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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盜墓賊在盜金縷玉衣時,只抽金絲不拿玉片,事實真是如此嗎?

古代盜墓賊在偷盜金縷玉衣時,只抽金絲不拿玉衣,這個現象是在挖掘獅子山漢墓發現的。

1994年11月,國家文物局批准了徐州獅子山漢墓的發掘工作,當考古人員挖到古墓入口的時候,發現墓道周圍到處都是散亂的銅錢和玉片,有些玉片上面還繫著金絲。經過鑑定,這些銅錢是西漢早期的“半兩”錢,當時散落在墓門口的這些半兩錢足足有17萬枚之多,但是這些銅錢到了西漢後期就不再流通了,而那些散落的玉片則是金縷玉衣上的。

盜墓賊為什麼不拿玉片呢?

關於這個問題,我認為主要是這些玉片幾乎沒有價值!就像一起散落在那裡的過期銅錢一樣,盜墓賊認為這東西不值錢,所以就扔了。

獅子山漢墓是第三代楚王劉戊的陵墓,他是參加了七王之亂以後,因為兵敗而自殺,所以下葬的非常匆忙。但是就在劉戊下葬了一百多年左右,他的陵墓就被盜墓賊光顧了,當時盜墓賊從墓的天井挖盜洞進入主墓室,當時他們只發現了北面的耳室,並將那裡的寶物盜取出來。

估計當時盜墓賊使用的照明工具是原始的油燈或者火把,他們也看不清都有哪些寶貝,只要看到東西就往外搬,等到了外面一看,搬出來一大堆過期的銅錢,於是全部都拋在了墓門外面。金縷玉衣他們是可以看清楚的,畢竟這麼大的一件東西,但是這件玉衣並不具備可流通價值。

漢朝的王室成員流行穿著玉衣下葬,而且根據不同的身份配置不同的玉衣,據《後漢書》記載:

“帝崩,唅以珠,纏以緹繒十二重。以玉為襦,如鎧狀,連縫之,以黃金為縷……諸侯王、列侯、始封貴人、公主薨,皆令贈印璽、玉柙銀縷;大貴人、長公主銅縷。”

因此根據不同的身份就出現了金縷玉衣、銀縷玉衣和銅縷玉衣,當然還有南越王趙眜穿的“絲縷玉衣”。既然玉衣是王室成員專用,那麼盜墓賊盜出來的那些玉片就沒地方“銷贓”了,他不可能跑去問皇帝或者哪位諸侯王:“陛下要不要給自己提前準備一件玉衣?”

獅子山漢墓門口散落的玉片,其實就是盜墓賊將金縷玉衣偷出來,然後在外面進行拆金絲處理,他們想將金絲拿去換錢。不過這件金縷玉衣的做工相當複雜,單是玉片就有3400片,盜墓賊最終也沒有將這些金絲全部拆完,有些帶著金絲的玉衣就這樣散落在那裡。

古代盜墓賊不偷陪葬的玉嗎?

獅子山漢墓門口發現金縷玉衣的玉片後,很多人就覺得盜墓賊是不偷陪葬的玉嗎?其實不然,只要是有價值的玉器他們一樣會偷。

有人認為玉是古代王室專用,百姓用玉要吃官司,所以盜墓賊偷來沒人敢買。但是在古代的律法裡,我並沒有找到這樣的規定。玉在我們國家很早就已經開始使用,商周時期就已經出現了各種造型的玉器。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儒生們將禮學和玉相互結合,給這種晶瑩剔透的石頭賦予了特殊含義。

漢朝是玉器使用最多,也是玉器加工高速發展的一個朝代,張騫開闢絲綢之路後,西域的美玉大量湧入中原,使得當時玉器加工的行業蓬勃發展。在此之前,玉器的加工都是就地取材為主,使用當地開採的玉石進行加工,質量相對較差,這一點從南越王墓的“絲縷玉衣”就可以看出,因為他就是採用廣東當地的玉製作而成,質量遠不如劉勝和劉戊的玉衣。

玉器的快速發展需要民間的支援,如果玉石是王室專用,那麼這個行業就會受限制,不管是加工工具還是工藝手法都不可能快速發展。因此古代的百姓是允許擁有玉器的,只是高階的西域美玉他們不一定買得起,一般都是用普通的玉。

獅子王漢墓的發掘也印證了這一點,當時考古人員開啟南面耳室的時候發現大量的玉器,有玉杯、玉龍、玉璜等文物,但是在已經被盜過的北面耳室就沒有這些,說明那邊的玉器已經被盜走,除了金縷玉衣上的玉片,實在沒銷路,才會被扔在了外面。

結語

金縷玉衣的下葬形式在漢朝很流行,後來魏文帝曹丕認為這種玉衣會招來盜墓賊,於是下令禁止使用:

“漢氏諸陵,無不發掘,至乃燒取玉匣金縷,骸骨並盡,是焚如之刑”

由此可見,古代的盜墓賊一樣會盯上金縷玉衣,至於玉片他們是否有能力進行再加工就不得而知,但目前出土的各種玉衣數量並不多,有些確實在古代就已經被盜走也未可知。對此大家怎麼看?歡迎在下方評論留言。