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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是一件很痛苦的事,為何能在古代流行說穿了就三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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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是一件很痛苦的事,為何能在古代流行?說穿了就三個字!

纏足從宋代開始推崇,歷經元、明、清,一直到民國,前後經歷700多年。所謂纏足,是把女子的腳用布纏裹起來,使其變得又小又尖,比天然之足明顯短小,有小至二寸餘也有大至五寸多的。腳至小者,可以深入玻璃杯中、深入竹筒之中、置小碟之內,非由他人換扶不能行動。更有所謂的“抱小姐”,腳小至無論如何不能移動寸步,進進出出非由他人抱持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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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本是一件極為痛苦的事情,但經過上下互動,最後終於達成共識,一致認為纏足光榮。原因何在呢,說穿了都是老百姓的虛榮心在作祟。纏足最初流行於上層社會,這不是偶然的,因為纏足後凡事都要有人代勞,還需時時有人操扶。且裹腳時間並非一年半載,而是長達數年甚至一生。這樣一來,只有名門閨秀才有條件享此“殊榮”,纏足一度成了財富、權勢、地位、階級的象徵。

民間總是跟著上層走的,人家有的自己沒有,明顯沒有面子。要想撈回面子,說什麼也得纏足。只不過不要纏那麼小,不耽誤生產勞動即可。但是新的問題又來了。以前是從纏不纏足上分出高低貴賤,後來就演變成從纏足大小上分出身份不同。這一來老百姓算是沒招了,畢竟婦女還要從事體力勞動,為了面子纏的不能幹活,這代價有點大。好在中國一直有樹典型的傳統,為了滿足虛榮心又不至於造成沉重負擔,他們就在眾多的女兒中選出一個最優秀的來,能纏多小就纏多小。這樣,儘管不能實現普遍纏小,但樹個典型總是不成問題的,於是纏小腳的女兒就獲得了產生明友的特別尊重,從而整個家族都感到無上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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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不纏足或者腳大腳小,不只是面子的問題。隨著纏足觀念的深入人心,腳的大小竟成了姑娘找婆家重點考察物件。如果腳的大小不符合男方要求,一切免談,符合後才能測八字送聘禮。出嫁時,還得經過人民群眾的驗證。比如新娘上轎前,要提一下裙子,讓吹鼓手看見小腳,吹鼓手就吹得又響又亮。待她下轎又要看腳,這時全村人都跑來看新娘子,其中腳的大小是主要內容,因為臉是不讓看的。

當然了,有些經濟狀況不好的男子,可能不會強求對方腳的大小,大腳女子也有嫁出去的機會,關鍵是嫁得好不好。腳小了,嫁好男人;腳大了,只能退而求其次。河南安陽的歌謠說:“裹小腳,嫁秀才,吃饃饃,就肉菜;裹大腳,嫁瞎子,吃糕菜,就辣子。”在山東流傳有類似的誘語:“纏小腳嫁秀才,吃白饃就肉菜;纏大腳嫁瞎子,糟糠餑餑就辣子。”浙江餘姚歌謠中則說:“一個大腳嫂,抬來抬去沒人要。”四川歌謠說的更透徹:“做人莫做大腳婆,吃糠咽菜當馬騾,家人嫌我腳兒闊,丈夫叫我大腳鵝,白天不同板凳坐,夜裡裹被各睡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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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腳被美化為“三寸金蓮”受到當時人們的廣泛讚譽,男子為之傾倒,舉世為之痴狂,醜陋不堪的小腳竟然成為女性美的最為重要的條件,甚至若非三寸金蓮,女子就不成其為女子。幾百年來的纏足陋習給中國女性帶來了極大的痛苦,也在中國女性的心靈上留下了深深的絡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