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法各部分間的關係
減法
已知兩個加數的和與其中的一個加數,求另一個加數的運算,叫作減法。
其中,兩個數的和叫作被減數,已知的那個數叫作減數,所求的數叫作差。
減法的運算子號用“-”表示,讀作“減”。
減法是加法的逆運算。
公-式-定律
差=被減數-減數
被減數=差+減數
減數=被減數-差
運-用-輔導
例1:求未知數x。
(1)x-694=468
(2)931-x=754
■思路點撥:根據被減數=差+減數,減
數=被減數-差來計算。
■解:
“(1)x-694=468”
x=468+694
x=1162
“(2)931-x=754”
x=931-754
x=177
例2:計算500-194,並根據減法各部分間關係驗算。
■解:500-194=306
驗算:(1)500-306=194(根據減數=被減數一差)
(2)306+194=500(根據被減數=差+減數)
例3:被減數、減數、差的和是260,被減數是多少?
■思路點撥:根據被減數=差+減數,那麼被減數、減數、差的和相當於2個被減數,所以260÷2就能求出被減數是多少。
■解:260÷2=130
減法的性質
個數連續減去幾個數,可以用這個數減去這幾個數的和,差不變。
公-式-定-律
a-b-c=a-(b+c)
運-用-輔-導
例1:簡便計算。
(1)624-43-257,(2)457-(57+124),(3)204-115
■思路點撥:(1)直接運用減法性質。
(2)反用減法性質,一個數減去兩數之和,可以用這個數連續減去兩個加數。
(3)把115看作100+15,反用減法性質。
■解:(1)624-43-257
=624-(43+257)
=624-300
=324
(2)457-(57+124)
=457-57-124
=400-124
=276
(3)204-115
=204-(100+15)
=204-100-15
=104-15
=89
數學改變科技,向數學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