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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十萬給孩子補課,我樂意你管得著嗎?你不願意就不補唄!

我今年回家過年的三十天晚上,一大家子吃團年飯,長輩們推杯換盞間,我就是帶孩子的“大兒童”。小月月是其中非常可愛和萌的一個小女孩子,我很喜歡逗她,讓她晚上不回去了,就在我家睡和我玩。但是她不知道我是逗她的,還一本正經的告訴我:“不行,我要回家做作業。”

我:“明天就過年了,還要寫作業啊,放兩天吧,不用寫。”

小月月:“不行,媽媽和老師給我分了每天都必須寫的作業。”

我不由感嘆,現在的學生真的辛苦,想想我小時候,作業很少,做完作業就可以看電視、出去和小夥伴們玩。現在的孩子除了課後作業還有七七八八的各種補課。

集體補課,管得住嗎?

前段時間一個新聞事件再度挑起“補課”的話題,之所以引起宣揚大波主要是因為這個補課和以前我們被老師留下來輔導的情況不一樣,說的是教師課上該上的課程不上完,讓學生們交錢補課。

有一個家長在採訪中說:“如果要是不去的話,我的孩子還有兩年在這個班裡待著,會不會給我的孩子造成不好的影響,所以說我挺難的,而且他招的學生不止是說英語,我家孩子的數學他也給找了補習班,都是他們老師。”

這個家長面對鏡頭其實說的比較委婉,其實他的意思就是怕不去老師的補習班,老師沒賺到錢就會給自己家的孩子“穿小鞋”。

這個事情一出,最開始的解決方案是讓教師簽訂承諾書,但是效果非常不理想,尤其是城區的許多在職在編教師依舊頂風作案,視省政府檔案為廢紙一張,“該補的補,該收的收”。

這種“有償補課”的情況其實一直存在於中小學階段,而且歷年來對於這類情況都是有明文規定是“禁止”的。這個事件在社會上造成了非常嚴重的不良影響和不良風氣,所以各地都紛紛開始實行“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整治工作”。

花十萬給孩子補課,我樂意你管得著嗎?你不願意就不補唄!

1996年釋出

花十萬給孩子補課,我樂意你管得著嗎?你不願意就不補唄!

2017年教育部發布

三尺講臺呼喚清清白白,教育事業需要朗朗晴空。作為教師,該教的內容故意不教全給學生,而讓學生花錢上各種補習班再教,這是有違師德的!

花十萬給孩子補課,我樂意你管得著嗎?

但是又有家長說了:“這些老師還不是跟著外面的補習班學的,反正你們補課都要交錢,他當然要去動心思。所以還是應該嚴懲任何形式的補習班!”

這個家長的言論並不能代表所有家長,也有家長反對直言說:“這老師確實缺德!但是校外補習班和他補課又不一樣,我每年花將近十萬給孩子上補習班補課,就是為了讓我的孩子查漏補缺,你不願意你就不補唄,我樂意你管得著嗎?”

花十萬給孩子補課,我樂意你管得著嗎?你不願意就不補唄!

雙方都各佔理由,但是“存在即合理”,課外補習班之所以存在就是市場的需求,正如這位家長所說,老師不是神仙,不可能一對一的教學,每個班級那麼多學生,不可能每個學生都教會,所以差生優生總是那幾個。但是作為家長和學生而言,就有了選擇權,如果自己確實需要,那麼可以進行適當的補課提升自己。

但是,我個人認為“贏在起跑線”不是上補習班的初衷,或許有孩子能夠贏在起跑線,但是也不乏有孩子因此壓力過大而厭學。補習班之所以叫補習班,就是為了幫助學生們“查漏補缺”,盲從的跟隨大流不一定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