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滿足老年人的社群居家養老服務需求,增強立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3月30日,山西省司法廳面向社會對
《山西省社群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
(以下簡稱《條例》)公開徵求意見。
《條例》要求
我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群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負責社群居家養老服務指導、管理和監督工作。
在服務設施的資源整合方面,
已建成住宅區養老服務設施,按照
每百戶不少於20平方米
的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透過購置、置換、租賃、改造等方式配齊。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政策措施,將
閒置的非商業區政府用房、培訓療養機構擱置用房、空置的公租房
等存量國有資產,在產權性質不變的條件下,
無償
提供給民政部門
作為社群養老服務設施使用
。
具備條件
的社群黨群活動中心和社群服務中心應當
積極拓展養老空間
,鼓勵市場主體
開展社群老年用餐、嵌入式養老
等服務。
《條例》還提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
為80週歲及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財政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為80週歲以上老年人,低保家庭中的60週歲以上失能老年人,70週歲以上獨居空巢、失獨家庭老年人
等特殊群體,透過
政府購買服務
,提供
上門生活照料、康復護理
等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
為轄區內65週歲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費建立健康檔案
,每年至少
提供一次免費體格檢查和健康指導
,開展健康管理服務。
公眾可以登入
山西司法行政網
或者關注
山西司法微信公眾號
,檢視徵求意見稿。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請於4月25日前,透過以下兩種方式提出意見:
→
透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太原市小店區學府街41號山西省司法廳立法三處(郵政編碼:030006),並請在信封上註明“山西省社群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字樣;
→
透過
電子郵件方式
,將意見傳送至sxssftlf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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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高志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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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0351—6922122
(記者辛戈)
編輯|王丹 稽核|林曉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