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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參調查丨內蒙古部分地方“畫餅”招商問題

經參調查丨內蒙古部分地方“畫餅”招商問題

近年來,內蒙古部分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工程建設等方面,“畫餅”問題突出。一旦企業完成投資或專案建設,有關地方政府許下的承諾,就被以各種理由拖延兌現或不兌現,甚至有些合同內容被法院認定為重大的違法行政行為。對此,內蒙古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檔案,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今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通報了多起損害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並表示,對類似問題,今後將“發現一起,通報一起”。

01

政企合同中竟存違法承諾

近年來,內蒙古部分地方政府為了吸引民營企業投資,往往在政企合同中大包大攬地承諾:稅費能減免、手續能便利、資源能配套……然而,由於一些核心承諾不予兌現,合同約定淪為吸引投資的“誘餌”。

在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新巴爾虎左旗(簡稱新左旗)投資的民營企業——義龍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義龍公司),就接連遭遇此類情況,上億元投資換來一紙無效約定。

新左旗地處內蒙古東北部,這裡冬季極度寒冷。為進一步解決供熱問題,2011年6月22日,新左旗與義龍公司簽訂了《阿木古郎鎮集中供熱專案建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約定由義龍公司負責投資建設供熱公司。

供熱屬公共事業領域,投入大、回報低,甚至可能導致虧損。為讓企業相信這個專案能夠正常有效運轉,地方政府開始“畫餅”。

在協議書中約定了補償方案:新左旗政府負責為義龍公司辦理無償配置位於阿木古郎鎮南五一牧場處的1億噸煤田,以作為對乙方供熱投資運營虧損的補償,並承諾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同時,還約定了新建工程入網管線建設的內容,即義龍公司負責建設連線主管線和換熱站的支管線;入戶管線由義龍公司作出預算,開發商稽核、付款,義龍公司施工。

這些看似美好的約定,背後隱藏著巨大風險。

義龍公司董事長趙忠義介紹,該專案僅一期就投入1。7億元,從2012年10月開始供暖。

建成初期,當地集中供熱面積和質量大幅提升,一度贏得社會好評。新左旗政府提供的資料表明,為解決供熱執行資金問題,從2013年到2018年,共向供熱公司支付供熱執行借款、公建取暖費、供暖補貼等1。9億餘元,但並未介紹各項費用具體數額。

對此,趙忠義說,借款遲早要還,取暖費本就應該交,至於供暖補貼,“我也不知道到底給我補了多少”。

最關鍵的問題在於,協議書的核心約定,即配置煤田事項,一直沒有兌現。為此,義龍公司認為政府“耍”了他們,加之後來新左旗委政府領導班子換屆,一系列矛盾愈演愈烈,以至雙方“爭搶”管網。義龍公司稱,大量小區未經允許和專業施工,強行接入其供暖主管網;新左旗政府稱,當地需要新入網的小區均反映義龍公司入網費昂貴,且其不具備投資建設管網能力,考慮涉及重大民生問題,故按規定透過招投標選擇施工企業。

爭搶的結果導致部分地區寒冬時節供熱不達標。2018年10月下旬,我國冬季最冷區域之一的呼倫貝爾市已開始全面供暖,而新左旗政府所在地阿木古郎鎮因政企“打架”,義龍公司直到11月下旬,還有兩臺鍋爐在檢修,導致鎮區80萬平方米小區供熱不達標,部分小區車庫和走廊暖氣管凍裂,供熱管網低溫執行,許多百姓經受了“雪上加霜”般的嚴寒,在家裡都得穿厚厚的棉衣。

最終義龍公司把新左旗政府告上法院,要求兌現配置煤田的承諾;新左旗政府則以請求返還相關費用,也讓義龍公司站上了被告席。

雙方你來我往,忙壞了法院和一眾媒體。義龍公司這個當年被招商引資來的“金鳳凰”,為何在新左旗一下變成了無人疼愛的“落毛雞”?為何政企合同無法兌現甚至政企矛盾持續升級?《經濟參考報》記者聯絡了新左旗政府主要負責人及各有關部門,據他們介紹,問題的根源,出在當年簽訂的協議書中。

新左旗政府提供的書面答覆稱,在協議簽訂前,旗政府多次申請為義龍公司配置煤田,但呼倫貝爾市國土、經信等部門明確回覆,給供熱企業配置煤炭資源不符合政策。

2020年4月,義龍公司就有關訴求向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時,在庭審答辯中,新左旗政府也直接以“旗縣級人民政府根本無權配置涉案煤田資源”等為由,提出配置煤田的協議內容為無效約定。

法院一審審理認為,新左旗政府擅自作出“無償為義龍公司配置1億噸煤田”的其不能履行的約定,屬重大且明顯違法的行政行為,判決新左旗政府作出該約定的行為系違法行為,駁回義龍公司要求新左旗政府履行上述約定等一系列訴訟請求。

面對現實,在新左旗供熱專案投入巨資、耗時數年的趙忠義哭笑不得:“沒想到,當初吸引我投資的約定都是違反規定和無效的。”

最終新左旗政府與義龍公司約定由國有公司收購該供熱專案。目前,回購工作正在進行中。

回想在新左旗投資的這個專案帶來的系列困擾,趙忠義搖著頭說:“以後這個地方招商引資,就是說得再天花亂墜,我也不敢信了。”

02

部分地方履約慣用“拖字訣”

今年3月下旬,一場大規模沙塵天氣剛過,內蒙古西部地區又恢復了往日藍天白雲的模樣。當時,眼看天氣日漸轉暖,阿拉善左旗賀蘭山煤炭礦區生態綜合整治河道、剝挖坑治理EPC(設計、施工一體)專案,也要準備覆綠的收尾工程了。

