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資訊上班被割到手臂,手筋斷了能報工傷嗎?評殘能評幾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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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被割到手臂,手筋斷了能報工傷嗎?評殘能評幾級?

今天早上我就接到一個電話,問我10月2日朋友在上班時,不小心被打碎的玻璃瓶割破了手臂,當時就以為是一點小傷,自己包紮了一下沒太在意,繼續加班幹活。昨天感到該手臂的手指運動不靈活,就去醫院做檢查,一查嚇了一大跳,手臂、手指的骨頭沒事,可是手筋確斷了,現在是國慶中秋假期,問我能否申報工傷?如果手指的活動功能受影響,能否評殘?節假日出現工傷申報受影響嗎?聽到這幾個提問,我感覺應該寫篇短文,宣傳一下工傷申報及時效的要求。

首先我要說的是工傷申報的時效,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後的第一個工作日,通知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及其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並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該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所以以說透過以上規定可以看到,國慶中秋期間發生工傷,等節後上班去申報是完全不受影響的。

再來說骨頭沒事,手筋斷了能否申報工傷?工傷保險條例是這樣規定的: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透過以上條例我們看到該職工在工作時手筋受到傷害,完全符合第一條的情形,可以去進行工傷申報。

最後說一下能評上傷殘幾級的問題,工傷職工發生工傷後,經過治療基本恢復後,可申請傷殘鑑定,根據我的經驗這種情況應該能評10級。當然最後評殘結果要看人社局勞鑑會的意見。

上班被割到手臂,手筋斷了能報工傷嗎?評殘能評幾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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