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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以罰款為目的的電子抓拍、取消節假日高速免費,你贊成哪個?

想必不少司機都有過這樣的擔憂,看到道路上方的“電子警察”,都有種誠惶誠恐的感覺,生怕一個不注意,就被拍照罰款,畢竟一本駕照就12分,要是運氣不好的話,誤犯幾個違章,可能一本駕照分就沒了。

但是那麼多的“電子警察”,並非所有都能發揮其真正效用,有些表面看似正規執法管理交通,但實際主要目的是罰款,為此很多車主司機都大喊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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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位於瀋海高速茂雲電白服務區附近就有一個“出類拔萃”的違章攝像頭,服務區入口處有一根長達1。5公里的實線,很多不熟路的司機就這麼被坑了,因此一年拍出2500萬罰款,違章記錄多達125294條。後來車主投訴和媒體曝光,該路段才進行整改,拆除這個“電子警察”。

其實上述例子在其他地方也存在不少,只是沒有被曝光出來而已。鑑於以罰款為目的的“電子警察”非常不得人心,因此全國人大代表韓德雲提出清理以罰款為目的的電子抓拍的建議,此提議被人民網釋出在微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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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有濫設濫用“電子警察”的現象呢?

韓德雲表示,“本來這是一個提高執法效率,保證執法公正性的措施,現在卻變成一個有部門利益驅動、讓民眾深感不適的手段。有些地方,裝這麼多電子抓拍裝置,哪來的這麼多預算,很多都是交管部門和一些公司合作的,就和有些醫院和醫療器件商合作是一個道理。”

其實,“電子警察”的初衷是防範和減少人們的交通違章違規行為的發生。如果一個地方違章的人比較多,那麼正確的做法是分析發生違章的原因,到底是因為標誌標線設定不清楚,還是道路規劃建設不合理,然後進行改正,而並不是透過“電子警察”抓拍進行多罰款。

對此,韓德雲提出了以下建議:一是公交管理部門應該從國家統一管理層面,規範各地使用“電子警察”的標準,限制地方交管部門利用“電子警察”獲得罰款收入的行政執法權空間;二是嚴格規範“電子警察”查處違章違法行為的程式,防止濫用;三是應以結果為導向判定違法行為,提高接受投訴糾正不當判罰的比例。

法律及行政法規賦予交管部門交通執法權的目的是保護民眾的公共利益,建立更好的公共交通秩序,濫用“電子警察”的行為不僅讓行政執法行為缺乏基本的合理性,更帶來對公民個人自由和財產的過度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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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全國人大代表韓德雲提出的清理以罰款為目的的電子抓拍的建議,全國政協委員丁佐宏提交了《關於取消重大節假日高速公路免費通行政策的提案》,建議取消重大節假日高速公路免費通行政策,與此同時,全面降低高速公路收費標準。

丁佐宏談道:“三四十年前中國老百姓有幾家家裡有車?現在又有幾家家裡沒車?在節假日都匯聚在了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就成了一個停車場。高速公路的價值和作用,老百姓休息時間的價值和作用,完全顛倒了。我認為在這個時候就應該有一個調節,讓老百姓不要在同一時間擠在高速公路上,可以把政府優惠廣大老百姓的政策分散到平時來享受。”

丁佐宏還指出,如今高速公路“逢免必堵”,已成為社會一塊“心病”,被群眾戲稱為“高速公路停車場”,部分路段擁堵時間甚至長達一兩天。再加上事故頻發,變相抬升了出行成本,浪費大量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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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丁佐宏建議取消節假日高速免費,然後降低高速收費,把政府優惠均攤到日常裡。一來人民仍可享受政府優惠;二來可以讓交通出行更暢通。

關於上述兩個建議,大家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