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在我國屬於交通違法行為,尤其是醉駕駕駛,我國《刑法》目前已將其入刑。也即,醉駕駕駛機動車的,除了行政處罰外,酒駕者還將構成犯罪。如果因醉駕引發車禍事故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賠償。
問:醉駕發生車禍事故,並同等責任的,如何處理?
一、行政處罰
《交通安全法》第91條,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是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刑事責任
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醉駕駕駛導致死亡3人以上的,承擔事故同等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民事賠償責任
醉駕駕駛是保險公司免賠的事由之一,故因事故導致他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受害人可以根據《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主張侵權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