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限購政策的實施,不少朋友陷入想買房卻無購房資格,或者房價太貴買不起的尷尬境地。
雖然這幾年法拍房的逐漸從“幕後”走到大家的眼前,越來越多的人抱著“撿漏”的心態進場,但由於缺乏專業知識,最後只剩一地雞毛。
買房難,要買到好的法拍房更難。
今天房叔就給大家分享一個很荒謬的案例,詐騙團伙透過宣傳法院“不限購低價拍賣房”詐騙他人錢財。
希望大家能夠警惕一些走私下交易的法拍房。
01 法拍房還有“內部價”?
朱女士(受害人)是長沙某小區的物業公司工作人員,一直想在長沙擁有自己的房子,可隨著長沙限購政策的實施,高昂的房價讓她望而卻步。
2018年年初,小區的業主蔣某跟她談論起房子的事情,“不經意間”透露,小區內有一套房產要進行拍賣,並聲稱自己的舅舅以前是某銀行行長,現在退下來負責貸款和拍賣房工作。
這套房子
內部價只要75萬元
,自己可以幫她拿到這套房子,但事先要
交10萬元定金。
禁不住低房價&不限購的誘惑(部分地區法拍房不限購),2018年3月中旬,朱女士付齊了定金,蔣某要帶她去銀行籤合同。
據朱女士回憶,到銀行後,蔣某先讓她在大廳等候,自己卻走進一個小房間。
不久,蔣某就拿出一份合同,讓朱女士在乙方上簽字,看到合同的甲方上蓋著
“某某銀行湖南省分行合同專用章”,
朱女士懸著的心也放了下來。
之後,蔣某又以
中介費、拍賣保證金、手續費
等為由,要求朱女士支付各種款項。
其間,蔣某也多次帶著朱某到法院、不動產登記中心等地辦理相關手續,只是一年多的時間過去了,朱某的房產過戶手續還是沒有辦下來。
截至案發,朱女士已經付給蔣某
39萬元
,但房本一直沒到手。
面對朱女士不停的催促,為進一步拖延時間,蔣某打起
偽造法院執行裁定書的主意。
蔣某先下載了一份真實的法院執行裁定書,修改了文書內容和案號,然後再透過網路聯絡製作一次性印章,最後將“法院公章”蓋在“執行裁定書”上。
最後的結果大家也能想到,沒有報名參與競拍的朱女士卻“成功拍得”該房屋。
02 業務拓展至中介圈
張先生是長沙某房產中介公司的業務員。
2018年1月,在朋友的介紹下張先生認識了可透過內部關係低價拿到“法拍房”的蔣某。
1月底,蔣某透過網上查詢得知長沙市開福區湘江世紀城有套房產將在淘寶網上進行司法拍賣,剛好張先生有個客戶也看中了這套房子。
幾天後,張先生帶著客戶趙某找到蔣某。在張先生的擔保下,蔣某與趙某簽訂了
120萬元
的房屋買賣合同。
合同簽訂後,蔣某以參與競拍需要交付保證金為由
,
要求趙某透過銀行轉賬支付了
20萬元定金
。
但拿到錢後,
蔣某卻並未報名參與競拍,卻謊稱競拍失敗,定金已經被法院“沒收”。
此後,張先生等人又給蔣某帶來了幾名“客戶”,結果都進了她的圈套。
事後據蔣某供述,為取得購房者的信任或拖延時間,她多次偽造湖南省多家法院的執行裁定書。
為此她還多次帶著購房者們去銀行、法院、不動產登記中心等單位辦理相關手續。
但辦理手續過程中,蔣某都是讓購房者在一旁等候,自己去小房間找人“辦手續”,最後讓購房者回家等訊息。
其實,蔣某隻是在這些單位的某個角落裡,在合同或文書上蓋了一個假章。
2018年7月下旬,由於房產過戶手續遲遲辦不下來,幾名買房人跑去查詢,
才發現有兩套蔣某承諾的“法拍房”早就過戶到其他人名下
,大家意識到被騙後才報了警。
7月27日,公安機關將蔣某抓獲。
截至案發,蔣某共騙取18名被害人400餘萬元。
蔣某收取被害人購房定金後,並未為被害人購房辦理任何實質性手續,而是將被害人錢款佔為己有。
經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蔣某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
03 房叔提示
騙子之所以能成功,無非是抓著人們心底裡最迫切的需求並加以引誘。
現在買房難嗎?
難。不但貴,還限購。
也正是因為這樣才給了騙子可乘之機。
特別是隨著各地限購政策的落實,一些不法分子或中介,利用買房人對法拍房的不瞭解,打著
“ 低價購買法拍房 ”,“ 銀行貸款有人,法院有關係 ”
的幌子,與買房人簽訂相關合同,從中賺取差價,甚至直接騙取買受人錢款。
房叔也特別提醒幾句:
銀行雖然是申請拍賣人(執行人),但房產不是銀行的財產。
銀行沒有權力決定賣給哪個人,買房人簽署的買賣合同也是和法院簽署。
網路司法拍賣實行以來,拍賣競價等過程均在網路平臺上公開進行,一切打入私人銀行賬戶的錢都要多加小心。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這麼多,有關於法拍房的疑問或者有想拍的房子,留言給房叔,我們一起討論。
最後,如果你有看好的法拍房,給房叔留言,入選的朋友房叔可以幫你實地踩盤評估!
關於房產的一切糾紛,房叔都可以幫忙搞定,不僅限於司法拍賣房,有關問題歡迎私聊房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