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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一名農村婦女被欺凌,經10年6次復仇,最終將施暴者謀殺

如果一個人把夢想堅持10年,然後反覆做一件事,最終成功了,肯定會得到世人的讚許,可是這個農婦堅持的念頭卻是復仇,並且反覆六次做了同一件事,最終搭上了自己的後半生,這樣的執著是否值得?

又是什麼原因讓她上演了這一場現代版的“基督山伯爵”呢?

事情還要從一個兇殺案說起。

一夜未歸的哥哥

1999年9月7日,吉林省小沙河的一位村民報案,說他的哥哥胡易上山割架條,結果晚上都沒回來,但是他哥哥開的拖拉機卻被人發現在山上,報警人稱害怕哥哥遭遇不測,請求警方協助。

接到報警電話後,警方迅速派人趕往現場,以發現拖拉機的地方為中心,開始了尋找,結果沒想到,在距離拖拉機一公里左右的地方,發現了胡易的屍體,並且死狀極慘

1989年,一名農村婦女被欺凌,經10年6次復仇,最終將施暴者謀殺

經驗豐富的民警當即斷定

:這個肯定不是意外,也不是一般的搶劫,最有可能的就是復仇!

可是胡易的弟弟告訴警方,胡易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農民,平時從沒做過什麼壞事,也沒聽說有什麼仇家,怎麼可能惹來殺身之禍呢?

這就非常奇怪了,沒有仇人也沒有什麼糾紛,究竟是誰那麼狠毒,不但把人殺了,還要捅上那麼多刀?這是有多大的深仇大恨啊!

一通電話和一件血衣

在我國警界有個規矩,那就是“命案必破”,尤其像胡易這樣不明不白、死狀極慘的命案,警方更是嚴陣以待,他們把胡易平時接觸過的人查了個遍,可是並無所獲。

正在警方準備採取下一套偵查方案時,胡易的弟弟提供了一個線索,他說哥哥前一天接過一個電話。這個線索讓警方一下子就激動起來,連忙查詢了胡易的電話記錄,結果發現這個電話是從村民侯德家打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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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警方開始對侯德家進行走訪調查,發現他們家除了3個孩子外,只有侯德和妻子葛小娥,而侯德矢口否認打過電話,最後警方推測,電話是葛小娥打的。

並且警方還發現,侯德的妻子和當地的一個殺豬匠牛安關係很好。更巧合的是,事發當天,牛安也離開了村子,卻沒有按他所說的在自家地裡幹活,這讓警方覺得有些蹊蹺,於是就對葛小娥和牛安進行了傳喚問話,但是二人都矢口否認當天見過胡易。

雖然葛小娥和牛安都極力否認,但是警方還是在葛小娥的家裡,搜出了一件帶血的白襯衫,警方將襯衫上的血跡剪下送去了鑑定,結果和胡易的血跡相吻合。面對這樣的鐵證,葛小娥不得不鬆了口,那麼葛小娥為什麼要殺害自己同村的胡易呢?又為什麼要殺了之後,還捅上那麼多刀呢?事情還要從10年前說起。

歷經10年的復仇之路

1983年,葛小娥和自己的丈夫決定,離開家鄉山東去投奔遠在東北吉林的姐姐,於是他們小兩口帶著當時才半歲的女兒來到了這個小山村,當時這個山村非常小,總人口都不到30人,加上葛小娥自小聰明,能說會道又年輕漂亮,很快成為了這個小小山莊的“女神”,當地的成年男人,誰都覺得這個女子漂亮好看,都願意與她聊上幾句。

1989年,一名農村婦女被欺凌,經10年6次復仇,最終將施暴者謀殺

其實這個也很正常,畢竟誰都喜歡美女!所以葛小娥也沒太在意,只是沒想到的是,那麼小的山村裡面,居然還有一個齷齪骯髒的人,這個人就是胡易,他對年輕貌美的葛小娥早已垂涎三尺,只是因為山村實在太小,又都是熟人,他根本就沒有機會,但是這個齷齪的想法在他心中卻從未放下。他做夢都想找個機會,向葛小娥伸出“罪惡的手”。

直到1989年,胡易終於找到了一個所謂的“機會”。

這一天,葛小娥和幾個村民一起上山挖野菜,因為山很大,當時又沒方便的通訊裝置,大家又是分散挖野菜的,就算大喊大叫也不容易被人發覺,看準了這一點,胡易尾隨著葛小娥上山,趁葛小娥落單不備的時候,一下就撲到了葛小娥的身上,把葛小娥凌辱了。

遭此凌辱的葛小娥感到天都塌了,她又羞又憤又無助,想輕生又放不下孩子,想和丈夫說又怕丈夫不接受自己,她不敢聲張出去,再加上從小家貧讀書少,沒什麼文化,葛小娥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於是她只能狠狠的記住了這個男人,她發誓,不管多久,她必要報此深仇大恨!

