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吾岇
01
始皇是暴君,秦政是暴政?
秦始皇
是暴君嗎?
相信很多人會不假思索地說:當然是!
秦制是專制,秦政是苛政。理由麼——
在秦並
六國
之前,在當時複雜的“國際”條件下,欲要強國,就得集權;欲要強兵,就得專制。
集權、專制再加聚斂,執法勢必嚴苛,秦國百姓只能咬牙剋制,作出犧牲。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百姓為魚,國為熊掌,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魚,怎敢對政治說三道四?有抱怨,也只能壓於心底。
而秦並六國,建起大一統王朝後,暴政仍在繼續。具體可歸結為:
焚書坑儒;大興土木;窮兵黷武;
徭役
繁重等。
套用一句坊間俗話:是癤子,總要出頭的。終於,所有的積怨與憤怒於大澤鄉爆發。
多位史家,也為“始皇是暴君,秦政是暴政”給出了佐證。
第一,
西漢
司馬遷的《史記·秦始皇本紀》:
“秦王懷念貪鄙之心,行自奮之智,不信功臣,不親士民,廢王道,立私權,禁文書而酷法,先詐力而後仁義,以暴虐為天下始。”
秦始皇嘛,貪婪卑鄙,剛愎自用,拋棄仁政,嚴刑酷法,殘暴苛虐…
妥妥的暴君一枚!
第二,西漢
賈誼
《過秦論》:
“及至始皇…廢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隳(huī)名城,殺豪傑…”
跟
司馬遷
一個調調:趙政就是暴虐獨夫!
對了,賈誼的頭銜是政論家,相當於今各國大報首席社論、評論員。
西漢賈誼畫像
第三,《漢書·食貨志》中的
董仲舒
“說上曰”:
“至秦…一歲屯戍,一歲力役,三十倍於古;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
及至秦朝,百姓一年要服的勞役是過去的30倍;要向官府交納的田租、人頭稅,以及花在鹽鐵上的錢,是過去的20倍。
狠不狠?!
可是,事實果真如此嗎?
02
雲夢秦簡打臉《史記》?
斗轉星移,滄海桑田。
恍如一瞬,兩千年過去,時光來到了1975年的12月。
在中國湖北雲夢縣城關睡虎地,考古學者從一座秦代古墓裡發掘出了大量
竹簡
。
這批竹簡,長23。1——7。8釐米,寬0。5——0。8釐米,共計1155枚(另有殘片80枚)。
簡上內文為墨書秦隸。經考證,寫於戰國晚期及秦始皇時期。
撰寫竹簡的秦墓主人,名字叫喜。
喜,出生於
秦昭王
四十五年(公元前262年)。秦王政元年,17歲的喜即登記名籍,為秦國服徭役。
此後,喜歷任安陸御史、安陸令史、鄢令史、治獄鄢等基層官吏。
應該相類於如今縣長秘書,經常參與治獄,平時差事就是抄錄相關法律文書。
其間,還曾於秦王政三年、四年和十三年,三度從軍出征,參加過多次戰鬥。
最後愛崗敬業,亡於任上。
從公務員喜的簡歷看,其職業生涯恰好處於秦伐六國、一統天下的幾十年間,也見證了風起雲湧、帝國崛起的壯闊歷史。
及至去世,喜將平素撰寫於竹簡、多達4萬字的 “工作日記”,一同帶入了墳墓。
此即睡虎地秦墓竹簡,亦稱雲夢秦簡。
雲夢秦簡
雲夢秦簡一經出土,便震驚世界。更令史學家驚愕的是,它所記載的史料片段,竟與《史記》、《漢書》等大相徑庭!
先舉一例:
司馬遷在《史記·陳涉世家》中,記載了
陳勝
吳廣率領農民於大澤鄉起義、拉開反抗暴秦序幕的歷史事件。
為抵抗匈奴,秦始皇修建長城,發兵三十萬,民夫數十萬;後又徵調七十萬囚徒,建造巨大豪華的
阿房宮
。
二世即位,繼續徵調天下民夫和囚徒,大規模修造秦始皇陵墓,直搞得民不聊生,民怨沸騰。
公元前209年,陽城(今河南登封東南)九百民夫,被押解前往
漁陽
(今北京密雲西南)戍守。
行至半途,天下大雨,沖毀道路,以致延誤了到達期限。
司馬遷說,按照秦律,逾期是要殺頭的。於是,屯長陳勝、
吳廣
振臂一呼:
左右是死,反他丫的!
《史記·陳涉世家》:
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陳勝、吳廣乃謀曰:“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
大澤鄉起義
而在喜的雲夢秦簡之《秦律十八種》中,則對相關法律做了詳實記載:
“失期三到五日,誶(音suì);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水雨,除興。”
誶,斥責、詰問;貲,《說文》釋,“小罰以財自贖也。”
這段話的大意是:
朝廷徵兵征夫,如無特殊情況而延誤行程3~5天的,應受斥責;即今批評教育;
晚到6~10天的,罰一個盾牌;
超過10天者,罰一副鎧甲;
如因下雨、下雪等自然原因而誤期,則不受懲罰。
由此可知,陳勝、吳廣延期到達,啥事沒有,連一甲都不會罰。
做下解釋:甲,即鎧甲,一副成本約1344錢;盾,即盾牌,一隻成本約384錢。
如果服役抵債,每天工錢為8錢。服役168天可折抵甲一副;48天,抵盾一隻。
依喜所記,秦律並沒有
太史公
所認為的那般嚴苛,暴虐無情。而路遇大雨,也非陳勝吳廣揭竿而起的主因。
那麼,小人物喜與大人物司馬遷,究竟誰是誰非?
