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 馨 提 示
@滄州市運河區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市場主體,快看看您的許可證左下方標註的有效日期到期了沒有?
為全面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要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決定將食品流通許可和餐飲服務許可整合為食品經營許可,實現“兩證合一”。
河北省自2015年12月起正式啟用《食品經營許可證》 ,運河區第一批《食品經營許可證》於2015年12月換髮,有效期5年。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食品經營者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食品經營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食品經營許可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食品經營許可證》是有有效期的。過期仍在經營,是要被監管部門處罰的!
劃重點
有效期內的,需屆滿30個工作日前提出延續申請。
超出有效期未延續的,應立即停止食品經營,並向登記機關注銷原食品經營許可,並提交新的食品經營許可申請。
哪裡辦理?如何辦理?
辦理地點:滄州市運河區行政審批局
地址:滄州市運河區求是大道2號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E區107、108視窗
電話:2130582(銷售類)
2136235(餐飲類)
辦理銷售類食品經營許可證延續,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 《食品銷售類經營許可延續申請書》(見附件)
2。 食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3。 身份證原件或影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查驗後退回)
辦理餐飲類食品經營許可證延續,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 《餐飲類食品經營許可延續申請書》(見附件)
2。 食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3。 身份證原件或影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查驗後退回)
特別提醒:上面材料僅限辦理食品經營許可延續業務!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本人辦理無須填寫委託書。
材料所需《食品銷售類經營許可延續申請書》、《餐飲類食品經營許可延續申請書》見以下附件。
原標題:《溫馨提示!您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延續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