雖然打定主意復仇,可是她知道自己一個弱女子,絕對不會是胡易的對手!為了不讓胡易起疑心,她整理好衣服,和沒事人一樣下了山,之後每次見到胡易,她都強忍著心裡的怒火,一口一個“胡哥”地叫著,成功的打消了胡易的防備之心。

而成功打消胡易的防備之心的葛小娥,並不急著報仇,她心裡知道“殺人償命”這個道理,她還有孩子呢,她不能讓孩子早早就失去了母愛,於是她心裡想

:“就當為了孩子,讓那個混蛋多活幾年吧!”

時間很快就到了1998年,葛小娥的孩子都已經長大,這時葛小娥認為“時機到了,是該讓胡易這個惡人受到報應的時候了!”

可是這時的葛小娥,依舊不可能是胡易的對手,她必須找個幫手才行,於是她想到了一向對她很有想法的牛安,並用自己作為代價,讓牛安成為自己的幫手,而色迷心竅的牛安二話不說就答應了。

古人說得好啊,色字頭上一把刀!牛安在得到葛小娥之後,對貌美的葛小娥言聽計從,在得知胡易的妻子要出門徹夜不歸的時候,他在葛小娥的教唆下帶著汽油,點著了胡易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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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的是胡易很快發現著火了,然後逃出了房子,而這第一次的復仇就這樣失敗了。

一計不成再生一計!第二次的時候,葛小娥讓牛安用炸藥趁胡家只有胡易一個人的時候,去把胡易給炸死,結果因為劑量太小,這一計策又失敗了,而且不僅失敗了,還引起了胡易的警覺。

如果換了一般男人,這時候應該也退縮了,可是牛安實在太喜歡葛小娥了,加上前面兩次自己都有參與,所以在葛小娥的撒嬌攻勢之下,牛安又炸了胡易兩三次,胡易還挺幸運,都給躲了過去,無奈之下,葛小娥一度想到了放棄。

然而就在這時候,村裡人都在傳葛小娥和牛安的關係不一般,氣得葛小娥的丈夫侯德回家和妻子大吵了一次,葛小娥覺得這一切都是胡易害的,報仇的怒火再度被點燃。

無意中的葛小娥看到電視裡吃安眠藥自殺的片段,她心生一計,想方設法地搞來了100片的安眠藥。

接下來下要做的就是騙胡易吃下去。

於是事發前一天,葛小娥專門找到了胡易,說想請他幫忙拉架條回來搭豌豆架子,看著眼前明豔動人的葛小娥,胡易幻想著可以和她再續前緣,於是很快就答應了。

那麼多年來,葛小娥儘管心裡對胡易恨之入骨,但是為了穩住胡易,還是時不時的給胡易點小甜頭,村裡人還以為兩人關係很好呢。所以這次葛小娥請胡易幫忙,也是十分順利的。

搞定了胡易這邊之後,葛小娥立刻通知了牛安,告訴了他計劃和明天會合的地點。

接著葛小娥就把80片安眠藥磨成粉,混入麵粉裡面,烙了三張大餅。又買了一瓶汽水,放進去了20片安眠藥,在胡易開著拖拉機,兩人到了山上時,花言巧語的勸胡易喝了下去,很快,胡易就睡著了。

而此時牛安帶著砍刀出現了,一下就結果了胡易的性命,可是10年的屈辱讓葛小娥覺得這還不解恨,於是拿過刀又捅了很多刀,這才出現了開頭時被發現的那具死狀慘烈的胡易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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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大仇得報的葛小娥還來不及開心,因為警方很快就找到了她,面對鐵證如山,她不得不承認殺人的罪行,也必將付出最為沉重的代價。

