做汽修生意,不知道會不會比19世紀末搞腳踏車的歐福曼運氣更好一點。

斯伯丁走了,爺的青春也結束了

看看喬老爺手上這顆球叫啥

晃晃悠悠又是37個年頭過去,斯伯丁和NBA的患難之交也終於走到了頭。與此同時,1984年的運氣似乎消耗殆盡,誰知道威爾勝攜手NBA此番吃上回頭草,又是基於什麼考慮,做著何等打算。

也許我們需要站在稍高一點的層面上觀察這個世界的迴圈規律,看看這些傳統體育和周邊的未來。1890年,奈史密斯曾有過一嘆:“這一代人要的是快樂和刺激,而非強身健體。”為了讓冬天無法去室外運動而百無聊賴的孩子們也能享受體育的快樂,他就發明了籃球。

130年過去了,冬天還會下雪,室外依舊寒冷,孩子們拿起手機坐在那裡,輕易就能得到我們這代人的快樂和刺激,無論是斯伯丁還是威爾勝,恐怕都很難再讓籃球成為更好的選擇。

原標題:《斯伯丁走了,爺的青春也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