但專案部負責人王某卻高興不起來,因為他手中沒錢了。他說,專案已基本完工了,工程款支付卻有很大缺口,“已無力墊資做收尾工程了”。

記者檢視資料發現,這個專案於2019年公開招投標。經一系列程式,陝西建工第九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標。當年8月,阿拉善左旗工業商務和資訊化局與該建工公司簽訂合同,約定工期為2019年7月至2021年7月,簽約合同價為4890餘萬元。

這兩期工程均通過了由設計、監理、勘察、施工單位,以及該旗有關政府部門、專家組的驗收,驗收結論為“合格”。

《經濟參考報》記者今年3月採訪了該旗時任旗長。他表示,專案已於去年底基本完成,也已驗收,但因冬季無法進行覆綠,計劃今春進行覆綠收尾工程。

這項工程到底被拖欠多少工程款?當著記者的面,該時任旗長給旗財政局局長打電話瞭解工程款支付情況,當了解到實際工程量已完成98%,而支付進度僅為62%左右時,他立即要求按規定和程式支付款項。這位時任旗長坦言,支付進度確實慢了,給施工企業帶來了困難,一定舉一反三,立行立改。

然而,事實證明,這只是“緩兵之計”。專案部負責人王某反映,時任旗長當時責成旗財政局給專案部支付了500萬元後,便再無進展;如今,時任旗長已調走,專案部被拖欠的2100萬元工程款仍遲遲未支付。

在呼倫貝爾市的縣級市——牙克石市也有一家企業有類似遭遇。

國潤峰和熱力公司相關負責人說,他們的母公司——國潤泰和(北京)投資有限公司2014年與牙克石市政府簽訂了《牙克石市興安新城供熱專案合同書》以及相關補充協議,明確約定該專案為牙克石市政府的招商引資專案。

記者檢視這些文書發現,在《合同書》中,牙克石市政府承諾“保證2014年新增供暖面積不低於100萬平方米,2015年新增供暖面積不低於150萬平方米”,如果新增的供暖面積低於上述面積,則由牙克石市政府“按上述面積補齊介面費”。同時,在補充協議中,牙克石市政府又承諾,同意逐年為企業收取新聯網供熱建築的介面費提供財政擔保,併為收取暖氣費提供財政擔保,“如未能按合同及時收到該費用,則甲方(即牙克石市政府)承諾該費用由甲方財政予以支付”。

在蓋有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公章、牙克石市財政局公章的擔保函上,記者看到,其明確註明“同意為牙克石興安新城熱源廠及供暖專案中2014年和2015年應收介面費和供暖費的支付提供財政擔保”,擔保金額為上述費用之和,但不低於2。945億元人民幣。

上述負責人說,這些約定是吸引企業前去投資的核心條款,然而,2014年以來,由於牙克石市興安新城建設進度的原因,供熱面積遲遲上不去:2014年的供熱面積僅20萬平方米,2015年增加到50萬平方米。至今,該公司的供熱面積僅有197萬平方米。

現實的嚴峻情況,導致該公司持續虧損。而牙克石市政府當年那些“美好的承諾”則沒有履行到位。據上述負責人介紹,2014年以來,牙克石市政府僅向該公司支付了1。4億餘元,遠低於牙克石市政府根據合同約定應支付的2014年、2015年應收介面費和供暖費之和。

03

內蒙古亮劍“畫餅”惡習

追責問責絕不手軟

北京市法大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維等受訪專家認為,近年來,個別地方“畫餅招商”“畫餅約定”背後暴露出的誠信缺失問題,一直是破壞營商環境最大的毒瘤。特別是對於一些地方“緊急”上馬的專案,在沒有立項、沒有方案的情況下,個別地方領導“拍腦袋”搞建設,找來承建企業,告訴對方“先弄吧、先弄吧,弄完就給你結算”,並信誓旦旦地保證。此時,一些養活著眾多員工、靠承攬建設專案生存的企業往往會貸款墊資,按照對方的口頭要求“大幹快上”。

受訪專家認為,個別地方黨委政府“畫餅”招商,傷害的不僅是企業,也使當地營商環境走向泥淖,整個經濟社會發展都受到影響。地方政府的誠信指標,是一個地方營商環境好壞的重要“晴雨表”。而營商環境則是發展環境的重要內容,是一個地區經濟軟實力和綜合競爭力的集中體現。

正因如此,今年上半年,內蒙古自治區就召開了全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大會,並現場播放營商環境暗訪短片,曝光了一些損害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辣味十足。

此前,2020年9月6日至11月30日,內蒙古派出4個巡視組,對全區12個盟市最佳化營商環境開展專項巡視,共發現重點問題327個,移交立行立改問題82個。

目前,內蒙古把最佳化營商環境擺在全域性工作的突出位置,作為“十四五”開局之年的一件大事來抓,可謂不遺餘力。

一系列檔案也相繼印發實施。從2021年初至今,內蒙古出臺了一系列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政策與檔案,其中有《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便民惠企二十六條措施》,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以及《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關於服務保障最佳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二十條措施》等。

最佳化營商環境,不僅需要政策支援,還需要壓力傳導,否則一些幹部多年形成的市場意識差、服務意識弱、法治意識淡、誠信意識缺的思維慣性,無法真正得到糾正。

為此,紀檢監察部門也已經行動起來。今年初,《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關於發揮監督職能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意見》正式對外發布,這是自治區紀委監委2021年第1號檔案。

今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持續透過媒體“點名道姓”通報了多起損害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並指出這些案例背後的問題,本質上都是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干擾和破壞正常市場秩序。一些涉案人員因違紀違法問題被嚴肅追責問責,甚至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表示,對類似問題,今後將“發現一起,通報一起。”

記者:劉懿德 賈立君 呼和浩特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