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的交往,除了情感上的碰撞外,金錢的拉扯也是在所難免的。
有借有還的,叫借;有借無還的,叫給。
什麼時候我們願意無條件地、發自內心地“給”錢別人呢?
路上偶遇的乞討者,或衣衫襤褸,或身體抱恙,或身無分文但急需用錢
社會組織的公益募捐
微信上的水滴籌
個人自發的集資捐贈
資助貧困地區的學生或家境困難的患者
還有親戚朋友間的幫助
等等,等等,給了就不圖回報。
那麼“借”就簡單多了,反正只是暫時放在別人那裡,供別人週轉以解燃眉之急,時間或長或短,最後還是會回到自己那裡。
如果說“給”是一種無私,那麼“借”就是一種信任。
長久的人際交往,貴在坦誠與信任。可是往往有一些人,恰巧地利用了這點,肆意地揮霍和透支“信任”,使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脆弱不堪。
參加了星光大道一炮而紅的朱之文,憑藉著經常穿著的一身軍大衣,被大家可愛地稱作為“大衣哥”。可是這樣的一件有意義的軍大衣,朱之文卻拍賣出去,因為他想把獲得的款項全數捐獻給有需要的貧困孩子。
但這事過後,許多的鄉親和陌生人“慕名”而來,找朱之文“借錢”。
起初,朱之文是會借錢的,所以最終前前後後借出去100萬多,但是卻沒有一個人會來還錢。
後來,朱之文不再借錢出去了,但鄉民們就不肯了,把他家的門踹開,半夜裡砸碎他家的玻璃,甚至把他拍到直播裡掙錢。
曾經有記者去採訪那些說“借錢”的鄉民們,問他們還錢了沒有,他們說:不還,他的錢都多的花不了。
或許有人會覺得這事其實生活上遇到不了幾個,不過也還是會有可能遇到吧。
其實“借”與“給”,我們不僅是主動方,也有可能是被動方,關鍵在於別人。當然直接SAY NO是最簡單的,
畢竟,“借”是一種“信任”,也是一種“勇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