而另一個事實,喜就生活在秦始皇年代;而司馬遷著《史記》,則是查資料和“採訪”所得來的證據。
03
大秦徭役的真相
雲夢秦簡數量龐大,內容也相當繁雜:
包括《秦律十八種》、《效律》、《秦律雜抄》、《法律答問》、《封診式》、《編年記》、《語書》、《為吏之道》、甲種與乙種《日書》,涵蓋法律制度、行政文書、醫學著作以及占卜等方方面面。
接下來,我們僅就“田律”“徭役”稍作分析。
第一,田律。
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堤水。不夏月,毋敢夜草為灰,取生荔、麛(卵)鷇,毋毒魚鱉…
簡單翻譯一下:
春天二月,不準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準堵塞水道。
不到夏季,不準燒草作為肥料,不準採摘剛發芽的植物;
不準捉取幼獸、卵,不準毒殺魚鱉;
不準設定捕捉鳥獸的陷井和綱罟,到七月方可解除禁令。
只有因死亡需要伐木製造棺槨的,才不受季節限制。
幼獸繁殖時,不準帶著狗去狩獵…
即便現在,保護環境能做到這樣嗎?
第二,徭役。
關於秦時徭役,最為史家詬病和抨擊,稱其繁重苛雜,殘暴冷酷;
服役者的命運更是悲慘,活脫脫“起的比雞早,睡得比狗晚;吃得比豬差,幹得比驢多”。
有意思的是,喜的竹簡日記卻給出了這般記載——
a.服徭役會支付工錢,有的役種還管飯
《秦律·司空》規定:
有罪被判處罰款者,或欠官府債務無力償還,以徭役抵債者,每勞動一天折八錢。
需要官府提供食物者,每勞動一天抵六錢;
在官府服徭役,依律由官府提供食物,男子每天三分之一斗,女子每天四分之一斗。
徭役工錢也可摺合成糧食。
b.服徭役期間,官府配發“工作制服”
《秦律·司空》規定,凡參加城旦舂勞動的,按標準給予衣食。
城旦舂,是中國秦漢時期的一種刑罰,屬徒刑。城旦針對男犯,意即築城;舂針對女囚,意即舂米。
服役者有妻妾且是自由人的,應自備衣服;
奴隸被拘從事城旦舂勞作的,由官府借予衣食;勞作期限未滿而死亡,登出其衣食,不必償還。
c.每戶不允許同時徵調兩人服役
《秦律戍律》規定,一家不能同時徵調兩人服徭役。
主管此事的縣夫、縣尉以及士吏,如果徇私枉法,同時徵調兩人服徭役,罰款二甲。
d.冬季工作量減免三分之一
《秦律工人程》規定,參與城旦舂的囚犯和製造器具的工匠,冬季減輕工作量,三天只需完成夏天二日的工作量。
是不是比996還人性化?
e.囚犯以徭役抵債,農忙給予40天假
《秦律司空》規定,因犯罪被判罰款,以徭役償還者,在播種和管理禾苗時節,需各放假20天回家務農。
f.隨母做雜役的嬰幼兒,發口糧
《秦律》規定,沒有母親的嬰幼兒,月發糧食半石;
雖有母親,但在官府從事零散雜役、嬰幼兒無人照料的,月發糧食半石。
g.女人做擅長的工作,與男子同酬
《秦律工人程》規定,服徭役時,男子工錢高於女人25% ;
但在做針織等女人專長的工作時,每工作日與男人工錢一樣。
…
綜上可見,秦律明確規定官府必須保證民夫溫飽,還適當有所收益,至少不是人間地獄。
那麼,太史公說秦朝徭役過重,“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而造成百姓反抗直至帝國崩潰,顯然難以服人。
04
董仲舒神馬意思?
抨擊秦帝國苛政殘暴,徭役太重,世人常引用《漢書食貨志》中董仲舒之言:
“一歲屯戍,一歲力役,三十倍於古。”
秦國一個男丁,一生中要服兵役一年,服預備役或屯墾一年,年值更卒一個月——按人均壽命40歲,從10歲開始值更卒,一共30個月,摺合2年半——三項相加,總計也就4年半。
如今,許多國家的義務兵役是四年,與大秦帝國也相差無幾吧?
董仲舒稱,這樣的徭役是過去的30倍,難不成諸侯列國的男丁,一生只服4年半的三十分之一,尚不足2個月的徭役?
那戰國時期兵連禍結的戰爭,動輒數十萬的軍隊,都是啥人在承擔兵役和徭役?
所以,作者私以為——
作為西漢大儒、著名學者的董仲舒,如此誇張描述,難脫抹黑秦始皇、強扣暴君帽子之嫌。
還有司馬遷、
班固
,身為漢朝史官,如果不把秦始皇說成暴君,又如何體現漢室江山來的正統?
05
結語
如果你認為,書寫雲夢秦簡的作者喜,只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所言所記不足為信,那麼,作者無話可說。
當然,作者整理此文,並非為暴君暴政洗白,只是希望:
我們應該公正客觀地去看待一個帝王,一個朝代。
不捧不黑,僅此而已。
作者/來源:漢周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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