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以案釋法】請注意:借錢不還可能構成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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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請注意:借錢不還可能構成詐騙罪!

借錢本是你情我願的民事借貸,但要警惕犯罪分子處心積慮、精心編織謊言,實施詐騙。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帶領大家瞭解一下借錢不還的詐騙罪。

【以案釋法】請注意:借錢不還可能構成詐騙罪!

經典案例

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犯詐騙罪案。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劉某以其經營公司需要資金週轉、生產經營為由多次向多人借款數百萬元尚未歸還。

法院認為,二被告人明知沒有償還能力,卻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生產經營為由向他人大量借款,且無力償還,其中王某某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劉某犯罪數額巨大,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

最終,被告人王某某、劉某以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刑罰,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以案釋法】請注意:借錢不還可能構成詐騙罪!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以案釋法】請注意:借錢不還可能構成詐騙罪!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出借人在借款前要考察借款人的客觀條件,瞭解其所謂的借款目的是否存在,預判其還款能力,例如是否存在四處舉債、是否存在借款已遠高出其資產,不能被高額利息所迷惑,以防上當受騙。

編 輯:陳 晰

初 審:李彥鴻

復 核:陳 旭

原標題:《【以案釋法】請注意:借錢不還可能構成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