葛小娥的“大仇”報了,案子也成功破了,可是讓世人感到唏噓的地方實在太多了:

這個“報仇”的代價實在太大了,直接導致了三家的家破人亡,葛小娥是主犯,牛安是幫兇,於是葛小娥家和牛安家,一個失去了女主人,一個失去了頂樑柱,這樣大的代價,只是為了一個人渣,實在令人唏噓。

更加讓人難受的是,這個案子本來沒有牛安啥事的,卻為了一點點美色,硬生生斷送了自己的餘生,不知道牛安事發後會不會覺得愧對家人,會不會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愧疚。

法律意識的薄弱,是這個案件的根本原因。

這個案件從表面上看是一起復仇案,可是實質上卻是一群法盲的“惡之果”。

胡易不懂法,所以強暴了葛小娥,葛小娥不知道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只知道要報仇,然後一命償一命,最為可氣的是牛安,為了一點點美色直接無視他人生命,無視法律法規去剝奪他人生命,實在令人憤怒。

憤怒之餘又深感普法的艱難,我國很多的山村由於交通閉塞教育落後,導致了很多山村人都不懂法,比如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孫卓案”,就有很多當地老百姓認為,買孩子然後對孩子好,就是孩子恩人了。

1989年,一名農村婦女被欺凌,經10年6次復仇,最終將施暴者謀殺

這就是一種不懂法的表現,他們缺少可以接觸到法律的途徑,所以他們不知道當自己遇到困難的時候,該怎麼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當時的社會風氣,對女性的保護太少。

在那個年代,如果有婦女被施暴了,人們不但不會譴責施暴者,反而會嫌棄受害者,覺得受害者不乾淨或者作風不正,甚至還會有類似於“她穿那好看,不欺負她欺負誰”這樣三觀不正的話的出現。

而在這樣的社會風氣下,葛小娥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辦,說出去會成為自己的汙點,不說出去惡人的惡行得不到報應,就在這樣的兩難之下,倔強的葛小娥才會走上這條不歸路,才會選擇以暴制暴,用自己的力量去復仇。

設想一下,假如當時的社會風氣對女性有足夠的保護度,讓女性遭遇侵害的時候能有一個可以完全保密,且讓兇手付出代價的途徑,葛小娥還會選擇自己復仇嗎?很顯然她不會,因為她心裡還有對孩子濃濃的母愛,也正因為這份母愛,才讓這個復仇計劃拖了10年。

女性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每個人都需要有一定的自我保護意識,我們永遠不知道躲在暗處的都有什麼人。

所以當女性朋友獨處,或者暫時落單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保護好自己,帶上防狼噴霧或者防身的利器,我們無法控制惡人的惡行,但我們可以做到儘量不落單、不單獨去危險的地方,不喝離開自己視線的飲料,盡最大能力保護自己。

曾經看過一段話

:很多人在一生裡都會遇見一些人渣,他們肆無忌憚地向無辜的人身上潑髒水,有的人選擇擦乾髒水,努力前行,因為他們知道,人渣那麼臭,我才不要和他多打交道,萬一把自己弄臭怎麼辦?

但是有的人卻會十分憤怒,他們選擇和人渣互相扭打到了一起,他們非要對方付出代價不可,可是最終結果卻是兩敗俱傷,對方雖然也受傷了,但是自己也變得臭烘烘的了!

還有一種人非常聰明,他們叫來了執法人員,以汙染環境和無辜襲擊他人為由,將對方繩之以法。

這三種人其實像極了受到傷害時的我們,是選擇忍氣吞聲還是選擇直接擊打回去?抑或選擇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些全在受害者的一念之間,而對於葛小娥來說,又何嘗不是如此?

一念錯了就付出了餘生,明明是個受害者,明明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卻偏偏讓自己陷入了最黑暗的深淵。

1989年,一名農村婦女被欺凌,經10年6次復仇,最終將施暴者謀殺

相信像葛小娥這樣的受害人,還有可能會出現,希望當她們遭遇侵害的時候,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以正當合理合法的方式,讓施暴者付出最沉重的代價,而不是一意孤行,以自己的大好年華作為賭注,只為了一個人渣的滅亡。

最後,希望大家記住,法律,是我們最好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