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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德州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三年行動方案發布!附責任分工

重磅!德州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三年行動方案發布!附責任分工

德州市人民政府印發

關於進一步最佳化創新生態

支援高水平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

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各高等院校:

現將《關於進一步最佳化創新生態支援高水平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7日

關於進一步最佳化創新生態 

支援高水平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

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不斷最佳化創新生態,全面激發創新活力,持續提升科技創新能級,高水平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提出如下措施。

一、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設立重大科技創新工程專項資金,透過“揭榜掛帥”、定向委託等方式,圍繞全市主導產業,每年佈局10個左右的市級重大科技創新專案,力爭在關鍵核心技術、現代工程技術和顛覆性技術攻堅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二、實施德州市重點研發計劃。

設立市級重點研發計劃專項資金,每年在基礎研究、農業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合作等方面實施一批重點研發計劃專案,為相關產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撐。對國家、省科技計劃支援的專案,資助額在100萬元以上,且我市企業作為第一承擔單位的,在市級重點研發計劃中給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補助。對國家和省有明確配套要求的專案,市縣兩級按照要求給予配套,沒有明確配套比例的,市縣兩級按一定比例承擔配套資金。(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三、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

遴選優質中小微企業,開展跟蹤輔導和服務,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培育。支援科技型中小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人才、技術、成果等創新資源向科技型中小企業集聚,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投入、創新產出、成果轉化、經濟效益等指標,每年篩選部分高成長型“種子企業”,給予單個企業30萬元獎勵,為全市企業提供創新發展示範。(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四、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

鼓勵企業積極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市級按照每家企業10萬元標準給予獎勵,鼓勵各縣(市、區)按照不低於市級標準予以聯動獎勵。每年對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縣(市、區)給予表揚獎勵。搭建科技企業服務“雲平臺”,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服務券,鼓勵企業在“雲平臺”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自評,領取服務券向中介機構購買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服務,企業透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中介機構憑服務券兌現服務費用,降低企業申報成本,全面提升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質量。大力引進高新技術企業,對有效期內完成整體搬遷落戶我市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每家企業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五、推進創新聯合體和創新創業共同體建設。

支援“鏈主型”企業牽頭組建體系化、任務型創新聯合體,以關鍵技術突破和產業鏈條延伸為重點開展攻關,加快產業鏈自主創新步伐。持續推進創新創業共同體建設,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對市級創新創業共同體給予補助,單個創新創業共同體累計最高補助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六、實施“招校引院”工程。

鼓勵各縣(市、區)積極引進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和行業龍頭企業在德州設立新型研發機構或共建大學科技園。對新引進的重大新型研發機構或共建的大學科技園,給予相應政策支援。鼓勵各縣(市、區)為引進的合作載體提供辦公場所、試驗空間、人才公寓等配套支援。〔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七、建設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

鼓勵中試基地對小試研發成果進行中試,為企業規模生產提供成果轉化服務。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對市級以上備案的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給予補助,單箇中試基地累計最高補助5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八、深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積極引進京津冀和國內外優質創新資源,支援建設德州市先進技術轉移轉化中心,規劃建設科創綜合體,打造集研發、孵化、中試、基金、產業化於一體的全鏈條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載體,對具體專案給予相應政策支援。支援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引進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科技成果落地轉化的,按實際交易額給予最高10%的補助,每家企業年度最高補助100萬元。鼓勵市內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企業開展技術合同登記,符合條件的,按實際交易額給予技術輸出方最高2%的獎補,每家最高獎補100萬元。市級以上備案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促成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轉化的,按照績效評價結果,給予每家機構年度最高50萬元補助。定期開展技術經理(經紀)人培訓,不斷壯大技術經理(經紀)人隊伍。(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九、支援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透過委託研發、檢驗檢測等方式購買科技創新服務,按照其服務費用總額給予最高40%的創新券補助,同一企業每年最高補助20萬元。對獲得省研發費用補助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按其當年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總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補助比例最高不超過5%,其中,隸屬於省財政直管縣的,補助比例最高不超過4%。加強企業研發投入培訓,每年組織開展規範研發費用歸集、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等輔導培訓。市、縣科技、稅務等部門提供一對一服務,提升精準服務企業的水平和效率。(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十、加大科技金融支援力度。

對獲得科技股權融資額超過500萬元的科技型企業,最高按照融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年度最高獎勵50萬元。鼓勵各縣(市、區)依託國企設立天使投資基金,加大對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投資力度,並參照以上標準予以獎勵支援。支援科技型中小企業透過貸款、融資租賃方式取得技術研發、檢驗檢測和高階智慧裝置,貸款300萬元(含)以上的,按貸款發放利率的50%給予貼息支援,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透過融資租賃取得以上裝置設施的,按融資租賃費用(租息和手續費)的20%給予補貼,同一專案累計補貼最高50萬元。設立科技風險補償資金,省級備案的科技成果轉化貸款發生風險的,與省級風險補償資金聯動,市級按照不良貸款本金損失的35%給予補償。設立科技擔保補償資金,與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機構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發生代償的,科技擔保補償資金按代償本金的30%給予補償,單筆補償金額最高200萬元。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支援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發生風險的,按實際投資損失的30%對社會資本出資人給予補償,單一專案補償金額最高300萬元,單一機構累計補償金額最高6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德州銀保監分局)

我市出臺的人才、招商引資、先進製造業強市等政策可統籌用於支援創新型企業。鼓勵各縣(市、區)依據本政策,結合各自實際,以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為引領,出臺科技創新激勵政策,切實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建立財政科技投入動態增長機制,促進人才鏈、創新鏈、產業鏈深度融合,聚力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按照《山東省財政廳等17部門關於加強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落實的通知》(魯財資環〔2021〕33號)要求,嚴格執行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對節能、排汙指標達不到國家和地方標準,不符合綠色發展要求的企業,財政資金不予支援。同一企業、同一專案、同一產品不重複享受本政策和其他現行政策。

本檔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德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德州市建立國家創新型城市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的通知》(德政發〔2020〕9號)於2023年1月1日停止執行,與本檔案並行期間,按照就高原則執行。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制定實施細則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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