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空白借條也敢籤?當心“一條兩用”!男子因虛假訴訟罪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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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借條也敢籤?當心“一條兩用”!男子因虛假訴訟罪獲刑

劉某明知張某欠自己的債款已經還清,仍指使妻子在沒有填寫貸款人、抵押權人和買方的合同上簽名,試圖“一條兩用”,並以此為依據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張某償還“借款”。

近日,順義法院一審認定劉某構成虛假訴訟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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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2018年5月1日,張某從劉某處借得10萬元,並以自己名下的轎車作抵押,二人簽訂了《個人借款合同》《車輛抵押合同》《車輛買賣合同》,但簽訂上述合同時,貸款人、抵押權人、買方均為空白。由於二人相識且張某曾經從劉某處借過款,出於信任,劉某並未在意,於是簽下了這份“空白合同”。2019年6月28日,張某將上述借款清償完畢。

2020年1月,劉某對手中這份空白合同打起了“歪主意”,明知借款已經清償完畢,仍指使其妻子將上述合同中的貸款人、抵押權人、買方處填上妻子的資訊,以這筆借款為訴訟請求向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試圖“一條兩用”,以為可以“瞞天過海”再賺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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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劉某妻子的起訴,並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之後劉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判決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隱瞞債務已經清償的事實,指使他人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已構成虛假訴訟罪,依法應予懲處。鑑於被告人劉某認罪認罰,法院依法對其從寬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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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順義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犯虛假訴訟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官提示:

虛假訴訟,俗稱“打假官司”,是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透過虛構法律關係、捏造事實、偽造證據等方式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近年來,民事虛假訴訟呈現多發態勢,民間借貸、追索勞動報酬等成為虛假訴訟的高發領域。虛假訴訟不僅擾亂司法秩序、損害司法權威、浪費司法資源,也對當事人或案外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了侵害。

公民在訴訟中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依法依規主張權益,如實陳述案件事實並提供證據。在簽訂合同時要認真識別合同內容,切勿簽署空白借條或合同,對證據原件以及證據來源等進行核實,清償債務後及時索要借條或固化保留證據,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如遇到侵害自身合法權益的虛假訴訟,可及時向法院出示證據或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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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順義法院

編輯 / 盧曉偉 姚日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